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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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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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12-10 14:54 |只看該作者
朋友介紹了一個印傭,2009年3月15日完約,佢想找另一個僱主,話自己每月得$2000,做了一年半只了3日假,更要照顧兩個家庭,好似好慘.....

我問佢,係完約後應該要回印尼,但佢唔想走,請問:

1) 工人兩年完約後,是否一定要返回原居地?
2) 聽有D人講,工人唔返回原居地,可以去澳門/大陸,是否犯法?
3) 如我請佢,我是否要給予佢到由印尼到香港機票/ 補錢給她?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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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12-10 21:00 |只看該作者
Thanks for your reply.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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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12-10 15:13 |只看該作者
1) 工人兩年完約後,是否一定要返回原居地?

如果佢係完約, 不是斷約, 可以直接在港轉僱主。

2) 聽有D人講,工人唔返回原居地,可以去澳門/大陸,是否犯法?

基本上, 完了上個約, 要放上一個約的年假才開始下一個約。但有些僱主等人用, 且工人亦想賺埋上一個僱主給的機票錢, 於是就不返家, 去澳門/大陸出一出境, 當放左上一個約的假.

3) 如我請佢,我是否要給予佢到由印尼到香港機票/ 補錢給她?

法例係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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