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18) : | 持有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的兒童,在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就讀時,是否需要出示證明書? 還是應把證明書交給學校? 若是交給學校,轉校時可否領回證明書? |
| 答(18) : | 持有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的兒童,在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就讀時,需要出示證明書正本,以便幼稚園可憑證明書向教育局兌現學券。家長宜把學券證明書交由其子女就讀的幼稚園保管,幼稚園會向家長發出收據。 若其子女完成幼稚園課程或中途退學,家長可向幼稚園領回證明書。資格證明書屬兒童的家長所擁有,幼稚園須把證明書歸還給退學的兒童。 若學童在學券有效期內轉到另一所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該學童應在原校領回證明書,然後把證明書交給新校保管,以便新校申領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