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大宅

積分: 2326

好媽媽勳章


1#
發表於 10-1-22 15:45 |只看該作者
宜家比 C6 佢地湊走左個仔, 我無得繼續湊, 而且一直以黎都係奶奶湊開佢, 佢又係同家姐 (同父異母) 一齊生活~
我真係好擔心撫養權會判比 C6 !!


保持現狀
為子女本身的利益着想,應盡量避免擾亂他們現時的家庭生活。如子女與雙親其中一方相處愉快,並已習慣和喜歡現時的環境和生活形式,除非有其他迫切性原因,否則法庭不會下令將子女與現時一起生活的父親或母親分開。

主要照料者
一般情況下,子女通常會十分依賴他們的主要照料者或監護人,若突然被分開,將會引起情緒問題或其他困難,有關傷害亦不能被低估。因此,最好讓子女繼續與一向照料他們的父親或母親一起生活,從而保持現狀。

讓兄弟姊姊一起生活
為了避免精神創傷,一般都認同兄弟姊妹 (尤其是年紀相近的)應一起生活,而不是分別判給雙親每一方。然而經衡量後,如認為這是最佳的處理方式,法庭便會將兄弟姊妹分別判給雙親每一方。但在這種情況下,應盡可能安排兄弟姊妹定期相見。


大宅

積分: 2326

好媽媽勳章


3#
發表於 10-1-22 16:43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ada~0w0~ 於 10-1-22 16:24 發表
原來有3大point支持
又的確幾令人擔心既

唉~ 如果唔係, 點解我要進行 B 計劃呢?!
宜家 C6 搶走左個仔, 咪唯有申請個暫准管養令囉!!
你o係呢方面有冇經驗呀??


禁止訪問

積分: 24347

好媽媽勳章 大廚勳章


2#
發表於 10-1-22 16:2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