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什麼絲帶的人,只想中立理性看時事。
首先,七警濫用私刑入罪,我本人覺得合理(先不討論二年刑期),縱使出於為同事出氣,及曾先撩者賤,但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曾犯錯唔等於警方可以大條道理打曾。
但我不明黃絲的想法係,麥明詩近日說到香港係有法治,人不是動物可以為所慾為,七警入罪係公義。好多黄絲,大拍手掌,讚她有智慧,明白事理,撑法治精神。咁黄絲又点解支持佔領行動,非法佔據馬路呢?而在警方而言,示威者的行為是犯了法,警方只是執法者。警察驅趕,阻止示威者佔領者任意而行,就是黑警(滥用暴力另說)。
我覺得好搬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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