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6-13 07:09 編輯
TMC3012 發表於 25-6-12 11:58 
咁等滲水辦開返個case 再揾水務署
你若想快啲,最好打1823度投訴先,因為佢有規定幾日內(好似7日內,我唔記得咁詳細)一定要回覆你既問題既。就算你已打左去滲水辦,你都可以再打1823。
同時,你若能証明滲漏係"食用既水"(即係普通水喉水) ,咁你可以先講俾管業處知,再向水務署投訴(但要有証明),
食水滲漏係違法既,你大一大佢。
參考法律 (樓宇滲水)
• 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
第28條: 任何人浪費或濫用供水,或導致或容許供水被浪費或濫用,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