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mydearbb 於 09-6-6 17:14 發表
我深表同情
但我今次留言,係為左講呢句:
點解個BB咁細個,只3個月..個媽媽都不放下工作,親自照顧BB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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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一個菲傭,而發生這種慘事..係父母責任
能怎樣補救? 出左事,兩公婆打交啦..
當初,兩公婆實有傾過..要不要生完,即番工啦
工作咁緊要? 賺錢咁緊要?
如果係少一個人賺錢就搞唔掂,供唔到樓,供唔到車..
咪住細d,食用慳d..law
等BB大d,再打算..托兒所,BB班
就算做CEO,做老闆..
就算做法官,做醫生,律師,義工..
無咩比-->親自照顧初生嬰兒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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