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經報導過,聖地牙哥一名華裔女老師被控與12歲男生發生性關係,而遭到逮捕。最近案子開始進入法庭審理程式,根據起訴書顯示,該華裔女老師還涉嫌利用老師的身份強迫另一名男生發生性關係,她被加重指控多項重罪,如果罪名成立,她面臨最高165年刑期。涉案的女老師名叫賈桂琳·馬 (Jacqueline Ma ) ,她曾經多次獲獎,去年還被評為聖地牙哥郡年度最佳教師之一。
然而今年3月份,她被員警逮捕。在聖地牙哥縣拉維斯塔(Chula Vista)高等法院舉行的初步聽證會上,該案的首席偵探、納欣諾市警探科琳·斯坦尼奇(Colleen Stanich)作證說,警方首先收到了一名自稱受害者母親的報警,該母親稱在兒子的平板電腦上發現了不同尋常的資訊,一些資訊是“閱後即焚”,當讀完後就消失了。但有些資訊很明顯是性暗示的話語。母親立即報警了。由於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這名受害者在法庭上化名為約翰·多伊1(John Doe 1)。
警方隨後搜查馬老師的短信,發現了大量的短信並沒有刪除,其中許多資訊在法庭上被宣讀,描述了馬老師和多伊1之間的性行為,而其他資訊則包括多伊1的露骨照片。在其他資訊中,馬老師描述了他愛上了多伊1,並為他們的關係不會持續而感到悲傷,因為多伊1開始與同齡的女孩約會。在法庭上,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記者和公眾不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隨著調查的進展,今年7 月,檢察官發現了馬老師還曾對第二名男孩下手了,第二名男孩化名約翰·多伊2(John Doe 2)。在初步聽證會上,檢察官指控馬老師在多伊2只有11歲的時候,就給他發帶有性暗示的短信。警探斯坦尼奇作證說,據稱多伊2介紹,馬老師曾讓他去教室找她,當他進入教室的時候,馬老師脫掉了襯衫並試圖靠近他,但多伊2因為害怕而離開了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