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你好, 大家好,
昨天上來, 發現面目全非.
我極少留言
因中文打字極慢, 但今次有感而發, 不吐不快.
我明白版規須遵守, 但對於引用第十五條封殺戶口,實不敢苟同.
15) 會員以分身作出宣傳,或在討論之中扮演不同角色以達至個人目的
須知所謂用分身達至個人目的, 可無限演繹: 如果個人目的是另更多人達致
財務自由, 何罪之有 ?
我也是從另一位恩師財叔那裡學得投資理念, 何害之有?
是否
KennethHo只是沒有在每次留言後加一段免責權聲明?
KennethHo常叮囑大家量力而為, 這樣能令逹致所謂的宣傳嗎?
對於部份仁兄仁姊責難別人誤導, 我對此深感困惑-----當指責別人時則理直氣壯, 認為自己
可獨立思想, 能判定是非曲直, 這樣為何怪責別人誤導? 是否對自己信心不足, 或諉過於人
我承認去過参觀過 KennethHo兄的劏房,我覺得他做的劏房不俗, 很有良心. 其實每行業都有害群之馬, 正如奶粉也有假一樣. 劏房的成因, 非三兩語可說明,單方面認為政府不力, 只是政棍片面之詞, 實為倒果為因, 試問你若能負擔 千呎大宅, 你願入住百呎劏房?
我也認識 Miss X, 也跟隨過她看樓,我也不是一個容易受誤導的人, 她介紹的單位的質素, 是同區代理所無的.我何須理會她是否和 KennethHo一伙呢? 還有, 當時那單位已有人傾價,我只想了解多些, 難得她也不介意
KennethHo兄 與 Miss X是否有利益關係, 我不理會, 因相信我付出的和所得的,我自信可由我控制, 如有人能提供優質服務, 為何要計較別人所得?
我重視這裏的留言, 除了閣下認為的物業買賣,-也有物業管理資訊, 非常有用.令我得益不少.
部份留言認為別人無償付出, 非奸即盜, 我感可悲, 原來還有人抱持這樣心態, 正正是小人之心, 度君子之腹, 也許下次舉辦活動時,收些費用.我相信人數不會減少, 就算減少, 我也欣然, 樂得可仔細詳談.
過往這裡充滿鼓勵, 互相幫助, 由 Part1至 Part3的留言,未有粗言穢語但 現在短短 十多頁, 巳有粗俗, 人身攻擊留言, 可悲或可喜? 這是大臣你樂見嗎?為什麼不見大臣刪除這些留言?
12) 內容含有淫褻、不雅、粗言穢語、人身攻擊、誹謗內容成份之帖子。有關文章,不論誰是誰非,均會被管理員及版主刪除
大臣兄, 你是否明白版規背後的理念?或純粹機械式執行? 我無意挑戰你的權威, 這也是你的責任, 只是覺得你未能掌握策略重點.
最後我想這段一定要加上:
本人一切言論純粹是個人意見或經驗分享,絕不應被視為投資建議,也不構成要約、招攬、邀請、誘使、建議或推薦。本人亦不保證所引述的資料的真確性和完整性, 讀者務請運用獨立思考能力自行分析和驗證。一切的投資決定以及該投資決定引致的收益或損 失,概與本人無涉
“當然有些會員好快就會發覺被騙,所以向我們投訴”, 原來這裡并非安全, 何不效法“警訊”, 把個案
貼出, 讓會員以為警惕?
你的論斷是“ 分身” 引起“ 誤導”, “誤導” 就有“ 不道德” 之企圖,
但原來你也有“ 分身”! 是否也在“誤導”,是否也有“ 不道德” 之企圖?!
有會員問及你“ 分身”的賬戶, 你也隱瞞, 用這裡的邏輯,是否“ 不道德” 之企圖更明顯?
犯著版規來 執行版規, 豈不是“賊喊捉賊”?!
一方面說自己有禮,
發表於 11-8-1201:09”呵呵,禮貌是我習慣”
但另一方面說
發表於 11-8-12 11:23
唉, 真係睇高左你, 竟然夾著尾巴走,
人是無尾的, 你是否侮辱別人呢?須知你的行為代表Babykingdom?
你的猜疑, 你的壓力, 你的言行分歧, “賊喊捉賊”使我聯想起“警魔”, 怪不知你常提
“妖魔鬼怪”
心病很難察覺, 工作只是生活一部份, 衷心希望你多多保重.
SAMkc 發表於 11-8-20 16:02
大臣你好, 大家好,
昨天上來, 發現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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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用分身達至個人目的, 可無限演繹: 如果個人目的是另更多人達致
財務自由, 何罪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