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rit_07 發表於 12-4-26 21:32
回覆 Thimble 的帖子
這版可有版主?或請版主定斷好了。若然版主識見有如閣下一般,在下亦無話可說。
真理確是越辯越明,只是亦只限於有可辯之人。
以「沐猴而冠,尚似人形,原來是不可語冰的夏蟲」攻擊對手「急進衝動,沒有遠見,不脫粗鄙的本質。」,有「哲學上所謂的認知局限性。」,都唔知閣下點樣可以由三言兩語就可以作出如此武斷既評擊,而且個評擊亦都同主題本身亳不相關。
下面是網絡常見既人身攻擊既例子,請閣下明察。
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
對他人的否定,比如「我比你強」類型的評論:「你這人一文不值。」
對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僱主等進行侮辱,如「你用賤體中文」。實施侮辱者會被封,封禁時應註明理由。
性別、種族、疾病、宗教和綽號性質的歧視。尤其是宗教,絕不允許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
對用戶進行法律威脅
對別人進行恐嚇,尤其是死亡威脅
關於政治身份的攻擊,比如把某人稱作一名共狗或反中亂港
spirit_07 發表於 12-4-24 21:31
回覆 Monkey媽媽 的帖子
可知道中國人當中,最先提出為政者要有誠信的是誰?是管仲(若不知管仲是誰,先做做功課吧!)。他提出後,距今多久,又有哪一個有理性的人提出過異議?「一言興邦,一言喪邦」又是誰說的呢?為何這麼說?難道這麼顯淺的道理,中學老師都沒有提及?
唔知點解講誠信會講到「一言興邦,一言喪邦」,好多人以為呢句說話係孔子講既,但其實只係出自《論語》。下面係原文、註解,同埋一篇評論,大家有時間、有興趣既話花時間睇一睇啦。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
『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論語‧子路篇》第十三)
魯定公問:“一句話就可以使國家興旺,有這樣的話嗎?”孔子回答說:“話不可以這樣說啊。不過,人們說:‘做國君很艱難,做臣下也不易。’如果真能知道做國君的艱難,不就近于一句話可以使國家興旺了嗎?”魯定公又問:‘一句話就可以使國家滅亡,有這樣的話嗎?”孔子回答說:“話不可以這樣說啊。不過,人們說
‘我做國君沒有別的快樂,只是我說什么話都沒有人敢違抗我。’如果說的話正确而沒有人違抗,不也很好嗎?如果說的話不正确而沒有人違抗,不就近于一句話可以使國家滅亡了嗎?
http://www.taiwanus.net/E/E_4/E_4_13.htm
〈四方集〉
一言喪邦
◎
傅佩榮
有關「一言興邦」與「一言喪邦」的問題,可以推源於魯定公與孔子的一段對話。從《論語.子路篇》的記載中,我們知道魯定公是在聽到這兩句傳聞之後,特地向孔子請教,那麼孔子的答覆是什麼呢?
首先,以「一言興邦」來說,孔子認為:「話不可以說得這樣武斷,以近似的程度看,有一句話是:『為君難,為臣不易。』如果知道作君主很難,不是近於一句話就可以使國家興盛嗎?」
政治領袖如果自知責任重大,以戒慎恐懼的態度面對職責上的挑戰,君臣互相勉勵不可安於小成,然後憂民之所憂,苦民之所苦,亦即做到了「為君難,為臣不易」的指示,那麼國家應該可以靠著這句話興盛起來。
其次,再以「一言喪邦」來說,孔子的回答是:「話不可以說得這樣武斷,以近似的程度看,有一句話是:『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果國君說的話是對的而沒有人違背,不也很好嗎?如果說的話是不對的而沒有人違背,不是近於一句話就可以使國家衰亡嗎?」
換言之,「一言喪邦」所指的是「國君」的一言,其內容是「我作君主沒有什麼快樂,除了我的話沒有人違背之外」。政府成了「一言堂」,領袖的任何一句話都得到千呼百應,這才是國家衰亡的徵兆啊!歷史上已有不少例證。
由此看來,孔子的想法是:以為光靠一句話就能使國家興盛或衰亡,顯然是過於武斷的。如果真有這種事,這樣的話所關連的是「國君」一人念頭。一般大臣說出來的話不易產生類似的效果。但是,場景從古代封建體制轉換到今日的民主體制時,大臣說話的分量會不會增加些呢?這是值得思考的。我認為,隨著今日教育的普及與知識水平的提升,一般人不會這麼容易受到一兩句話所影響。
我們介紹這兩句話的出處,既不是為了懷舊,也不是想要吊書袋,而是認為孔子的說法仍然值得參考。國家若是要興盛,除了君臣知道責任重大之外,百姓也須共體時艱,表現民主社會「人民作主,一起打拚」的精神。反之,國家在趨於衰亡時,好像從上到下都有許多人一方面「自說自話」,另一方面又非常執著地要求別人「不要違背他的話」。古代的一君,變成今天的千萬君。「人人作皇帝」的結果是什麼?可以好也可以壞。那麼,當前我們正在走向哪一個結局呢?
如果「一言喪邦」這句成語可以提醒我們認真看待自己對社會與國家的責任,那麼孔子當時白說的話也總算有了實質的效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jun/5/life/article-2.htm
最末兩段講得勁好!!!



spirit_07 發表於 12-4-25 09:21
所言極是!故不能一見花鳥蟲魚虎狼豹之類的字眼,便一律作成人身攻擊論。
君不見選舉特首時,各大報章頭條每天都身狼、豬、鴿之類的,難道都屬人身攻擊?
若是,各大報館早收律師信了。
這兩天陳冉和飯焦的事件,不是亦有人形容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嗎?難道又屬人身攻擊?
就是不想用到形容人的貶義詞,方以典故比喻代之。
懇請明察。
所言極是!故不能一見花鳥蟲魚虎狼豹之類的字眼,便一律作成人身攻擊論。
--係架,我相信呢度都冇人一見到花島魚蟲虎豹狼狗之類的字眼,就話人係人身攻擊。
君不見選舉特首時,各大報章頭條每天都身狼、豬、鴿之類的,難道都屬人身攻擊?
若是,各大報館早收律師信了。
這兩天陳冉和飯焦的事件,不是亦有人形容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嗎?難道又屬人身攻擊?
--我諗,是否人身攻擊,不能從有沒有收律師信去證明,而要看「人身攻擊」本身既定義係點,同埋報章內既言論是否符合果D定義。
不過要留意既係,法律上對人身攻擊既定義,同埋討論區對人身攻擊既定義係有所不同。我哋要討論既係響呢個討論區,閣下既某D言論是否人身攻擊,咁我哋要跟返討論區既規則。
本版區旨在給予會員就時事話題發表意見,不論正反意見都一律接受並歡迎,惟本版區會員只可就事件本身發表個人見解,絕對禁止會員間人身攻擊,包括在討論時提及不同意見者的家人或形象等,即使自稱開玩笑亦不可.
當然,這個規則沒有就人身攻擊進行定義,但係由「只可就事件本身發表個人見解」呢句說話,可以看出討論區所講既「人身攻擊」,指既係一D並非針對事件本身,而係針對會員個人既言論。
以上係我個人既理解,根據呢個理解我覺得閣下「...還以為沐猴而冠,尚似人形,原來是不可語冰的夏蟲,失覺了。」既言論唔係針對事件本身,而係針對他人既人身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