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舊患復發揭四十年前一粒消失的「子彈」?一名婦人,聲稱四十年前在內地煤礦場工作時,被硬物擊中左腿受傷,至近日「舊患」發炎流膿赴院求醫,院方昨日為事主腿內取出一枚發黑金屬物體,疑是子彈,已交由警方軍械法證科驗證。
一名婦人疑四十年前在內地被流彈擊中,留在體內的懷疑子彈物體昨日始被取出。有醫生指異物只要與人體「融合」,對身體並不一定構成壞影響,類似事件時有所聞。
「融合」人體 無礙健康
「蒙查查」中彈的婦人姓梁,五十九歲,報稱小販。消息稱,梁婦的左大腿「舊患」近期復發腫痛,且發炎流膿,故早前往長沙灣明愛醫院求醫,院方經初步檢治後,安排事主昨晨接受手術,並在其左大腿肌肉內,取出一枚約三厘米長、疑是子彈的發黑金屬硬物,院方認為事態可疑,遂報警求助。
據梁婦向警方憶述,約四十年前,當年十九歲的她在廣州南邊一煤礦場工作,其間推着一部木頭車輾過一些物件時,突感被硬物擊中左大腿而受傷,由於傷勢不嚴重,當時不以為意及未有診治,未料「舊患」復發才揭露這粒消失的「子彈」。
警方已將該枚金屬物體交由軍械法證科驗證,以確定是否屬子彈及何種口徑,案件暫列作彈藥發現處理。
前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雖然該異物藏在婦人體內多年,但由於無產生刺激性,加上被細胞包圍及與人體「融合」,傷處若沒有細菌入侵,一般不會發炎,甚至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蔡堅估計,婦人當年被子彈或碎片擊中時,因該等物體並無細菌,故未有引起發炎及其他後遺症,惟隨着婦人體能退化,抵抗力日差兼接觸細菌,才導致舊患復發;他補充,類似事件並不罕見,曾有醫生發現事主體內遺留物體,認為不取出更為安全,亦有醫生大意在病者體內遺下縫針綫,直至傷處發炎才揭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