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管業處應是"閒", 業委會是"莊", 如果業委會全心全意代表業主, monitor住管業處的話, 這個模式某程度上應用於太一這類屋苑(很多業主不太理事或參與)是可行的. 但當業委會路線偏了, 閒中有莊, 莊中又有閒的話, 管業處就會變成一隻難以駕預的大怪物,它每個月靠2仟戶供養, 但2仟戶人又不是一條心, 如是者當有一小撮比較留意管業處動向的業戶, 想通知其他業戶會構成任何不利 管業處的事, 管業處這部巨大機器(相比個別小業主管業處很巨大)就一定會打壓及封鎖....如上月初民政署在太和鄰里中心舉辦了一場講座予太一業主有關推動立案法團成立, 民政署事前已要求太一管業處協助宣傳, 立案法團=成立一"太上皇"架在管業處頭上, 比著你是管業處, 你會協助宣傳嗎?! 結果管業處以一張比A4紙更小的小小通告貼在會所內了事...
要太一業委會長年類月保持正氣去督實管業處, 難也, 一個管業處每年流水賬是近二千萬, 又小極養刀起三兩十個員工, so, 這些把持住管理權的大公司會輕易放口嗎?! 如是者把持住管理權的大公司一定有心安排一些"好朋友"業戶打入業委會, 做到我骨中有你, 你骨中有我, 再加埋很多業主不太理事或參與的事實基礎下, 有什麼結果大家自已想想!!!!!!
成立立案法團是可以扭轉以上劣勢的, 當然成立立案法團本身亦是兩面刃, 有利亦有敝, 但想成立立案法團, 長路漫漫也(待續...)
未到三十年樓齡是否有必要做大維修見人見智, 一個人兩條心未為多, 俾著我是管理處, 屋苑補補蓬蓬多左即是我要做野多左, 管理費有限但工程多左(唔覺意下又想打下斧頭) , 年尾時怎交都交唔出一盤收支平衡的數簿la, 最好你豪修一次, 我就拍下patpat唔使做等收經理人酬金, 豪修後年年交數簿又易d(少左工程開支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