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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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2-7-11 21:0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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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2-7-11 23:2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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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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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2-7-11 23: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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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就怪香港人對政治太冷漠,只係識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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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2-7-11 22:5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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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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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2-7-11 22: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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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樣可以去司法覆核,但要有咩條件我又真係唔知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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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2-7-11 22:4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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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2-7-11 22:3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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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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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2-7-11 22: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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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係一個三權分立的政治體系,行政,立法,司法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權組織形式,如果接受釋法,即司法上面又多一層,變咗不平衡,而當解釋完係指鹿為馬,到時就大O樂

而港府可做的,只有用行政手段,但該些條文又不可同本港憲法/法律有抵觸=====>>即係乜都做唔到

其實只有修改"基本法",但有重重關卡,而且最終要中央批准==========>>又係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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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2-7-11 22:1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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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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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2-7-11 22: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咁點解澳門的法律可以堵截雙非, 澳門的基本法抄香港架.

因為澳門遲左回歸,所以見香港雙非太恐怖了!所以改左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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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MRNG    發表於 12-7-11 22:09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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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20#
發表於 12-7-11 22:00 |只看該作者

引用:是澳門無搞C棍,還是其他原因??+

原帖由 ntefamily 於 12-07-11 發表
是澳門無搞C棍,還是其他原因??
MC話事人都唔係政府



點評

tiffanybaby2012    發表於 12-7-11 23:00
見你一獲打你一獲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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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2-7-11 21: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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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即係中國公民,只要佢在97前或後在香港出生,就係香港永久居民

澳門修改後,要個B出生前其父或母要係澳門合法居住、已取得澳門居留權或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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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2-7-11 21:5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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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2-7-11 21: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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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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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2-7-11 21: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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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窮人含狠

澳門行"大陸法",香港行"普通法",在審議上有好大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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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2-7-11 21: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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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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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2-7-11 21:46 |只看該作者
其實24條 1.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在呢句上已經解說清楚係條法例有問題

至於有人話係法官同律師有問題,香港係行"普通法",法官只係會睇法律條文字句而作出裁決,而大律師係由當時的法援署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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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2-7-11 21:4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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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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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2#
發表於 12-7-11 21:41 |只看該作者
ntefamily 發表於 12-7-11 21:29
修改後的條文是否和香港釋法後的條文相同??
唔同

第二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的中國公民及其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在其成為永久性居民後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
(四)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
(六)第(五)項所列永久性居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以上居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並有資格領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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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2-7-11 21:4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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