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24-12-19 02:09 編輯
dougiewoodie 發表於 24-12-3 09:30 
我同我老婆結咗婚27年, 也是有很大分歧, 但未至於惡言相向.
你講"其實我地呢十年都冇真正鬧過交", 建議你 ...
好溫馨!
咁似我對我啲家人親友嘅。我都係做我前夫,子女,父母,手足嘅工具人。
同前夫離婚,我畀前夫嘅離婚資源正正係你畀你妻子嘅假設離婚嘅安排。
而且我係一分錢都冇拎走。兩袖清風走出來。
當然我唔贊成樓主嘅離婚好似我咁。因為我唔認識樓主嘅老公,唔知佢係屬於乜嘢處理方式嘅類別。而且我同樓主履歷相若,經濟上從頭起步到能自立嘅話 風險好大。
我前夫起碼夠理性,能為大局著想,可以畀我繼續同住一屋簷下住食,繼續做工具人 roommate 直到我遇到下任有能力照顧到我嘅情緒健康 同經濟上會養起我 嘅人,係一個能加入我哋呢頭家做貢獻嘅,而唔係拆散呢頭家嘅合適人選。
幸會我現任先生,就在鄰居置我倆嘅家,畀我可以有個避風港休養自己嘅情緒、身體健康,而且唔似以前跟著前夫咁辛苦,而係除咗唔使出外打工賺錢之外,還enable我全職繼續做前夫、子女、父母、手足們嘅工具人,司機,等等。
我現在人到中年,得蒙現任先生所施嘅恩 才有機會享受到 我自幼就夢寐以求嘅 當母親,當妻子,當顧家嘅外嫁女嘅 幸福生活。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