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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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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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2-11-19 11:58 |只看該作者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83605&extra=page%3D2


我覺得佢地愈講愈過份!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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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2-11-29 23:2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我覺得呢個post 好過份!

我都唔睇呢個post 啦。未有經歷過唔會明白救恩既宝貴。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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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12-11-29 19:0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我覺得呢個post 好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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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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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吸收勳章 大廚勳章 畀面勳章


30#
發表於 12-11-29 17:3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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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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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2-11-29 17:09 |只看該作者
好多未信既人都覺得基督教好霸道, 容不下其他宗教, 令佢地好反感。我地只需做好本份, 唔好令人跌倒就得啦.
BELIEVE!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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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2-11-29 10:5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58D 的帖子

是的,看到有點不快和心痛, 我自己很希望能將福音廣轉開, 最起碼基本上去到自己最親的人身邊去, 願主加力給我使我不單單是基督徒, 更能活出基督徒的言行. 感謝主!

點評

858D  啊们!  發表於 12-11-30 13:04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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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2-11-28 14:4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58D 的帖子


生命影響生命
[fly]「審判自己要比審判 別人難得多了。如果你能很成功的做好這件事,你就真的是一個具有真正智慧的人。」[/fly]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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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2-11-28 14: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yuexu 的帖子

秘訣是:只說自己與神同行的心路歷程,只說聖經神怎樣教我得与祂永远同在得永生和待人接物,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別人投訴不得我的不是。若投訴就是不尊重我的感受,或是論斷我。神定他的罪與否就在此。摘自圣经和合本:
[
羅 馬 書 1

19 神 的 事 情 , 人 所 能 知 道 的 , 原 顯 明 在 人 心 裡 , 因 為 神 已 經 給 他 們 顯 明 。
20 自 從 造 天 地 以 來 , 神 的 永 能 和 神 性 是 明 明 可 知 的 , 雖 是 眼 不 能 見 , 但 藉 著 所 造 之 物 就 可 以 曉 得 , 叫 人 無 可 推 諉 。

羅 馬 書 2
11 因 為 神 不 偏 待 人 。
12 凡 沒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滅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審 判 。
13 ( 原 來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聽 律 法 的 為 義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稱 義 。
14 沒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順 著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們 雖 然 沒 有 律 法 ,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
15 這 是 顯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們 心 裡 , 他 們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見 證 , 並 且 他 們 的 思 念 互 相 較 量 , 或 以 為 是 , 或 以 為 非 。 )

]


人不應從了解我來了解我的神,而應該從讀聖經來了解神而後了解我。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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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2-11-28 12:3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yuexu+的帖子 “咩宗教都包容”講到

原帖由 858D 於 12-11-28 發表
回覆 yuexu 的帖子

“咩宗教都包容”
好榜樣,跟你學習

生命影響生命
[fly]「審判自己要比審判 別人難得多了。如果你能很成功的做好這件事,你就真的是一個具有真正智慧的人。」[/fly]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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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2-11-28 12: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2-11-28 12:32 編輯

回覆 yuexu 的帖子

“咩宗教都包容”
講到外邦人的神,有次我與一位剛認識的朋友講我自己與我的神同行的見證。聽到一半,她問我:你為何信佛?
我沒有更正她用佛來稱我的神。我回:我從讀聖經來信神的,因為聖經告訴我神默示聖經寫成的,而且裡面有使人得救的智慧。
所以,每逢人告訴我神是如何如何的,我都要先查考聖經說的來辨認人告訴我神是如何如何的 是或不是。
所以,每逢人告訴我如何可以到神那裡去,或得救的方法 我都要先查考聖經說的來辨認人告訴我的方法和道路 是或不是。
不符合聖經的我就不信,若符合聖經的,我有聖經 就是神的話語 可以信。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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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2-11-27 15:31 |只看該作者
858D 發表於 12-11-27 14:43
上星期六,與友人去餐廳吃午餐,遇到對不講廣東話的情人來在我後面等帶位。我主動幫他們做翻譯。我認為神安 ...
我只能講咩宗教都彼此包容
唔需要刻意話俾大家知你係基督徒又成
別人看到你的好行為就會想了解咩野會令你轉變.
生命影響生命
[fly]「審判自己要比審判 別人難得多了。如果你能很成功的做好這件事,你就真的是一個具有真正智慧的人。」[/fly]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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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2-11-27 14:4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2-11-27 14:43 編輯

上星期六,與友人去餐廳吃午餐,遇到對不講廣東話的情人來在我後面等帶位。我主動幫他們做翻譯。我認為神安排我與這對情人相遇非偶然。神還特意安排我坐的餐檯就近客人等派位的地方,好讓我繼續為那等後派位的情人做翻譯。在餐廳裏吃飯至離去,我也沒有向他們表示我是基督徒,就是想到了這標題。

身邊的友人事後提我:你有沒有對他們說願神祝福你呢?
我才悟到我沒有。

我回友人,我想下次再有類似此事,我不會只提神,因為人可能誤會我的神是佛。我會說:願你們讓我主耶穌所賜的平安與你們同在。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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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2-11-27 13:16 |只看該作者
gpb 發表於 12-11-22 14:01
唔駛勞氣,要講由得佢地講,我未信之前鬧得仲激。為佢地禱告,然後坐定定等睇戲喇
...
神所愛的祂必管教。如聖經和合本但以理書裏講的尼 布 甲 尼 撒的經歷。
但 以 理 書 4

30 他 說 : 這 大 巴 比 倫 不 是 我 用 大 能 大 力 建 為 京 都 , 要 顯 我 威 嚴 的 榮 耀 麼 ?

31 這 話 在 王 口 中 尚 未 說 完 , 有 聲 音 從 天 降 下 , 說 : 尼 布 甲 尼 撒 王 啊 , 有 話 對 你 說 , 你 的 國 位 離 開 你 了 。

32 你 必 被 趕 出 離 開 世 人 , 與 野 地 的 獸 同 居 , 吃 草 如 牛 , 且 要 經 過 七 期 。 等 你 知 道 至 高 者 在 人 的 國 中 掌 權 , 要 將 國 賜 與 誰 就 賜 與 誰 。

33 當 時 這 話 就 應 驗 在 尼 布 甲 尼 撒 的 身 上 , 他 被 趕 出 離 開 世 人 , 吃 草 如 牛 , 身 被 天 露 滴 濕 , 頭 髮 長 長 , 好 像 鷹 毛 ; 指 甲 長 長 , 如 同 鳥 爪 。

34 日 子 滿 足 , 我 ─ 尼 布 甲 尼 撒 舉 目 望 天 , 我 的 聰 明 復 歸 於 我 , 我 便 稱 頌 至 高 者 , 讚 美 尊 敬 活 到 永 遠 的 神 。 他 的 權 柄 是 永 有 的 ; 他 的 國 存 到 萬 代 。

35 世 上 所 有 的 居 民 都 算 為 虛 無 ; 在 天 上 的 萬 軍 和 世 上 的 居 民 中 , 他 都 憑 自 己 的 意 旨 行 事 。 無 人 能 攔 住 他 手 , 或 問 他 說 , 你 做 甚 麼 呢 ?

36 那 時 , 我 的 聰 明 復 歸 於 我 , 為 我 國 的 榮 耀 、 威 嚴 , 和 光 耀 也 都 復 歸 於 我 ; 並 且 我 的 謀 士 和 大 臣 也 來 朝 見 我 。 我 又 得 堅 立 在 國 位 上 , 至 大 的 權 柄 加 增 於 我 。

37 現 在 我 ─ 尼 布 甲 尼 撒 讚 美 、 尊 崇 、 恭 敬 天 上 的 王 ; 因 為 他 所 做 的 全 都 誠 實 , 他 所 行 的 也 都 公 平 。 那 行 動 驕 傲 的 , 他 能 降 為 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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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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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2-11-25 00: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hoco_soup 的帖子

祈爆佢!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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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2-11-23 16: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我覺得呢個post 好過份!

不用動氣,只是他們沒有見個神積,不明白天父的威力,包容他們吧,以及言論自由吧!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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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8#
發表於 12-11-22 14: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gpb 於 12-11-22 14:02 編輯

唔駛勞氣,要講由得佢地講,我未信之前鬧得仲激。為佢地禱告,然後坐定定等睇戲喇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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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2-11-22 10:53 |只看該作者

引用:其實正負面既意見都應思考!我在該post也有

原帖由 雲呢拿 於 12-11-22 發表
其實正負面既意見都應思考!
我在該post也有回應,可是我仍有尋求主的心〜
我認同他們有部份這說法! ...


生命影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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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16#
發表於 12-11-22 02:31 |只看該作者
其實正負面既意見都應思考!
我在該post也有回應,可是我仍有尋求主的心〜
我認同他們有部份這說法!
http://www.pregnology.com/faralong.php?month=8&day=08&year=2014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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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2-11-21 23: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我覺得呢個post 好過份!

轉下眼又出貼啦

生命影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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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2-11-20 18: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我覺得呢個post 好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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