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差唔多,我4兄弟姐妹,我係细女,爸爸係我细個已同媽媽分開。
我讀完書返黎香港做野要資助我大哥,算。早兩,三年我小哥係國内出事,我好彩啱啱賣樓有啲錢係到,因爲救佢冇乜幾多剩,都算,錢財身外物。跟住我媽仲不停話小哥點慘,要我幫,但係佢唔想下我都係打份工,邊得黎甘多錢。
到我冇餘力/唔想再幫,我媽就話我見死不救,當中我有幾年同我媽冇聨络。。。
到而家,我都係覺得我冇錯,不過我唔會再俾錢,亦同我媽講明錢係俾我媽,唔好俾我知過咗小哥手,如果唔係我情願唔俾我媽添。
家人冇得簡,但係俾唔俾錢我有得簡。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