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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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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1#
發表於 12-4-13 12:52 |只看該作者
好憎d人一去到回旋處口.. 明明自己行緊內線.. 但一出回旋處.. 就行左人地條中線.. 試過幾次如果我唔就佢.. 我架車實花硬!!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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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2-4-19 17:57 |只看該作者
我有時行內圈..下個路口轉都出唔到...
指係轉多個圈囉-0-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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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2-4-18 23:1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必理痛 於 12-4-18 23:15 編輯

回覆 TypeX 的帖子

分享下
新式畫法當年就是在TKO試行(加上實線要預早進入適當行車線)
目的就是太多人唔識用、發生意外後又各執一詞
但最終佢話試驗性結論如何就不清楚
現時某此迴旋處仲加有黃格(元朗博愛)
我行經感覺仲急險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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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月勳章


48#
發表於 12-4-18 22:46 |只看該作者
mini_cc 發表於 12-4-18 19:06
TKO,講真都好多個迴旋處的...........如果外圈無留意,結果又係比人欄腰撞C!

十年前正正TKO迴旋處 , 我駕駛公司剛落地3日既 7人車 , 比人欄腰撞到入晒 , 慢 0.00x秒就司機位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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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2-4-18 22: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ini_cc 的帖子

係呀
事實好多人對出、入迴旋處有誤解
考牌路線方面,所知九龍區考1、2牌都無需入迴旋處
(新界區、香港區就不清楚)

而考巴士、重型就係必需經超繁忙o既德士古道迴旋處,
仲規定要由中線進入內線,再出外線,當中燈號各方面都不能錯誤

我自己入迴旋處隨留意其他車輛車速外,就是避免與其他車輛平排,
原因是彎位時內線車是會出現盲點,

自求多褔

點評

mini_cc  另外巴士我又係一定收慢讓佢先  發表於 12-4-18 22:42
mini_cc  平排我都好驚, 因為如果對方唔打燈又有特別路權的,真係嚇C!  發表於 12-4-18 22:42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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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2-4-18 19:06 |只看該作者
我自己住TKO,講真都好多個迴旋處的.....我自己亦日日揸車, 講真我自己見好多好多位P牌人士(佢貼住我就當係喇!), 係唔識出入迴旋處的!
入的時候無停車o係讓線前睇環境, 部車出到一半先停車睇(其他使用者比佢嚇到半死!!),車頭已經出晒讓線外, 人地一唔小心就欄腰撞C佢!
出的時候, 都係唔睇周圍, 行內圈出路口, 其實好多人都會收油, 讓外圈的人行過,自己再睇鏡出..........但我見有D係可以型到,內圈想出路口,但外圈有車,竟然係比行油意圖挎過外圈車......如果外圈無留意,結果又係比人欄腰撞C!
其實駕駛考試係咪應該考埋出迴旋處呢??因為真係好多人唔識用的!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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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2-4-18 10:5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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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2-4-18 10: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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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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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2-4-18 10: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必理痛 於 12-4-18 10:53 編輯

回覆 johnnywalker 的帖子

或且簡單點補充
A車亂cut線 (不論是迴旋處或其他環境下)
後方B車 是不能與他鬥快、刻意不相讓,讓意外發生 (這等同A)
B車 係可以設法去避免(響安、收慢),當然避免不到,意外發生,他都無問題
如當時環境B車因車速、其他道路使用者而未能相讓,這絕對是合理

正如先前依例子,經事主 #34詳述後,Stream司機明顯是不小心,真的出不到,大可兜多個圈,係安全情況下cut線、離開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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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2-4-18 10:2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必理痛 於 12-4-18 11:11 編輯

回覆 PP_Couple 的帖子

就自己所知,我也不絕對肯定,
最左線入是左燈
非左線以外入迴旋處就要打右燈,估計是通知迴旋處內的車輛,留意有意進入,
在出迴旋處時必需打左燈(包括逐條線cut出去)

有錯請指正!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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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2-4-18 10: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johnnywalker 的帖子

問題是你所言
唔讓是道理?
如對方真的無顧及你,而你就要刻意讓意外發生? 不作出避免意外發生行動?如果因你的決定而導致其他車輛發生意外呢?
我明白你意思,對方態度有問題,難度就需用同等態度對待?

再者我講的重點已在運輸處道路使用者守則說明,但當然大前題下是要在合理情況下,
相信其原意是,假設沒有相關守則,在交通繁忙時,外線永不相讓,內線車輛永不出到?這是有違公平、盡用路面原意

其實執法上重點是意外事件駕駛者當時的駕駛態度
正如cut線要打燈,但相信好多司機都試過cut無打燈,但這又是違法嗎?如果因你無打燈而導致意外呢?

又例如上星期九龍塘發生的泥頭車意外,假設行人真的不依交通燈過路,難度就要讓意外發生?
控告大前題是,任何司機開車前必需查看路面環境是否安全,而在行駛中亦要時刻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當中已包含其他違例車輛或行人),這亦是各位考牌時考官觀察重點時項,就算該合法車輛有盲點,亦不是讓意外發生的藉口

Sorry 撐得太遠

一直我只針對司機的駕駛態度上,並沒有針對各位之意,得罪晒!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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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40#
發表於 12-4-18 00:17 |只看該作者
我成日行回旋處, 如果係第一個出口出, 會打左燈, 行外圈. 如果係之後嘅出口出, 就會打右燈, 行內圈, 去到要出出口果陣就先打左燈, 再睇有冇車先出. 咁樣啱嗎?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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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12-4-17 23:5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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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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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12-4-17 23: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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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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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2-4-17 23: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ini_cc 的帖子

題外話
時下好多車裝的監察鏡頭
除非得到運輸處認可(相信大部份都不認可)
否則法庭是有權拒絕接納
當然在好多案例中佢可作為佐證



別墅

積分: 876


36#
發表於 12-4-17 23:3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ini_cc 的帖子

希望閣下明白
只想討論清晰一點原則
正如你的詳述,事件無論是不是在迴旋處,只要在意外中駕駛態度中是無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已足以致命
我亦提及多次不是老馮話出就出,都要合情理<即是有冇顧及其他使用者

所以沒有話內圈一定錯或外圈必定衰
只是按現有指引、法例下去討論



點評

mini_cc  所以話的都是那位路霸不是你~  發表於 12-4-17 23:39
mini_cc  你岩,我不是嬲你!其實我一講位傻佬我就火起了  發表於 12-4-17 23:39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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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12-4-17 23:2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必理痛 於 12-4-17 23:25 編輯

回覆 EQ 的帖子

補充一點
案例中後方車責任中,指他有違路道使用者守則,這亦是運輸處所定立的,裁判官亦指出即使有違,亦不能代表上訴人無罪

而上訴人就第四點的陳述,如果是真實,就好大機會無罪(當然佢上訴得已做好功課),問題是裁判官不相信

即是就第四點如果事實而又發生是此意外,上訴人就不會是被告


檢控原則是完全針對就上訴人從內圈到外圈的駕駛態度


子爵府

積分: 10226


34#
發表於 12-4-17 23: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必理痛 的帖子

可能我講都唔清晰, 我再講清dd
事源, 2部車同時又一入口入迴旋處, 當過了第一出口後, 2部車同時打左燈,即示意要出第2個路口, 我係外圈車, 當時內圈車已行得好埋我地, 問題係我地平排而行的, 我地即時有響安,但內圈人照唔理,照想cut埋o黎! 當時距離第二出口仲有不足10米左右(難道想我摌上花槽比佢先行一步嗎?), 佢平排地由後至前擦花晒我的車身,仲欄埋右邊車頭燈,佢部田7粒晒! 試問我地2部車同時出路口, 我外佢內, 第2路口又只有2線, 一轉入去時好應該我入左,佢入右線. 問題係佢宜家係根本打算直接入第2路口左線!
佢撞o左之後真係威呀!!! 係威係勢咁,2公婆行落車,企o係我車前驚死我個汽車記錄影佢唔到咁, 打晒比全家族話比人知,有人明明有小朋友係車都唔小心揸車, 明明佢係內圈打o左燈,都唔比佢老公行先!
即係想問o下行迴旋處遇上路霸打燈要o係距離出口10米的位置, 為了"其他使用者"的安全, 直頭停抵部車比佢"行先一步"呀?
點解我知佢係傻佬, 因為有人覺得自己無錯不特止, 仲要覺得自己好威同差人講, 我有比"汽車登記稅",即係我有道路使用權, 點解我明明打o左左燈,都唔讓內圈的我(問題大家一齊出同一路口,仲要係未到, 讓你去邊)???
最型最威係(都係多口阿sir話返比我地知),個傻佬上到差館落口供, 同阿sir講驚阿sir文筆唔好,表達唔到佢o既意思, 要求自己親自寫口供!!! 將佢自己的一派胡言亂語盡情表達!!
結果就係我的汽車記錄儀記錄了我先生在迴旋行車時一直行外圈,仲有打左燈, 其實我地影佢地部車唔到,而且仲因為之前check車,無揸幾日,記錄儀無電又無set返,所以日子係唔o岩的!
幸好那2位比o左汽車登記稅的夫婦,撞車後第一時間下車企正o係我的記錄儀前, 錄抵佢地d偉論同威風凜凜的樣子, 我段短片才可以得以呈交上法庭仍有力證據!!!

得以令那些自私合理化的危險道路使用者入左不小心駕駛罪! 完了! 希望今次解釋得清楚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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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12-4-17 23: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EQ 的帖子

案例中是針對內圈駕駛者駕駛態度,
正如之前所言,不是老馮話出就出
事件中是以內圈作為出發點


而運輸處道路使用者守則個重點
是說明如何使用迴旋處,當中已說明進、出之間的原則

"在迴旋處內,提防並禮讓在你面前越過的車輛,應特別禮讓有意在下一個出口駛出迴旋處的車輛。"
說不是說明誰有優先權,但已明確指出需作出禮讓,這點是從在外圈使用者為出發點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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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2-4-17 22:26 |只看該作者
[10] 本案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陳建成 案,HCMA898/2005 案情相若,從該案案情可見,在迴旋處的内圈切入外圈意圖以下一出口離開迴旋處的車輛的司機,必須小心謹慎留意外圈車輛的情況。該案聆訊時,代表被告人的辯方大律亦力陳對方司機佔用外圏、違反道路使用者守則,以及對方司機高速行駛的不是、裁判官認為即使對方司機在若干地方可能需要檢討,但「另一方面的疏忽不能必然地代表被告人可免除因不小心駕駛而應負的責任」。上訴法庭確認此原則。




內圈輸咗上訴都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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