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4-10-7 12:14 編輯
rocksugar 發表於 24-10-6 13:48 
肯定證券行,一來有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好可靠,二來佣金平,你望吓例如老虎證券,零佣金,三來有社交功能,可以睇吓其他散戶投資者分享咩野,四來成日通知彈新聞出來俾你睇,可以緊貼財經時事。
投資者賠償基金也保障在銀行買股票的。
投資者賠償基金不是保證券行,而是保股票及期貨。
就如存款保障並不是保銀行,而是保存款。
fanny590 發表於 24-10-6 15:36
若所用的證券行不幸倒閉,投資者會否血本無歸?為保障投資者,香港證監會全資設立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為證券行、銀行等合資格中介機構倒閉或違責而蒙受損失的散戶投資者提供賠償。
證監會已從2020年1月1日起,將每名散戶投資者的買賣證券及期貨合約的賠償上限,均由15萬元提高至50萬元,但只限覆蓋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證券和期貨合約,以及透過互聯互通機制買賣的滬深A股(北向買賣A股)。
舉例,A先生透過甲證券公司持有價值60萬元股票、10萬元存放於該公司用來買賣期貨合約。一旦甲證券公司違責,A先生可就買賣證券及期貨合約的最高賠償額為50萬元,而期貨合約可獲10萬元,即總賠償額為60萬元。
又假設B女士在乙證券公司開立了兩個戶口,分別持有價值40萬元和50萬元的股票。基於賠償上限是以每名投資者計算,不論投資者在違責的經紀行開立了多少個戶口,B女士最高亦只可獲50萬元賠償。聯名戶口的賠償金額亦是按每名投資者計算。
我係 XX 牌月供股票系統嘅代理。 講笑。 不是。
有人肯月供股票才需要月供股票系統,有月供股票系統才可讓人月供股票。
呢個係有雞先定有蛋先嘅問題。券商話有蛋先,代理話有雞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