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 就係 PERSONAL COMPUTER,即係好 PERSONAL 的,我覺得如果負擔得起,不如比個電腦佢用,你地自己買過部算,最怕 D 人搞部電腦,搞到亂晒龍。
佢識搞咁多野,你好難管架喇,佢去乜野網你亦唔會知,佢梗有辦法做到你 TRACE 唔到,除非你電腦知識叻過佢啦。
細路本來係要管,不過你個 CASE 係你真係冇本事 (電腦上) 管佢。
不如同佢約法三章,總言之讀書成績要有某個要求;佢做到,就由佢自己安排時間,電腦繼續歸佢用;做唔到,就要有用電腦的限制,甚至沒收。
唔好聽人話,咩細路好醒呀,舐氣,大把人識電腦,蘋果電腦的 STEVE JOBS 就全世界得一個,而香港大部份電腦迷都只係識自己砌機改機,叻極又點?將來真係入大學讀電腦畢埋業先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