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ittycat0519 於 11-11-26 19:11 編輯
bananatree 發表於 11-11-26 18:01 
回覆 kittycat0519 的帖子
樓主去呢條兩link睇睇,妳應該睇得明,希望幫到妳,唔明就再問啦!
多謝))))你好勁呀,咁都俾你搵到))))))))唔該你呀)))))))就係呢個表喇))))))))))))
某程度上,我好同情我朋友,所以先咁努力去幫佢問
倘離婚雙方未能就公屋的租約達成協議,房署通常會支持把公屋租約撥歸:
| 1. | 獲得所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倘租約內並無其他認可住客);或 |
| 2. | 包括所有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姻親等)的一方;或 |
| 3. | (就共同管養權個案而言)獲判可與子女共住以照顧其日常生活的一方(如適用)。 |
咁呢個情況,我朋友係咪可以一腳伸佢老公出去訓街呢.....(反正佢老公都成日唔返黎訓架啦~)
定係一拍兩散,兩邊都冇屋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