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NDW, 基督徒對婚姻與離婚決定的回應
馬太福音: 6
32 這 都 是 外 邦 人 所 求 的 , 你 們 需 用 的 這 一 切 東 西 , 你 們 的 天 父 是 知 道 的 。
33 你 們 要 先 求 他 的 國 和 他 的 義 , 這 些 東 西 都 要 加 給 你 們 了 。
34 所 以 , 不 要 為 明 天 憂 慮 , 因 為 明 天 自 有 明 天 的 憂 慮 ; 一 天 的 難 處 一 天 當 就 夠 了 。
天父會加給我們的需用的東西未必是我們看為需要的,但一定是天父看為是我們需用的。原來,天父要求我們先了解祂的心思意念。而不是先求我們信想要的那屬世思想想要的好東西。
神通過聖經訓練我們或教我們,使我們憑著希望作決策,或以 希望 為我們作決策的基礎。
例如,我常聽人們說: 不想孩子在單親環境下長大, 但現在爸媽沒有愛,(或有第三者外遇、或有性格不合,或有婚姻關系上的磨擦等等原因),這樣的家庭環境長大對孩子好嗎?! 覺得比單親更差呢, .....
My response to this saying:
是的,從這層面來看的確是。
不過,我看到更多層面:如果一對夫婦離婚,就根本沒有機會能給到孩子得到最好的家庭環境來長大。
我們基督徒慾望得到那最好的,要驅動取得那最佳的,最美好的。
我們不採取任何低於這一個美好指標的上等的福分。
這正是激勵我始初願意相信神和剛剛開始相信基督的欲望。
如果我們根據神的想法做到這一點,沒有離婚。
那麼我們做決策的基礎就不是取其於哪一個是比較少傷害我們孩子的。
而是我們的決策是基於,盼望我們能彼此相愛,創造最好的家庭環境來給我們的孩子來成長。
所以,從此例子,我看到我們基督徒思想的確與熟世思想有分別。我們憑著希望做決策,追求那上等的。
Do not count your days d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