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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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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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7-6 08:05 |只看該作者
經過前晚同jm既理性討論(https://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601869), 嘗試概括以下重點:
1. 唔返中國內地咪得lor <呢點原來好多人唔知道>
=> 中國刑法既適用範圍係包恬境外既。好似林榮基先生係香港賣書寄去中國內地已經觸犯左中國刑法。可參考中國刑法第一編第一章第10條(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2. 中國政府得閒搞自己
=> 當有一日發現影響自己、身邊親友、下代嘅時候已經太遲。我相信銅鑼灣書店嘅林榮基先生都冇諗過打份工既小書店店長會有咁嘅遭遇。

3. 相信香港司法把關
=> 我相信香港司法。可惜係條例下,香港法庭嘅權力係整個程序係細到無倫。根據條例,法庭只能判斷表面證供是否成立(冇真正審訊),以及要求引渡一方提交的文件是否屬實(即是否真的由該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所發出。
即係公安或其他部門發出文件,安排人證物證證明你有罪,香港法庭係表面證供成立下,就批准中國公安的移交申請,把該人移交到中國內地受審。

4. 相信特首把關,而且香港已經同其他20個國家簽訂引渡協議,亦有其他國家同中國有引渡協議
=> 國與國之間係對等,亦牽涉外交。香港特首由中央任命,亦唔係由普及嘅民主選舉產生, 係利益衝突下,特首係咪真係可以把關呢?而且條例第24條亦列明,中央可以涉及國防、外交利益重大影響為由,向特首發出移交與否的指令。

5. 中國進步緊
=> 中國經濟無異係突飛猛進,但係中國司法制席係奉行三權合作下,淪為政府用嚟打壓異己嘅武器(可見中國不時有維權人仕被失跡)。香港奉行三權分立,通過左修例等同移除咗兩地司法制席度中嘅防火牆,係冇急切性下,點解要修例呢?

6. 處理台灣殺人案
=> 大律師公會已經指出現行《逃犯條例》的條款是容許香港以「專案」或「一次性」安排把疑犯移交到與香港沒有簽訂引渡條約的司法管轄區,只是於過去的22年均沒有人士曾以「專案」安排的方式被進行移交。如果怕逃犯逃離香港,亦可考慮同時賦予法院可以發出臨時拘捕令,可惜政府漠視社會上呢D聲音。

7. 已經暫緩
=> 撤回同暫緩有本質上嘅分別。政府為左強推呢條條例,強行跳過法案委員會去詳細硏究法案同舉行公聽會。所以我覺得要求撒回係合情合埋。 解合鈴還需繫鈴人,事實係而家係D青少年示威者間瀰漫住一種絕望既氣氛,漠視並唔可以解決當下社會既問題。既然政府認為撤回暫緩係“一樣”,係社會咁大紛爭之下,點解仍然堅決唔用撒回字眼呢。


補充內容 (19-7-6 08:28):
註:大家可以睇埋另外一個發帖(理性從哲學角度看社會撕裂)
https://www.baby-kingdom.com/for ... ad&tid=22605180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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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9-7-6 12:24 |只看該作者
成日都話香港法庭權力好細,咁你知唔知道其實個犯人,可以一直上訴去到終審法院?

其實香港法庭如果覺得大陸提交嘅證據有可疑, 個移交程序都唔會成功, 法官決定。 如果講到香港法庭權力咁細,其實而家對佢任何一個國家移交都有問題。
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複式洋房

積分: 374


31#
發表於 19-7-6 12:04 |只看該作者
阿爺自己都忙到不得了,大陸人不知道幾安居樂業,你唔犯事,阿爺鬼得閒理你咩,真系妄想症發作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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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19-7-6 11:24 |只看該作者
PacoMum 發表於 19-7-6 09:50
必須在大陸境內犯法逃來香港,而呢D係刑事罪而且在香港法律亦係犯法。唔係在大陸境外犯大陸法會被移交,絕 ...


樓主又信唔過大陸, 又信唔過香港,

而又認為大陸好勁, 無事都會入你罪,

咁講嘅話, 大陸唔洗逃犯條例都可以ko你, 洗乜攪哩啲出嚟

不如樓主講下, 依家做過啲乜, 大陸會攪你? 請具體說明, 唔好淨係妄想証


樓主其實返過大陸未?



男爵府

積分: 7436


29#
發表於 19-7-6 10:34 |只看該作者
kitlinggloria 發表於 19-7-6 10:18
其實再拗下去都無意思,因為我們立場相反,淨係你怕中國,我地唔怕中國,就已經好多問題上搵唔到共識。
簡 ...

就係啦!總之樓主堅持要令到自己咁不安真係唯有自求多福! 我净係想舒舒服服返工云钱,放假去下旅行,得閒上大陸食下好嘢揼下骨。冇驚冇險就到 2047!


男爵府

積分: 5838


28#
發表於 19-7-6 10:18 |只看該作者
我是靚媽 發表於 19-7-6 10:03
JM, 你無限 loop 都係嗰D答案㗎啦!你要驚要憂慮真係冇人幫到你!

其實再拗下去都無意思,因為我們立場相反,淨係你怕中國,我地唔怕中國,就已經好多問題上搵唔到共識。
簡單啲...點解我地唔怕,因為我地睇事實,事實香港回歸22年都未見中國有打壓我地自由言論,講來講去就係銅鑼灣,仲要事實佢係有啲普通市民無做既野,中國真係咁恐怖既,應該有一大班人消失左,但又無wor
然後有人用抗戰黎形容今次事件,但我心諗香港又無飢荒,又無失業率高企,你抗戰都要出師有命,要民不聊生,講黎講去就係無樓住,宜家政府咪起緊,比少少時間人地起得唔得,唔係你話要就有架。
但你地唔好又整“釘書健”翻版黎製造恐慌,真心覺得咁樣係破壞緊香港。


男爵府

積分: 7436


27#
發表於 19-7-6 10:03 |只看該作者
JM, 你無限 loop 都係嗰D答案㗎啦!你要驚要憂慮真係冇人幫到你!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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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9-7-6 09:50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9:00
可唔可以俾D point?

必須在大陸境內犯法逃來香港,而呢D係刑事罪而且在香港法律亦係犯法。唔係在大陸境外犯大陸法會被移交,絕對錯誤。如犯既法只係大陸有既法例,例如:政治丶宗教丶出版等等,不會移交。判監七年以下,不會移交。死刑,不會移交。仲有好多保障人權既細節,有興趣可上網睇下,不過最正確既資料必定係政府保安局網頁。

不過如果話信唔過大陸又信唔過政府既,就無須再封論啦


男爵府

積分: 5838


25#
發表於 19-7-6 09:44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8:05
經過前晚同jm既理性討論(https://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601869), 嘗試概 ...

1.
你地終於肯認林生有寄書,之前啲朋友又話佢無寄書,又話只係內地人香港買完自己拎返上大陸。
呢件事真係睇你咩角度,你明知呢啲禁書都要寄返返大陸,公然挑戰中央。
不過我都想借呢個情況講,即係有做到真正煽動國家罪先會被中央睇上,普通市民真係唔駛驚。 如果你驚既就唔好返大陸唔好同中國有任何速遞書信來往啦,最重要唔好淘寶!


男爵府

積分: 5838


24#
發表於 19-7-6 09:30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9:15
第6點可處理與香港沒有簽訂引渡條約的司法管轄,包括中國內地

6. 處理台灣殺人案

用一次性既話
你認為立法會既判定會比法官既好?
之所以唔比立法會講,係因為宜家議會政治對立太強,罪犯有機會因為政治立場唔同而受到不公平移交/不移交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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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畀面勳章


23#
發表於 19-7-6 09:23 |只看該作者
Chowying 發表於 19-7-6 09:20
咁點解 中國本身都有同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等簽左移交逃犯條約,佢地唔怕既
...

佢只識不停講中國法治唔可信!


翡翠宮

積分: 92189

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畀面勳章


22#
發表於 19-7-6 09:22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9:15
第6點可處理與香港沒有簽訂引渡條約的司法管轄,包括中國內地

6. 處理台灣殺人案

如果一次性無存在問题
點會有其他國家簽逃犯例,
你思想好多盲點,
完全唔接受法治改善!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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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復活節勳章 BK Milk勳章 hashtag影視迷勳章


21#
發表於 19-7-6 09:20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8:59
我信香港司法制度,但係條例下佢哋權力好細。我都認為中國內地係三權合作下做假證供好易。
...

咁點解 中國本身都有同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等簽左移交逃犯條約,佢地唔怕既
總有離別的時候


複式洋房

積分: 285


20#
發表於 19-7-6 09:15 |只看該作者
kitlinggloria 發表於 19-7-6 09:05
咁無呢條條例下, 一啲國內犯事既罪犯逃左黎香港 , 香港政府又無條例引返佢地返大陸, 由得啲罪犯逍遙 ...

第6點可處理與香港沒有簽訂引渡條約的司法管轄,包括中國內地

6. 處理台灣殺人案
=> 大律師公會已經指出現行《逃犯條例》的條款是容許香港以「專案」或「一次性」安排把疑犯移交到與香港沒有簽訂引渡條約的司法管轄區,只是於過去的22年均沒有人士曾以「專案」安排的方式被進行移交。如果怕逃犯逃離香港,亦可考慮同時賦予法院可以發出臨時拘捕令,可惜政府漠視社會上呢D聲音。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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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9-7-6 09:14 |只看該作者
加非貓 發表於 19-7-6 08:53
我覺得關鍵係樓主第三點:相信香港司法把關

如果你信得過香港司法制度,你會覺得條例冇問題。如果唔信得過 ...

認同
出世:3.52KG
1個月:5KG
2個月:6.06KG
3個月:7.28KG
4個月:7.69KG
6個月:8.7KG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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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9-7-6 09:05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8:59
我信香港司法制度,但係條例下佢哋權力好細。我都認為中國內地係三權合作下做假證供好易。
...

咁無呢條條例下, 一啲國內犯事既罪犯逃左黎香港 , 香港政府又無條例引返佢地返大陸, 由得啲罪犯逍遙法外, 請問你覺得呢個情況公唔公義。


複式洋房

積分: 285


17#
發表於 19-7-6 09:00 |只看該作者
PacoMum 發表於 19-7-6 08:44
你好明顯唔了解條例,唔該了解清楚先出嚟討論,唔好人云亦云

可唔可以俾D point?


複式洋房

積分: 285


16#
發表於 19-7-6 08:59 |只看該作者
加非貓 發表於 19-7-6 08:53
我覺得關鍵係樓主第三點:相信香港司法把關

如果你信得過香港司法制度,你會覺得條例冇問題。如果唔信得過 ...

我信香港司法制度,但係條例下佢哋權力好細。我都認為中國內地係三權合作下做假證供好易。


複式洋房

積分: 320


15#
發表於 19-7-6 08:53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關鍵係樓主第三點:相信香港司法把關

如果你信得過香港司法制度,你會覺得條例冇問題。如果唔信得過,咪覺得有問題囉。

信唔信得過,其中最重要因素係究竟大陸能唔能夠砌你生豬肉,有人話好易,有人話好難。我認為唔係冇可能,不過唔係噤易。

其實要夾你洗乜呢條例吖,大民主美國都可以已「莫須有」罪名喺隔離國家夾住咗孟晚舟啦。

撇除「砌生豬肉」論,就要睇下你會唔會犯嗰三十七條罪囉。喺香港可能要坐七年,喺大陸可能係死刑,不過如果好彩,有關係,可能會無罪釋放㖭。


伯爵府

積分: 15248


14#
發表於 19-7-6 08:44 |只看該作者
Coco_Tsang 發表於 19-7-6 08:39
法例唔係你口講就係。事實是條例係可以引渡境外犯咗中國刑法嘅人,而社會上都有提出呢項修訂,但係被政府 ...

你好明顯唔了解條例,唔該了解清楚先出嚟討論,唔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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