的確人大釋法不違法,中央絕對有權去咁做。主要最唔開懷的地方係,特首和主席好似好不屑同兩個年輕人談判,協調。
就似有種家長式的面孔,不屑和仔女溝通一樣。一味想以快速去制衡,想反控制議會節奏。我不明白為甚麼要談判,如何談判?現在觸及的是態度與立場問題,不是政策問題。政策可以談判,因為談判是要籌碼的,要有可斡旋的餘地先有談判的空間,而政策可以退步/前進的空間很大,只要大原則不變,便可以用談判解決。政策的大原則根本不能談判,只有通過或拉倒。宣誓事件一樣,這件事根本不能用談判來解判,只有to be or not to be,如何談判?難道是特首同梁游講: 「我俾你cross finger宣誓,但你不能講支那。」或是「你肯道歉,我炒一個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