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學副教授接受外國媒體訪問,胡亂提供不實同未經調查嘅資訊,影響外界對惨劇嘅認知,一個學者唔係應該最起碼去搵資料求證先接受訪問,竟然只係因為social media 講就當真?不求真求證就亂講,可恥。
就咁喺大學website 放一篇文章解釋就當為事件澄清左?大學或者黃副教授應該聯絡返佢受訪嘅傳媒出返澄清聲明,承認自己當時係比左錯嘅資訊。
你refer 返第一個post, 我希望黃副教授出的「Clarification on remarks regarding the Tai Po Wang Fuk Court fire 」不應該只於理大website公佈。 佢之前係公開接受外國傳媒訪問,佢都應該更公開咁比埋呢個classification 去佢之前受訪的平台,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