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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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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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5-21 08:1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1:50 編輯

整理好的資料給大家參考。



認識基督信仰


一、天地的由來

二、罪與救恩

三、不信耶穌下地獄?

四、「信」是甚麼?

五、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已得救?

六、天使與魔鬼

七、七年大災難與新天新地

八、小心異端假教會

九、無原罪論之一 #17

十、無原罪論之二 #18

無原罪論之三 #35 #36

十一、靈恩運動 #26,27
十二、UFO的背後 #28
十三、要討主喜悅 #31

十四、聖經對「偽善」的看法,
偽善的緣由 #32, 33
十五、不要濫用「愛、合一、包容」來阻當真理的分辨 #37
十六、教會的定義 #38
十七、教會合一? #39
十八、聖誕節的由來 #40

==============================




若發現有錯漏,會再加以更改。


另可參閱 http://jesuschristlovesyou5.webnode.tw/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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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3-12-25 22:58 |只看該作者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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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3-12-24 23:30 |只看該作者

點評

poem4    發表於 13-12-25 22:58
生命影響生命
[fly]「審判自己要比審判 別人難得多了。如果你能很成功的做好這件事,你就真的是一個具有真正智慧的人。」[/fly]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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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3-12-24 22: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4 22:59 編輯

Christmas—Is it Christian or Pagan?


http://www.exposingsatanism.org/holiday-deception/christmas.htm


This one will most certainlydraw a lot of fire from fellow believers. However, the truth must be told!!!


First, I must say that, NO, I am not a Jehovah's Witness. If you want to attach a denomination to me it would be Baptist. However, I am just a child of the King, Jesus Christ.

The Christmas celebration as we know it today, is clearly pagan in origin, that is it has Satan's prints all over it.When researching it anyone can see it is clearly not a Christian holiday. What bothers me is so many preachers know what it is and still do nothing about it.They stand in the pulpit year after year and do not tell the "flock",that it is one of the pagans most sacred days. Why is this? Do these men of God not know about it?



The reason is the "flock" would not accept it and would run the preacher off!! They will let the "flock" drown in sin at risk of loosing their pay check and position. It boils down to no GUTS!! I get mail daily from pagans and once in awhile they will slip in the fact that the church celebrates their holiday, and they are correct!!! Its time for Gods people to get some backbone and stop the non-sense. We best do something or God will.

Some will argue that as long as one knows that its is Jesus that we celebrate, it is ok. How wrong that thinking is. We see in the old testament time and time again, that when Gods people incorporated paganism in worship, God brought judgment tothe nation. It is no different today.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in is desire to convert the heathen,mingled the ways of the pagan's (witchcraft), into the church. Easter is another one that has paganism mingled with Jesus.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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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3-12-24 21: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4 21:47 編輯

聖誕節 (五)

基督徒不應慶祝聖誕節


聖誕節原是一個屬於撒但魔鬼的異教節日。作為基督的跟隨者,我們不應參與或慶祝這樣的節日。


在公元世紀初期,宗教團體君主教主們,為了宗教管治,私自的替主耶穌基督作了一個重要決定,就是把祂的名刻意加放在當時異教重要神祇的重要節日上。


自此,這個「私自」替主擇日的決定的人為傳統 (即使被一些極少數遵從聖經的基督徒反對),暢通無阻地流傳下去。


很多不知就裏的信徒就以為這天真是主的節日,大家用著當時慶祝太陽神節的各種「異教節物」、「方式」去慶祝和紀念所謂耶穌的誕生,完全不知道背後訂定這節日的人(魔鬼的詭計)的真正動機。很多牧者奇怪地也沒有作出解釋,照樣的自己或任由教徒繼續以異教的形式去「慶祝」。


最近的情況是


由於互聯網的廣傳,不少信徒開始知道聖誕節背後的異教淵源,因而有所不安或懷疑,於是,牧者或某些信徒們,便告訴大家,反正人們普遍都不知道聖誕節背後的真相,借這個日子去傳揚福音不是很好嗎?大家慶祝的是主耶穌的誕生,而不是太陽神啊﹗所以,慶祝聖誕便沒問題了 (只是以人的角度去想)。在這樣自我感覺正確的背後,卻是帶著很多原是慶祝太陽神生日的異教節物和慶祝方式去「傳福音」和慶祝。


其實,傳講福音,一連365天也可以,即使是聖誕節當天,你也可以廣發得救福音傳單(可以比平日更多),卻無須跟別人強調聖誕節,也無須跟人家說「聖誕快樂﹗」更不必把教會或家居作任何異教方式的佈置,去除任何異教形式的慶祝活動等。


我們不應該趁大家誤會太陽神壽辰為主耶穌生日,便「順理成章」,不管黑貓還是白貓,認為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貓。其實,重點並不是是否借此有領人信主的多少果效(是真的有果效還是只是領了大數量自稱信主卻並不是「真正得救」的信徒,實際「果效」如何,我們沒有人知道)。


我們最重要的是要尋問﹕


.這是神的心意嗎?


. 我們有資格代替神釐定這麼重要的普天下的節日嗎?


. 這麼「重要」有關神的節日,出處在哪裏?聖經嗎?是否神應允的?


. 不論有心無心,把神和異教神祇混在一起,是神喜悅的嗎?有誰敢肯定把神之名「套」在異教重量級邪神上沒有問題?有什麼根據肯定無問題?還是只是自己覺得無問題?


. 如果不肯定上帝的喜好,為什麼要「冒險」?


. 想清楚,所謂慶祝無問題的人的理由是人自己的理由,還是由聖經由神而來的?


. 從聖經所認識的神,祂是忌邪的神,我們認為神喜歡有人「故意」把古時多國慶祝異教太陽神的節日,私自代替主作出決定的把祂安插在這節日上嗎?


. 我們真的是為神工作,還是好心做壞事?


有人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每天都有機會是異教日子,大家不應那樣執着是否選在12月25日那天去紀念主,然而,這個論點其實並不妥當,因為,太陽神壽辰那天並不是什麼異教小節日,太陽神也不是什麼普通的異教邪神,再者,訂定在12月25日慶祝主耶穌生日的人的動機,的確是故意而為,並不是隨便找個日子紀念主。


假設你是皇帝,百姓卻不知道你的生日在那一天,有人故意把你的生日定在農曆七月十五日鬼節那天,說是紀念你的生日,並讓後人在那天為你慶祝,你喜歡嗎?


有人若真的在鬼節生日,一般來說也不會感到高興,何況是那天明明不是自己生日,卻有人硬要在那天為你慶祝,你會歡喜接受嗎?


把七月十四日或萬聖節定為聖誕節又如何?然後跟隨這些節日的傳統習俗方式又如何?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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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3-12-24 21: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4 22:44 編輯

續上篇﹕


小小羊對於是否慶祝聖誕節有他自己的觀點,然而,他在另一篇文章卻有以下的看法﹕


「事實上,得救的事情上,上帝有時『許可』人的錯誤,但依然領人信主。但是,我們不能從結果就認為上帝『悅納』那樣的事。事實上,即使不信者用非常不屑的態度來讀出聖經經文,上帝依然可以藉那被讀出的真道拯救人信主,但那一點也不表示上帝悅納那不信者的行為。


假使貓王那樣的人,唱些福音歌曲,也帶人信主,那是上帝對拯救世人的憐憫,但可未必是上帝對貓王的悅納。


有位傳教士長期性侵小女童,但他的佈道會卻帶許多人信主,信主的人是上帝藉其真道的部分帶人得救,而非上帝悅納那傳教士的惡行,而我們也不可能因此稱許那傳教士,即使他真的帶很多人信主也一樣。


更重要的是,上帝國度的重大事工與進展,從來就不是從品德不佳的人出來;相反的,假使一個重大運動與進展,竟然有不少是品德不佳者所帶動,那麼這個運動的來源,恐怕是大有問題的,來自邪靈或人意的機會恐怕比聖靈多太多了。


事實上,在聖經裡,我們一次又一次可以看見:

當上帝進行一個重大運動時,常常是聖潔而嚴厲的,對品德的要求是潔癖到驚人程度的。


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大量的規定都是嚴厲的死刑,連摩西自己不過在米利巴水沒有尊主為大,就被罰不得進迦南地,即使祈求也不蒙應允。


當使徒行傳聖靈降臨之後,教會中的亞拿尼亞與撒非拉不過說個謊,就當場被聖靈擊殺。上帝是烈火,不是僅僅帶給人熱情的烈火,很多時候,更是焚燒與刑罰的列怒之火。


其實,假使德行可以與信仰脫節,聖靈的果子可以與上帝國度切割,那麼,我們的信仰不過是通中樓閣罷了,聖經也可以丟了,因為講的不過是學校課本的生活與倫理罷了,基督教信仰又有何超越性與獨一性呢?反正我們大可以從世俗中取經,放心當個世界人,身上披著基督教的毛皮即可,但問題是,這又如何解通上帝嚴格要求的分別為聖、不要效法世界呢?

我不是說基督徒就該離群索居,而是說基督徒對這世界的主流要保持高度警戒,而非積極迎合,甚至雙手擁抱。


另一致命的反證是:


佛教不靠搖滾樂,一樣可以帶一堆人皈依佛祖;

回教拒絕現代音樂,沒有又唱又跳的敬拜讚美,沒有神蹟奇事表演,單靠講道理,一樣大復興,還帶來一堆視死如歸、到處去當人肉炸彈炸死人的聖戰士。


這些都是錯誤的一方,但問題是,人家不需迎合世界,一樣可以帶大量的人來信他們錯誤的信仰。基督徒口口聲聲宣稱自己擁有聖靈大能,動輒迎合世界潮流文化,又唱又跳,神蹟奇事,然後認為不這樣就不能帶人來信主。說真的,有時我還真的很困惑,到底哪邊才是更倚靠人意來行事呢?


積極走入世界來拯救人?


別忘了,愛神敬神永遠是誡命裡的第一位,愛人不是。

任何將愛人的重要性放在愛神之前的,都是假愛人。

如果我們認同只要為了愛人、為傳福音就可以無限制使用任何方法,為達到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可以作惡以成善,那麼,我們的信仰觀念,真的要很謹慎小心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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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弟兄為何不也把上文「他不迎合世界的觀點」,也同樣地看待聖誕節這個原本為異教節日上呢?


大宅

積分: 3751


43#
發表於 13-12-24 21:3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4 23:55 編輯

聖誕節(四)


贊成慶祝聖誕的觀點及回應 (之一)


作者﹕小小羊



關於基督徒可不可以過聖誕節的問題,我將之切割成兩個部分:


1. 剛開始設立的時候


我認為不可以。因為這是很明顯的異教風俗,而且當時的人也知道這來自異教。


2. 現代


我認為無妨。因為聖誕節的意義已經發生轉變。這樣就變成屬於個人領域,過與不過均可。


反對在現今過聖誕節的理由,幾乎都以『這是異教節日』為主要理由。我完全同意聖誕節的起源確實與異教節日有關。但問題是:


現今講到聖誕節的時候,有多少人會知道聖誕節的異教起源?我用一個例子來反問: 華人傳統的重要節慶『春節』,大家過不過?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華人春節的起源,其實是具有強烈異教風俗的可能性的?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年獸』。其實,這是妖魔鬼怪的故事,不是嗎?


我想,大家應該都會同意,不管是哪種春節起源的學說,幾乎都和異教風俗脫不了關係。那麼,基督徒可以過春節嗎?事實上,我還要提醒大家,現今的春節,其異教觀念雖然沒過去強烈,但還存留不少。但是,普遍的華人基督徒,還是過春節,不是嗎?


(問大家基督徒可否過春節?基督徒慶祝異教節日與否,是有自由選擇的,至於神對此是喜或惡,則我們從聖經所認識的上帝大概也知道一二吧?華人信徒是否過春節,那都是人自己決定,並不是神,怎能以此為標準?)



相反的,12月25日的聖誕節,這個節慶,還有多少人知道它的異教起源?現今的聖誕節,還殘存多少異教觀念?事實上,現今知道聖誕節異教起源的人,並不會太多。不相信的話,可以隨便問人看看。


(這個就是最關鍵的問題了,為什麼連教徒都不知道聖誕節的起源?牧者就這樣瞞騙着的帶領小羊們過異教聖誕嗎?因為沒有人知道,所以不知者不罪,乾脆瞞騙下去嗎?)



同時,現今聖誕節所殘存的異教觀念,也沒華人的春節那麼多、那麼明顯。一樣都是異教起源,為什麼我們可以過春節,但卻不能過聖誕節?


(你說為什麼我們可以過春節?誰說可以或不可以的呢?可否過什麼節,這是個人以自己的意願去選擇,但與上帝是否喜悅又是另一回事。)



我必須強調,我的立場很一致:

過聖誕節,很好;不過聖誕節,也很好。

過聖誕節的,並沒有罪;不過聖誕節的,也沒有比較神聖。過與不過都可以,只要為主過與不過即可。


(這完全是人的私意判斷,怎能代表上帝的意思?)



羅馬書十四章,給了我們很好的教導: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以上這些經文不能私意地放置在任何事情上作解釋,聖誕節並不是神的節日,沒有為主守這回事,使徒時代也沒有人去守;此外,自稱基督徒的同性戀者不是也很有信心自己沒有犯罪,也認為在自己認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嗎?



我認為基督徒過聖誕節沒有關係,主要理由是『意義已經轉變』。


(上帝的道是永恆不變的,即使如何包裝或掩飾,其背後的異教邪神的真面目依舊如是,沒有改變;更何況,慶祝聖誕的方式,依然原用異教,沒有改變)



進一步說明如下:


1.現今多數人已經不知其異教起源,使聖誕節這節慶的意義已經與異教風俗脫勾。事實上,我們都會同意,現今大家講到聖誕節,多半會想到那種溫馨、感人、歡樂的氣氛。這樣的事物,也是我們基督徒所樂見的,不是嗎?


2.現今講到聖誕節,大家都知道那是慶祝耶穌的生日

沒錯,耶穌確實的生日沒有人知道。但是,看事情,我們可以有很多角度。聖誕節這日子,連不信主耶穌的人都能知道這天和主耶穌有關,這是很難得的事。


亦有很多不信主耶穌的人指責基督教會抄襲/搶奪異教的節日,又或是誤會主耶穌和太陽神是同一位神,這樣,基督徒不單把主的名套在異教邪神節日上,還讓其它人誤會,這不是絆倒別人,這不是對主耶穌的名的極大的侮辱嗎?(請參閱第七章 非信徒對基督徒過聖誕的看法)



3. 沒有聖經根據的習俗,不能輕率就說不能過,請記住我說的春節的例子。其實,很多反對過聖誕節的教會,他們好像也有過春節。我絕對同意,我們絕不能接受錯誤的文化與風俗習慣;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就全盤不能接受傳統的文化與習俗。


(若以過春節作例子,不是一個把過聖誕節合理化的借口。聖經也沒指明萬聖節、佛誕不可跟隨不可過,我們就可以過嗎?可以跟隨着戴鬼面具了嗎?異教的節日和習俗,作為基督徒應該知道是不能跟隨着去作的,但面對一些境況時,便要懂得在不絆倒人的狀況,也不褻瀆神之名因情況而為,我們要純良如鴿子,靈巧像蛇。


新年由來: "春節"一般俗稱為"新年"或"過年",但古代多稱為"元辰"、"元正"、"正旦"或"元旦"等,意思是一年的第一個早晨。"年"的概念,是與古代的天文節律與農作物生長的周期性緊密相聯的。春種、夏耘、秋收、冬藏的循環往復,人們在取得好收成時,總要慶賀一番,久而久之就成為年中最重要的日子。這樣追溯源頭,這春節本來就與異教節日無關。只是大概後來傳聞在那段日子,人們會受到年獸的威脅,才有燒炮竹貼紙紙和響鑼鼓等來嚇退年獸等習俗。


在過新年的時候,我們可以不貼揮春、不燒炮杖,不故意購買應節食品或物品(我們也可在新的一年給父母購買新衣服)。要怎樣過,是自己個人的選擇。


而聖誕節,則徹頭徹尾是異教太陽神的大節日,若是清楚了解到是有人硬把主之名粗暴地添加上去,讓別人誤解,若你也認為沒問題的話,別人除了勸說,當然也無可指責,因為將來向神交帳的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事實上,有那個國家民族的風俗習慣,是完全合聖經的?沒有!因為,特殊啟示原本只給以色列這一個民族而已,其他民族根本得不到。再回過頭來,聖經裡的風俗習慣,我們現今就必須遵守嗎?難道,我們也要過逾越節、住棚節?這是聖經很重要的節慶,為何我們不過?當福音進入各式各樣的國家與文化的同時,我們也必須很小心去篩選、思考要接納當地的風俗習慣,還是要廢棄、還是只需修改。我們對這些風俗習慣,不能太輕率處理,而是要有智慧。


(風俗習慣並不全與異教習俗有關,若是屬於異教宗教,那就不能同語了。再者,神讓我們不要死守祂的節期,卻沒有要你把異教邪神的節期挪移給主用,再而當作為主的節日去守,根本是兩回事)



4. 過聖誕節,不表示我們就是謹守節日。事實上,大家都會同意,不管是什麼節,幾乎都沒什麼強制力。過與不過,完全是個人自由。國家要放假,不表示國家就強迫我們要過節、要參與活動。


(任何節日,是國家法定公眾假期,放假與否,與是否過節、慶祝毫無關連。過節是指我們自願地隨從該節日流傳下來的傳統習俗、儀式等。聖誕節是異教的節日,上帝從不准許我們守異教的節日。然然,要守什麼節日也是個人的選擇,同樣,上帝也從不強逼人去接受主耶穌基督,完全是個人自由,但我們還是要承擔自由選擇的後果。最終每個人還是要去向主交帳)


當然,現今社會上的聖誕節,確實有很多負面的部分。

問題是,我認為這節慶是中性的,負面部分是我們該努力去改正的。.....有些教會會在聖誕夜辦愛餐邀請社區民眾一起參加,這不是很美嗎?


(這是異教的節日,節慶內容也是隨從異教傳統而來,怎麼會是中性?為什麼因為「很美」,便把上帝忌邪的心情給抺去了?為什麼不在其它日子辦愛餐邀請社區民眾一起參加?)



社會上很多人確實是利用聖誕節去縱欲狂歡,這樣的事當然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但我們還有很多可以做的部分,使這節慶真的成為上帝對世人的祝福。我自己已經做很多年了:聖誕節前夕與當日,我們會預備一個小蛋糕,同時附上一張福音單張,給每位前來我們工作處所的人以及左鄰右舍。


(如何認為上帝喜悅借異教邪神的「節慶」為祂慶祝,再而做到「使」這節慶成為上帝對世人的祝福?我們怎可私自為主作決定把主之名與邪神扯上關係?再者,附上福音單張我們也不必要靠這個節日才可以附上,不是嗎?)


平時,我不容易普遍性發福音單張,因為很多人會覺得莫名其妙。但聖誕節時,我這樣大規模的舉動卻一點也不會突兀。大家也可以嘗試在自己工作處所這樣做:


(曾在聖誕節當陪談員的一位小兄弟告訴我,他是一星期前決志的,但因為教會希望廣納信徒,在欠缺人手下,即使是「初信」的他,也被招攬當聖誕節佈道會陪談員,我問他清楚知道得救福音與否,他說他不知道,那麼,意即他還未真正得救,那他到底如何傳福音,如何當陪談員把真正的福音傳開去呢?事實上,很多自稱基督徒上教會卻連基本得救福音也不了解的人多不勝數,這就是很多教會重「量」不重「救恩」的結果,如此,教會即是不斷吸納信眾,真正得救的人卻少之又少。)



在聖誕節時,給同事每人一份小禮物外加一張福音單張,並對對方講一聲『聖誕快樂』。沒錯,有些人接到時依然會嗤之以鼻、甚至會當場丟棄福音單張。但是,多數的情形下,多數人反應還真的很不錯。不用很會講話傳福音,單只要給人小禮物和福音單張,就已經是在傳福音了。


我一直覺得,聖誕節真的是一個很能讓人公然傳福音而不太會引起反感的節日。大家真的可以參考一下。我絕對尊重不過聖誕節信徒的自由,一如我也絕對尊重過聖誕節信徒的自由。因為,這都是屬於相對的領域,而不是絕對性的真理。以上,是我的一些分享

(主耶穌和使徒傳福音時,從來不為討好別人而傳福音,事實上,他們也可以用各種令人不反感或討人喜歡的方式傳福音,如是就會有更多人跟隨祂;如是他們就不會被人鄙視和殺害了。當主的信徒,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走的路。)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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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3-12-24 21: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4 21:32 編輯

聖誕節 (三)


聖誕節的再思


(一) 作者﹕Lamchingsum


我們知道在聖經中沒有記載耶穌降生的日子,而十二月二十五日是羅馬帝國所拜的太陽神的生日,他們以十分淫蕩的方式慶祝這節日,直至君士坦丁統一羅馬以後,奉基督教為國教,但為了遷就民俗,將此日改為聖誕節,從此延習至今。

神的屬性是無始無終的,但人們卻沿用此日為祂製造一個生日,這是否會混淆了祂無始無終的神性?祂是聖潔的,倘若我們把淫亂與拜偶像的日子套在祂身上,是否會令祂聖潔的屬性蒙污?啟3:14「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主是為阿們的,阿們的意思雖多,但其中一個基本的意思是:〝確實如此〞作為一種認同語,主是為誠信真實見証的,在主,一切都是真實的,所以若我們把一個虛假的日子作為那位如此真實的主的生日,不會是十分諷刺與不敬虔嗎?豈不是已冒犯了祂的信實?

聖經說:「上帝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如此看來,聖潔真實的神絕不會喜歡承襲一個虛假又是偶像的生日為自己的生日。那麽是神忘記自己降生的日子嗎?這斷乎不是,如果我們的神會忘記,我們的信心就失去基礎,這是與我們的信仰相違背的,所以顯然地,神不留下這日子,這完全是神所定意的,從我們所能理解的層面看:受造之物都有其開始,而人人也都有生日,但神有別於人,祂是沒有生之始〔只有道成肉身之日,就是從神降生為人之日〕,沒有命之終,故若留下耶穌道成肉身的日子,將引起誤導,人會誤會耶穌與其他受造之物一樣,有生之始,這將干擾了祂那無始無終與人有別的神性;另一方面從現今來看,這節期盡是:聖誕狂歡、舞會、大餐、大特價…並且很多青少年人在這節日狂歡敗壞了自己,或許神預知人會如此,故祂不愿意將耶穌降生的日子與這俗世的活動相提並論,並污染那寧靜而聖潔的時刻。

有信徒說:我們慶祝聖誕是為了使人更認識主,接受救恩。人有事奉神的心志是好的,但單有這好心志是不夠的,事情如果是錯誤的,它絕不會因這好心志而變成正确的,正如聖經所說娼妓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上主──你神的殿,若這奉獻的東西不聖潔,神會喜悅嗎?應不會有人認為奉獻一樣神所憎惡的東西給神是好的吧


聖經中記載三個人被神擊剎:一個是伸手扶約櫃的鳥撒、两個是獻凡火的拿答、亞比戶,他們的心志都是好的,但做法卻是錯的,這是神留給人的大教訓,所以千萬不要以為有好的心志,就將事奉神變成可以隨便的事。

聖誕節是普世的人所喜愛的,而神的真理是普世的人所喜愛的嗎?聖經說:神的道是忍耐的道,所以人人所喜悅的,會是神的道嗎?單從這一點已值得我們深思,因「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慶祝聖誕,是多數人向往的事,幾年前,我兒子曾向我說:我不知道這事比知道為好〔小孩子的心很單純,他們一下子就能分出是非,可是要抗拒並不好受〕,我說並不是知者不罪,因明知故犯的多受責打,無知而犯的少受責打,而我是想你不必受責打,並且還有神公義的冠冕為你存留。



(二) 作者﹕一位不知名基督徒


我以前曾主領過好幾次聖誕晚會,最多的一次是在一所國中禮堂,還請了信主的藝人當來賓,參加人數有好幾百人。老實 說,無論在何處真正因為參加聖誕節活動而悔改信主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有人信主,也不會是因為聽見了悔改的信息而信,而是為了其他原因。


這還是其次的問題, 最重要的就是這完全沒有聖經根據。聖誕節一般都注重歡樂的氣氛,歷史中無論古今中外真正能夠真正帶來悔改信息的復興都不會是在那種節慶場合。認為藉著聖誕節辨聚會就能真正傳出純正福音,並令人聽了能扎心而悔改信主的效果幾乎等於零。


大部份傳道人其實也都心知肚明,只是心照不宣而已。一間屬基督的教會若真要傳福音救人靈魂,就該學習效法施洗約翰、主耶穌和使徒的方法。聖誕節在主後前三個世紀,教會大受逼迫之下從來沒有出現過,卻是經由許多為主殉道的信徒用血結出了福音的果子。


到了第四世紀,羅馬政府將基督教立為國教後,教會反而失去了堅守真理的心志,又被許多異教之風所混亂,不久就進入了長達一千多年的天主教黑暗時期。現在已是主穌耶基督即將再臨的世代,教會也正面對著空前的試探與誘惑。我們彷彿正處在如同老底嘉教會的光景,基督徒應該醒一醒了。


可 1:4 「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可 1:15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可 6:12 「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徒 20:21「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徒 26:20 「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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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3-12-24 21:2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12-26 08:00 編輯

聖誕節 (二)

http://tw.myblog.yahoo.com/truth-freedom/article?mid=94&prev=80&next=84


作者:林祈惠


12月25日的「聖誕節」,乃基督教和天主教最重大的年度慶典,但也是最富爭議的節日,因其徹頭徹尾與異教脫不了關係。


基督宗教尚未被扶植成羅馬國教前,「太陽教Mithraism」乃帝國境內最風行的宗教,其次是「伊希斯教」(女神Isis)。「太陽教」其實是「波斯拜火教」的別支,主祀「光明之神米提拉Mithras」。


「米提拉」據稱是善天使軍團的統領,奉「善神之首馬自達」之命前來襄助羅馬,羅馬人認為在其庇佑下國威所向無敵,故該教又名「無敵太陽教」,每年12月25日就是舉國歡慶「米提拉」之生日。


同時,該日也是希臘神話中「眾神之父宙斯的兒子--葡萄酒神迪奧尼索斯 Dionysus 」的壽誕,無巧不巧也是「埃及母神伊希斯Isis丈夫--尼羅河神、冥王死神奧西賽Osiris」的誕辰,再加上1225日是「羅馬曆」的「冬至」,又是豐收酬神的「農神節期之首日(共七天) 」,可說一大堆重大祀典節令撞在一塊,故這一天在羅馬人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地隆重啊!


當基督教於四世紀末成為羅馬唯一合法宗教時,為降低被王令脅迫受洗入教的異教徒之抗拒,將異教習俗原封不動地搬進教堂內,是官方認為消弭阻力最有效的變通辦法,加上「耶穌是上帝差來拯救世人的」,像極了「米提拉是善神之首差來守護人間的」;又,「葡萄酒象徵耶穌的寶血,而耶穌乃天父的兒子」,正與「葡萄酒神迪奧尼索斯乃眾神之父的兒子」相吻合;另,「耶穌復活掌握死亡與陰間的鑰匙」,恰又與「奧西賽斯從死復活統管冥界」雷同。


所以,當一間間異教神殿修建成嶄新宏偉的教堂,12月25日改稱作「聖誕節」,「光明之神、酒神、冥神」的神像易名叫「耶穌」時,那原本躑躅觀望的人,心想「管他變天否,反正「馬照跑、舞照跳」,不消多久阻力就不見了。(「本土化」真的有效,故至今在異文化地帶宣教的人,莫不奉「本土化」為拓殖盤紮的最佳策略,當然這得不顧「忌邪上帝的感受」,只考慮「成績、效率」)



羅馬人在12月25日冬至那天起,為禮敬「米提拉」與慶豐收,會一連休市七天大肆慶祝以酬神,只見街道張燈結彩、戶戶裝飾門前樹木,鄰舍親朋彼此餽贈禮物互道祝福,既然希臘神話中象徵「瘋狂、享樂、縱慾、獸性」的「酒神」也來插一腳,那麼通宵狂歡爛醉是一定要的啦!


今天「聖誕節」中的「聖誕假期、聖誕樹、聖誕禮物、聖誕大餐、聖誕Party」無一不是異教的餘波盪漾。若再挖「聖誕節」另個要角,也就是小朋友最喜愛的「聖誕老人」之底細,包準又是一樁荒唐無比的陰謀。


聖誕老人的起源


關於「聖誕老人」的起源眾說紛紜,但天主教的版本是,相傳四世紀時,有位居住在荷蘭的大善人名叫尼古拉斯,他一生極愛幫助窮人,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有回他欲贈送三袋金子給三名窮人家的少女,好助她們躲過被賣為婢的不幸命運,就在尼古拉斯偷偷地將一小袋金子,從其中一名少女家的窗戶給拋進去時,恰巧扔進了一隻掛在壁爐上等晾乾的長統襪子裡。十九世紀時,荷蘭宣教士將這慈善故事給帶到北美洲,逐漸依附在「聖誕節」的慶典中,於是「趕著馴鹿、駕著雪橇、滿載玩具糖果的白鬍子聖誕老公公,不辭辛勞地爬每家的壁爐煙囪,將聖誕禮物一一塞進掛著的聖誕襪裡」就成為每個童稚時期的夢想憧憬。然事實上,真相恐非如此溫馨浪漫。




歐洲自古就盛傳一則嚇唬小孩的童話寓言,話說很久以前,在冰天雪地的北極一帶,住了一位穿紅皮衣的魔鬼,牠總是駕著馴鹿雪橇飛行,在夜色的掩護下,悄悄地從煙囪偷爬進住家的屋子裡,把不睡覺的頑皮小孩給抓著的大袋子裡,通常,人們為保護小孩求牠手下留情,須在家中準備酒肉或水果蛋糕以賄賂,歐洲人給這位紅衣魔鬼取名叫「老尼克OldNick」,並於隆冬時分舉行盛大祀典以巴結牠。


另外,北歐神話中有位性情暴躁主司戰爭的神,於寒冬中騎著八隻腳的戰馬,馳騁天地間賞善罰惡,其有一子即身披紅衣、手執閃電為兵器的「雷神」,牠每年都與掌管冰雪的「冬神」纏鬥,當牠發出閃電雷轟戰勝宿敵時,嚴冬就結束春天翩然降臨。


以上這兩則童話與神話,深刻反應出歐洲先民對神靈與大自然力量的又敬又畏,並表現於節令祭典上,至今,許多歐系民族還保留部份的風俗。


東正教的大本營俄羅斯地區,於每年的耶誕慶典首日,莫斯科依例會舉行化裝大遊行,按傳統都會安排一位「紅衣牛首、手執鐵叉」裝扮的人擔任遊行隊伍的最前導,為整個慶典揭開序幕,其正是「老尼克、雷神」及牛首惡魔「阿撒瀉勒」的併體,故「聖誕老人」不折不扣是鬼魔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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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人 進 羊 圈 , 不 從 門 進 去 , 倒 從 別 處 爬 進 去 , 那 人 就 是 賊 , 就 是 強 盜 。」約10:1



聖誕節的名字


「聖誕節」正式名稱是「Christ's Mass」,而希臘文「Mass」即大家耳熟能詳的天主教特有儀典「彌撒」,因此,「聖誕節」的原意即「基督的彌撒」。現聽我把「彌撒」的原委說明。


古代各民族制定「固定節期」,皆為了方便於「特定日子」進行「例行性祭祀」。拿猶太教為例,律法除規定須於每日晨昏、每週安息日、每月朔初進行獻祭外,年中遇逢「逾越節、無酵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等,或與農事息息相關之節氣時令,

或為紀念國族重要歷史事端之日子,也須舉行隆重盛大的祭典,詳情可閱《民數記第廿八、廿九章》,是故,「節期」一般說來,是專為「獻祭酬神」而訂定的。


「彌撒」一詞,或有被解釋成「讚美」、或是「禱告」、又或者是「聖餐」的,但譯作「祭典」會比較符合其原意,因「讚美、禱告、聖餐」這幾道儀式,只是整段「彌撒祭典」流程中的部份。乍看之下,天主教的「望彌撒」與更正教的「作禮拜、參加聚會」似乎一樣,不過,本質上卻大大不同。


綜合史料推敲,「彌撒」應於第五世紀中葉的「以弗所大公會議」後登場,起初是為了紀念耶穌基督降生於馬槽,故特地於羅馬城內的「聖母大教堂」旁,仿照伯利恆山洞的模樣,蓋了間著名的「馬槽教堂」,自那時起,每年的12月25日上午九點正,歷任教皇依例前往「馬槽教堂」主持「聖誕彌撒」。


第六世紀後,「聖誕節」更加被重視,「聖誕彌撒」由一台擴增為三台(「台」是「彌撒」的場次單位),從此,整個「聖誕節」的祭典,就由12月24日晚間舉行的第一台「子夜彌撒」之鐘聲中拉開序幕,接著,25日天剛破曉即進行第二台的「黎明彌撒」,最後,上午九點正進行第三台壓軸的「天明彌撒」。可見,「彌撒」的起源與「聖誕節」密不可分,甚至可說,「彌撒」是專為「聖誕節」所制定的儀軌,但後來,逐漸演變出形形色色的「彌撒」,諸如:「喪葬彌撒、追思彌撒、就職彌撒、----」等,實已遭誤用、濫用了。


「聖誕節」既然是「基督彌撒(獻祭)」的日子,那麼,每年的12月25日,豈不就是在世界各個角落,將基督反覆殺了獻祭的例行性日子了嗎?這會不會太危言聳聽了呢?天主教聲稱:「天主的彌撒聖祭,是加略山獻祭的重複上演,神父將耶穌重新受難奉獻給天父」,又說:「彌撒是真實地重現,而非紀念或仿傚,每次彌撒都是天主再次成為人,在擁有崇高尊威的神父手中,基督真實地誕生於祭壇上,如同誕生在伯利恆城一樣。每次彌撒都是天主為我們重新犧牲傾流盡血,如同第一個在加略山上的受難節一樣」...



「彌撒」既然是要上演「獻耶穌為祭」的戲碼,所以天主教堂內設有「祭壇」,其材質通常是大理石。「石祭壇」在天主教徒的眼中無比神聖,故習慣向「石祭壇」鞠躬敬禮、跪俯親吻、奉香獻花,一如異教常見的「拜石」習俗。「石祭壇」上擺放著「聖餐禮」要用的餅與杯,並聲稱:「經神父祝禱後,葡萄酒與無酵麵餅的形質已神秘轉化成天主真實的血肉聖體」。依規定,教徒須跪在神父面前「領聖體」,由神父將餅分送入口中,謂之「辦聖體聖事」。


「石祭壇」上通常會安放「苦像(耶穌受難圖像)」,或者是在壇側豎立「耶穌頭戴荊棘釘在十架上氣絕」的雕像
,並於整台「彌撒」中,會眾不停地在胸前比手式「劃十字架」(倒十架)。



「他若是後退就不能叫他懊悔了把神的兒子重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書6:6



「彌撒的重點在於重演天主受苦至死」;「聖誕節」說穿了,就是...藉著「彌撒」,公開地每年把耶穌重新送上十字架,叫祂再被羞辱一回,叫祂再吃一次苦頭,叫祂再被咒詛定罪一回,叫祂再慘死一次的「普世同慶大日子」。就在「聖誕節」這一天...(12月24日晚間的「子夜彌撒」是召耶穌下凡;25日的「黎明彌撒」是公審並鞭笞耶穌;九點正的「天明彌撒」便是將耶穌掛上十字架)


整齣「聖誕彌撒」,根本是撒旦透過居心叵測的羅馬皇帝,將異教的「降神巫術、拜石風俗」與「戲劇崇拜」給引進教會中,撒但藉此不斷反芻回味著自鳴得意之作----「羞辱並殺死耶穌」的那段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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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聖誕節 (一)



上主如此說:


「你們不要效法異教徒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異教徒為此事驚惶。眾民的風俗原是虛妄的;人從樹林中砍出一棵樹,是匠人手拿斧子所作的工。他們用金銀妝飾它,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它不動搖。它們直立好像棕樹,但不能說話;它們必須有人抬著,因為不能行走。不要怕它們,因它們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
耶利米書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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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是屬基督徒的嗎?

http://tw.myblog.yahoo.com/truth-freedom/article?mid=9&next=8&l=f&fid=10


節錄:Michael Schneider:Is Christmas Christian?


「聖誕節是屬基督教的麼?」這個問題對於大部份的人來說是毫無疑問的,「當然是啊!」「還有甚麼東西是比聖誕節更屬基督教的呢?」「這不是耶穌的生日麼?」但是當其他的人看到羅馬的酒神節(Bacchanalia)也是在12月25日附近舉行時,就對於慶祝聖誕節一事越來越覺得不自在,覺得似乎不太對,然而他們持續地告訴自己,「聖誕節不就是耶穌的生日麼?應該是這個世界污染了聖誕節,而聖誕節本身,依然是一個佳美的節日啊!」


雖然對一些人來說,這個問題很令人震驚,我與這個問題掙扎了許多年的時間。現在我搜尋聖經與基督教的歷史,已經下了一個結論:


聖誕節與基督教是沒有任何的關係;包括它的過去與現在都是一樣;聖誕節在本質上仍是異教的。


如果這個信念對你而言是既新且令你驚奇的,我現在邀請你思考這樣的可能性;聖誕節是一個需要再思的盲點。

在情感上,我並不是意味著這「聖誕節的精神」沒有讓我感到印象深刻;相反,在每年的這個季節裏,它總是有它的魅力存在的,諸如對家族團聚的嚮往,「白色聖誕的夢想」,栗子在火爐上燒烤的溫馨,人行道上點綴過節氣氛的裝飾;當聖誕節的氣氛彌漫在空氣中的時候,沒有人能夠逃避一種劇烈的思鄉之苦,即使是那些最玩世不恭的人,也不能掩蓋令人心軟、持續一陣子孩提時代的感覺。我嘗試用這樣的方法「讓基督回到聖誕節之中」

然而,倘若我們反對聖誕節的商業化,強調聖誕節的真正意義時,我就越來越相信耶穌基督並不願意「被放回」聖誕節當中,這是大部份人都會堅決同意的。大家都相當瞭解聖誕節的慶祝是過度的物質取向,他們喜歡強調「真實」聖誕節意義的講道。


但是我現在要問,「甚麼是聖誕節的真實意義?」當你追根究底﹕「甚麼是聖誕節時?」「它是從哪裡來的?」「它是從哪裡發源的?」「它現在代表著甚麼?」


真正的問題是聖誕節形成的本質。


我想當你真實地評估並追查聖誕節的形成時,你一定會感到震驚。現在我們先將我們的傳統偏見與偏好放在一旁,用一個開放的態度來探究這個問題,這當然是很難做到的,我們是被聖誕之雪以傳統和鄉愁掩埋了好幾個世紀,對於一些人來說,簡直是不可能以客觀的態度來看待這一個問題,我現在要求將你先入為主的觀念放在一旁,至少暫時如此,然後誠實地來看我們所稱為「聖誕節」之形成。


坦白地說,這篇文章預計會搞亂你的思想,當你發現其中有不合福音真理的時候,期待這能使你改變想法和作為。


聖誕節的起源


聖誕節的起源是甚麼?它如何開始的?它的起源是異教或是基督教的?在新約聖經中並沒有提到聖誕節,早期的基督徒也沒有在守這節。在教會歷史中可以看出,聖誕節大約是在基督誕生後的三百多年後,在這以前,對於慶祝聖誕節一事是聞所未聞的。當教會開始偏離使徒時代的教義,並走進腐敗之時,聖誕節便開始了。

聖誕節從那裡來的?偏離主道的教會從哪裡得到這樣的構想與傳統,以致於與今日的教會結合呢?

古老的異教世界主要的來源可以遠溯至巴比倫的「神話」

,所有的古代文化,諸如:埃及、希臘、羅馬、甚至印度、中國,其信念、傳統、實踐、諸神、諸女神,都可以在巴比倫的奧秘之中找到相關連的事物,它們的名稱雖然不一樣,外形也有一些不同,但是基本上,古代的宗教都可以在巴比倫之中找到最「原始」相關的的形式。


在舊約聖經,巴比倫代表任何不敬虔與背叛事物的縮影,神的子民因著他們的眾罪惡,被帶至巴比倫當俘虜受了最大的苦,這巴比倫是異教世界的心臟。

在新約時代,「巴比倫」變成了羅馬,羅馬帝國將異教信仰與古巴比倫的信仰具體地落實。在新約啟示錄這卷書之中,羅馬被稱為﹕坐在眾水之上的大淫婦、與世界上行姦淫的眾王行淫、(啟18:3)因為列國都被他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一個騎在朱紅色的獸上的女人。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啟17:3)妝扮著金子、寶貴的石頭、珍珠,有金杯在她的手中,杯中滿了她淫亂的污穢,在他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啟17:5)約翰說:她是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啟18:4)

當然,他們不能在肉身上與他們所處的羅馬帝國分開,這樣的呼召是要他們在態度與行為上分別出來,但是現在,神的百姓有聽從這樣的警告而使自己與巴比倫分別出來麼?不,相反地,他們與她(大淫婦)妥協,以致因她的腐敗而被污染了。


西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聲稱接納基督信仰並宣佈在他的領域內,基督教會成為合法宗教,事實證明,他這樣擁抱教會是對真實的基督教是有損的。君士坦丁在自稱為基督徒後,依然保留了傳統異教的祭司頭銜,而他的錢幣上仍舊鑄印著羅馬神祇的形象與名號。


基督教會變成了羅馬天主教,它所採取的方式是與異教主義開始妥協。自此以後,羅馬天主教逐漸把異教偶像化的東西轉移到自己崇拜的形式當中,教會也藉由利用異教主義這種半調子的路線,滿足於不斷增加掛名會友的數目。當時有一些勇敢抗爭的聲音竭力地為這種與真信仰不一致的方式發出悲痛哀哭,但他們的努力仍歸於徒然。


羅馬天主教至今還是延用這樣的方法,特別是在中南美洲最為常見,在那裡的異教偶像、名字、傳統,被聖人的雕像、名字和傳統所取代和合併。在那些國家,羅馬天主教對於印度人崇拜他們的精靈神祇一事上,態度是開放的。

在19世紀之前,聖誕節在基督教會中沒有任何宗教上的意義。聖誕節是在新約時代數個世紀之後才進入教會界的,雖曾在宗教改革之時被摒棄,卻又在這個世紀中偷偷地爬回基督教會裏。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一些聖誕節令人熟悉的習俗,以此來對它們的意義加以檢視。我在此只是在眾多熟悉的傳統中挑出其中一些部份。但是我向你保證,我所說的聖誕節習俗都是真實的,我也鼓勵你在一切非宗教的百科全書中檢視這些細節。

舉例來說,12月25日被稱為聖誕節的日子。正如你已了解到沒有人知道基督誕生的日子。那麼12月25日到底為何呢?在這一天白晝開始變長,巴比倫人就在此慶祝「他們太陽神的勝利」,而羅馬將此巴比倫的習俗拷貝過來,作為他們的Saturnalia (古羅馬的農神節,12月17日持續七天),為太陽神(Sol生日之節慶。在幾個世紀以來,這對於基督徒都是極可憎的事,這是異教尋歡縱慾的節慶,但是教會並沒有在這點上敵擋異教的節慶,反而開始妥協。想藉此「幫助」那些軟弱的年輕人,就是那些不想放棄「情趣」,以及想把冬天的歡樂情境提昇到到最高點的人。所以教會這樣說:「繼續你的歡樂與節慶吧!現在,只要我們稱此日為神兒子的生日,才不會使人流失到異教之中,我們要將這兩者合併,逐漸可以贏得一些我們周圍的異教徒來承認基督教。讓我們不要強迫人在兩者之中作抉擇吧!」


聖誕節Christmas的名字由來


接下來,讓我們思想聖誕節(Christmas)這名詞本身。它意味著甚麼?很多人不瞭解這是結合了基督(Christ)與彌撒(Mass)。Christmas是羅馬天主教特別為著尊榮基督誕生的彌撒慶典。或許,當我們瞭解聖誕節的「真正的」意義時,我們會將它歸為「基督的彌撒Christmass」,甚麼是彌撒的的意義呢?


在羅馬天主教的核心教義之中,彌撒是否認基督代贖的充足性。它是宣稱基督為罪犧牲以外,還要藉由神甫祝禱獻祭來加以重演。這是對福音的否認。(希伯來書91224-26

10:10,12,14)羅馬天主教還有其他的彌撒諸如米迦勒彌撒(Michaelmass),一些更正教會卻把他們的「基督的彌撒」挑出來遵守。


聖誕樹的由來


你知道在聖誕節時,那些閃耀在我們家的美麗的聖誕樹的由來嗎?在古代的宗教世界之中,樹一直是扮演著重要的地位,甚至還被崇拜。

古代挪威人、塞爾特人、薩克遜人利用樹來避開女巫、邪靈與鬼魂。在埃及,棕櫚

樹在這方面的功能最明顯,在羅馬,則是用冷杉(fir,就因為這樣的連帶關係,

偶像常常是用這些樹木雕刻而成的,耶利米警告舊約時代神的百姓:


「上主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異教徒)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他們用金銀妝飾它,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它不動搖。」(耶利米書10:2-4)



即使在聖誕節中被視為最有基督教標誌的耶穌降生之馬槽景(Nativity),也是受到異教影響的(譯者按:我們旅居法國南部的期間,就看到普羅旺斯有許多這樣的擺設)

,幾乎每一個記錄在案的異教崇拜,都是從古巴比倫的奧秘來的,就是崇拜者在崇拜時會將注意力專注於一個母神與她的剛剛誕生的孩子上,在不同的文化中雖然名稱是不一樣,但是觀念內涵是一樣的。


在巴比倫,這是對天后Isis與她兒子Tammuz的敬拜,他是太陽神,被視為太陽的道成肉身,而太陽神的誕生是發生在冬至(winter Solstice)。Yule是巴比倫給嬰孩或小孩的名字,Yule day是在12月25日慶祝,時間是遠在基督誕生之前(譯者按:Yule現在在英語世界是被稱為聖誕節,Yule log就是聖誕節的柴火)。



當你看到一組基督的馬槽降生圖在聖誕卡上,上面有瑪麗亞與耶穌, 他們的頭上各有光環時,不要忘記這是羅馬天主教從古巴比倫的「奧秘」所轉借過來的概念,我們更不能忘記信徒是被禁止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上主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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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教會合一?


合一?在什麼基礎上合一?


『合一』,多美的名詞啊!世界大同,一切太平,沒有爭執,沒有紛擾,一切都合而為一,


就如聖經裡面那種美妙的描述一樣:
你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我們彼此都合而為一。


『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約14:20)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約17:21)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17:23)


而且,使徒書信也是這樣要求和描述的: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6)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所以,基督教、佛教、回教、清海教、印度教、、,都可以合一了?
是這樣嗎?
很多人,就是這樣主張的。


新時代運動,就強烈主張合一性,認為所有宗教都可以合一。
普救論的信徒,也常這樣認為。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忘了十戒第一戒嗎?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出20:3)


忘了主耶穌的話嗎?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聖靈透過使徒彼得的口,再補上一句: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知道在這兩條命令之下,已經幾乎全部排除了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合一的可能性了嗎?


要不就是我們不理會上帝的話,要不就是我們曲解上帝的話,
否則,有哪一個基督徒,面對上帝這幾句氣勢萬鈞、石破天驚的驚人之言,
能不讚嘆、畏懼、臣服的?

好,那麼,基督教無法在『合一』的大帽子上,接受和其他不信上帝的異教合一,
可是,和那些宣稱信上帝的宗教,可以合一了吧?


基督教、猶太教、甚至回教也是,都宣稱他們信上帝,信那位獨一真神。
這都屬於一神教。所以,我們也可以和這些宗教合一了?



一樣的原則: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要不就是基督教錯了,要不就是猶太教、回教錯了。
如果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那猶太教回教就是錯的;
如果耶穌基督不是神的兒子,那基督教就是騙子。


基督教和其他一神教,一定有一邊是錯的,絕對不會兩邊都是對的。
所以,我們如何能和其他一神教合一呢?
即使在『合一』的大帽子下,我們也輕易能看見,我們無法與猶太教、回教合一。

好,我們和不信獨一上帝的宗教無法合一,和不信耶穌的宗教也無法合一,
那麼,和信耶穌的宗教,可以合一了吧?


基督教、摩門教、很多異端、、、、,都宣稱信耶穌,所以,我們可以合一?



問題是信那個耶穌?信符合全本聖經的耶穌?
還是信不符合全本聖經的耶穌?
有人只信『純粹是人』的耶穌,有人只信『純粹是神』的耶穌,有人只信『私生子耶穌』,
有人只信『沒有復活』的耶穌』,


有人信的,是『在十架上的是猶大而非耶穌』的那種奇怪的耶穌。



我們可以和這些所謂信耶穌的人,合而為一?


『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


任何人所傳的福音,所傳的耶穌,只要不合全本聖經,就應當被咒詛。


很簡單的原則,不是嗎?一句經文而已,又刷掉一缸子異端。


請特別注意,我強調『全本』聖經。
因為,異端都會宣稱他們有聖經依據,只是他們的依據經不起全本聖經經文檢驗而已。

那麼,也信獨一上帝,也信耶穌基督,這樣可以合一了吧?
基督教與天主教,不也都是如此宣稱的?
不也都接受重要的信經?


由於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問題非常複雜,所以,在此我不去碰觸太多論點,只提醒一些簡單重要的部分。


如果,除了聖經,人的遺傳也具有神聖無誤的地位;
如果,除了耶穌基督,另外可以有中保;
如果,功德的觀念,依然是核心的教義之一;


那麼,基督教如何與天主教合一?
因為,這些天主教的教義,都通不過全本聖經檢驗。
而『唯獨聖經』,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是無法退讓的。


當天主教的觀念,依然停留在保羅嚴厲斥責的『信耶穌還要外加行割禮(行為、功德)』的假道時(請參閱加拉太書的觀念),我們如何合一呢?


且讓我做個提醒:


天主教中,有多少人的信仰,是唯獨基督、單單定睛在耶穌基督身上的?
五花八門的破布,已將珍貴的珍珠,團團圍住。
信破布卻信不到珍珠,如何得永生?

我們靠什麼來合一呢?
靠『你好、我好、他也好;你對、我對、他也對』的後現代主義觀念嗎?
靠『佛陀是神,耶穌是神,通通都是神』的新時代運動嗎?
我們的合一,必須憑藉愛。


但是,愛是什麼呢?
上帝愛撒但,所以可以與撒但合一,是這樣嗎?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
『愛是、、、凡事包容』(林前13:7)


這經文我們耳熟能詳;


但這句我們可同時記得嗎?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


什麼是真理呢?
耶穌就是真理(約14:6),
聖靈就是真理(約壹5:7),
道就是真理(約17:17)。


沒有真理的愛,都是假的,都是錯的,都是用自己情慾來愛,而非用上帝純淨的愛來愛。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15:3)
『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弗4:13)


所以,我們的合一,要在以真理為根基的愛上,才能合一。
而真理,就是道。上帝顯明出來的道,就在聖經。
所以,不合聖經,如何合一呢?


『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1:20)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所以,隨私意錯誤解經,如何合一呢?
所以,越過聖經亂講一通,如何合一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遇到那些動輒搬出合一帽子的人時,請謹慎,用聖經真理來檢驗他們,不要輕易被人欺哄。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帖後2:10-11)
我們不要被這樣的人欺騙,也不要去當信從虛謊的人。
『我們是屬真理的』(約壹3:19),
『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7),
『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6-27)

讓我們一起在主的真理上,站立得穩,不被各種錯誤之風搖動。


『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4:13-14)


願上帝保守我們,在這彎曲悖謬的時代,做個基督的精兵,做個潔淨自己的新婦,不隨波逐流,等候主的再來。


阿們。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748357.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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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教會的定義



http://www.gotquestions.org/T-Chinese/T-Chinese-what-church.html



當今許多人認為教會就是教堂。這並不是聖經上講的教會。 教會這個詞由希臘文 “Ecclesia” 而來,意思是「一種集合」,或「受呼召的人們」。 「教會」的根本含義不是指一座教堂的建築,而是指人。


據有諷刺意味的是當你問人們他們去什麼樣的教會時,他們會說浸信會,理公會或其它教派。很多時侯人們把教會當作一個教派或一棟建築。 讀羅馬書 16 : 5 :「……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保羅指在他們家中的教會,不是一個教堂,而是一群信徒。


教會是基督的肢體。 以弗所書 1 : 22-23 說:「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基督的肢體是由從五旬節到歡喜之日所有的信徒組成。

基督的肢體包含兩個方面:


1. 廣義的教會包含所有那些與耶穌基督建立了個人關係的人。哥林多前書 12 : 13-14 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我們看到任何相信的人就是基督肢體的一部分。 真正的神的教會不是指教堂建築或教派。 神的博大的教會是那些通過信耶穌基督而接受了救恩的人。


2. 地方教會在加拉太書 1 : 1-2 有描寫:「作使徒的保羅……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這裡我們看到在加拉太省有許多教會 – 我們稱之為地方教會。 一個浸洗派教會,路德派教會,等等不是廣義上的教會,而更多是指地方教會。廣義的教會指的是那些相信基督救恩的人。 廣義教會的成員應該在地方教會尋求團契和啟迪。


總之,教會不是一棟建築,或者一個教派。根據聖經,教會是耶穌的肢體 – 所有那些信靠耶穌基督得救恩的人(約翰福音 3 : 16 ;哥林多前書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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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不要濫用「愛、合一、包容」來阻擋真理的分辨



[解經沒有對錯,不要批評人家? ]講出這句話的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經受到後現代主義影響了。

什麼是後現代主義呢?
簡單說,就是:『你好、我好、他也好;你對、我對、他也對;大家都好、大家都對;
千萬不要分誰才對』


這樣的觀念,進入教會後,和『愛、合一、包容』馬上做出很巧妙的結合,而且威力無窮。


神的道,原本是用來斬妖除魔的,但這樣一結合之後,馬上變成歡迎異端邪說進入教會、歡迎鬼魔的道理進入教會的大好藉口,結果,信徒喪失防衛能力,教會喪失真理的堅守,教會反成為鬼魔道理的傳講者。

我絕對同意,教會不應動輒把不同聲音妖魔化。
但我也必須強調,教會如果棄守真理、對真理毫不堅持,那這樣的教會,真的是主的教會嗎?我很懷疑。

上帝要我們判斷,不要我們論斷。
什麼是判斷?什麼是論斷?提醒是論斷嗎?


維護真理是論斷嗎?
當主耶穌斥責彼得是撒但,罵法利賽人是死人骨頭,這是論斷嗎?
當保羅氣得罵那些教導割禮者恨不得他們把自己割死算了,當保羅嚴厲責備哥林多教會為什麼不把亂倫者趕出教會,這是論斷嗎?

歸正神學很重視一個解經原則…………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經文)
很多人動輒搬出不可論斷的經文來責備人,
可是,這些人卻不知或刻意,略過大量反合性經文。
結果,『不可論斷』已經成為『不可為真理竭力爭辯』的理由,嚴重違反聖經教導而不自知。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事實上,聖經的總原則是很清楚的:
簡單說,違反真理時,是不能用『不可論斷』的經文,來要求別的信徒不能做出批判的。

基督教的信仰,是不是絕對真理?


後現代主義說:不是!因為其他信仰也是真理,大家都是真理,個人喜歡便可。
換句話說,什麼是真理?



後現代主義的答案就是:由『自己』來決定!
自己就是真理衡量的標準,自己喜歡的,就是真理。

然而,這樣的觀念,我們能接受嗎?當然不行!我們堅持:
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才是絕對真理。

但是,我們憑什麼這樣說呢?
憑我自己直接從上帝領受啟示?
憑我自己親耳聽到天上的聲音?
若是如此,我又憑什麼說我領受的,就真是來自真正的上帝,而不是來自假的上帝呢?
誰能證明我的領受為真呢?
同時,假使別人也宣稱他同樣直接領受上帝啟示,可是內容和我矛盾時,
憑什麼來判定誰對誰錯呢?
怎麼可能兩種矛盾的東西都同時是來自上帝呢?

或是說,我們像兩千年前的使徒一樣,親眼見到、親耳聽到、親手摸到那個真正肉身的主耶穌,然後從祂那裡領受真理?
那些使徒,早已經死了。
現今任何宣稱像那些使徒一樣能直接從肉身的主耶穌領受真理的人,我不知道這些人算是什麼。
這些人是以為,主耶穌肉身已經第二次降臨了?
還是主耶穌可以時時刻刻以肉身對他們說話?
或是教會已經昏了頭,動輒封出一大堆現代使徒,高舉人過於高舉神了?

我們憑什麼知道自己所信的,是絕對真理呢?
靠自己喜好?
靠自己感覺?


這種話,後現代主義者最喜歡聽了,新時代運動者也很喜歡講,佛教徒也會很高興。
因為,大家都有感覺,大家都有自己的喜好。


那這樣的話,我們憑什麼叫別人來信耶穌呢?


耶穌基督有什麼了不起,有什麼超越性呢?
佛陀也很了不起啊,穆罕默德也不錯阿,孔子更不賴呀。
我們憑什麼叫別人來信耶穌?


遍地都法門,條條大路通羅馬,沒有哪一條才能說自己才是絕對正確。
所以,越來越多教會,只淪入講感覺、用感覺來讓別人信耶穌,而無力用真理的傳講來讓人信耶穌。


這些會因為感覺來信的人,除非真的信入真理,否則的話,總有一天,也會因感覺喪失而離開。
只單憑感覺而結婚的人,也會因感覺消失而離婚。
然而,這根本就不是真愛,只是很多人以為這才叫愛。

我們信耶穌,有沒有感覺?
當然有!
但那卻不是我們判斷這信仰是不是真理的依靠。
我們能判斷,是因著『聖經』!
去除聖經的信仰,都是假的、都會被騙。
這也是現今教會裡很嚴重很嚴重的現象:
輕忽聖經、高舉感覺。

輕忽聖經的另一個表現,就是:
所有解經都完全照單全收,你好我好他也好,你對我對他也對。


沒錯,聖經有時真的很難解。
我也相信,聖經有不少地方,我們今生可能都無法真正理解,要一直到天堂才知道。
但是,我也很認同古代偉大聖徒所講過的一個觀念:
『聖經有些地方確實是奧秘,但是,當我們說出這兩個字之前,必須是我們已經盡了一切努力卻還無法了解時,才有資格這樣說』。


很不幸的,現今教會裡,有太多太多的牧師、長執、信徒,根本就不用心去認真下工夫解通這些經文,然後就用『奧秘』、『包容』、『愛心』來為自己的懶惰卸責。

沒錯,聖經裡有太多我們所無法解通的奧秘;
但是,聖經裡也有更多我們可以確切解通的真理。
有些不同的解經,是彼此矛盾的;


當然,有些乍看彼此矛盾的解經,其實如果真正瞭解彼此所要表達的意思,我們會發現雙方講的東西是一樣的,只是詞彙或講法不同而已。


可是,有些東西,經過確認彼此的意思,排除誤解的狀況後,我們也會同意,有很多經文解釋,各家說法是彼此矛盾的。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若說這也對、那也對,那表示我們是在褻瀆上帝的真理。


因為,我們的意思已經暗指上帝真理可以矛盾。
我相信講出那種你也對、他也對的人,並不是真的要褻瀆上帝。
但是,講出這種話的人,我真的要說:
無知的人啊!

面對這種彼此矛盾的經文解釋,我們必須認真去弄清楚、分析清楚而不能打糊塗仗。

很多教會很熱心傳福音,但是,卻是傳錯誤的福音,這樣,還有什麼好自誇的呢?
當我們不認真思考上帝的話,我們憑什麼說我們已經努力去認識上帝呢?
上帝的話,就是聖經。


當我們已經用『你對、我對、他也對』的態度來解經、來認識上帝時,我們怎能得知正確的真理是什麼呢?

上帝的真理,有多樣性,也有絕對性。
哪些是多樣的?哪些是絕對的?
我們都可以用聖經來分辨。

真正的真理,一定可以合理解通全本聖經、可以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
那些解不通,卻宣稱自己也是真理、自己也正確,然後要大家尊重他們的,是離棄真理、不尊重真理的表現。

基督徒未必人人都有能力解經。
但基督徒可以努力學習找出哪些解經才是正確,而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基督徒人人都必須降服在真理面前。
再強調一次:
不是真理降服在我們面前,是我們自己降服在真理面前。

當教會對真理的守護,越來越妥協、越來越不肯堅持,反而用錯誤的愛、包容的觀念來接納時,我們就已經打開了一個大門,讓各種鬼魔的道理可以乘虛而入。


這是大破口,信徒不可不防。
教會另一些大破口還有很多,像是:
個人化、感覺化,都是很大的破口。


我們若不努力將這些破口堵住,這樣的話,那怕帶進教會的人再多、教會增長再快,恐怕有天終將成空。
一個身上有許多傷口在失血的人,只一味進行輸血,卻不在乎止血,這人的急救一樣會失敗,病人一樣會掛掉。
只可惜,這時代裡,堵破口的人,通常也是最容易被教會譴責的人,
因為,這些『沒愛心』、『不包容』、『論斷人』的大帽子,七早八早就扣死這些人了。


BY小小羊


不去辨別真理,你的所謂包容,還要責備別人的不包容,是可以導致別人失去救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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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十四)原罪論所提的聖經根據與駁斥


1. 詩五十一5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a. 這裡是講「罪孽」和「罪」;沒有講「原罪」、「罪性」。

b. 英文聖經,這節犯罪的不是大衛。


I was shapen in iniquity, and in sin my mother conceived me.


首先,「我在罪孽裡生的」並不等於「罪孽在我裡面生」,正如「我在香港生」,不等於「香港在我裡面生」一樣;而且在污泥中也不一定就是污穢的,成語中不是有「出於污泥而不染」的話麼?所以這節聖經與「原罪」無關。


其次,這聖經的下句意思是:在罪中,我母親懷了我。(大衛在母腹中,母親有罪)有些猶

太人認為大衛可能是私生子,或說大衛族譜中有人犯了,所以當撒母耳到大衛家時,大衛的父親(耶西)不將大衛帶出來;而聖經中,從未提及大衛母親的名字。不過,這講法仍有爭論的餘地。


c. 其實詩篇五十一篇,明顯是大衛用強調(誇飾)的寫法來表達出他自悔之恨的痛苦。因為大衛是當代最蒙神恩典的人,但他竟然犯了姦淫和借刀殺人這嚴重的罪,而且心靈黑暗達一年之久,他的痛苦是難以形容的,這篇是他強調內心疚悔痛苦的禱告。


詩篇經常有強調的寫法,以突出作者深刻的感受,如詩六6:「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渴透。」無非強調傷心已極。另一例子是:「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溒,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五十八3)(有人引這節作為人有原罪的論據)


嬰兒一出生,話還未會講,又怎曉得講謊話?況也要先出了母腹,才可說謊呢。這節聖經更不足以說明人有原罪、罪性。這豈不過慨歎人從小就犯罪而已。


新約聖經中,保羅也曾用強調法來表達他蒙恩的深厚:「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一14-15)今日,不少人也像保羅自稱為「罪魁」,顯然也是在強調語氣,否則何來這樣多「罪魁」呢?解聖經應該用明顯的聖經才對。


2. 羅五12-21﹕「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可說是保羅的系統神學,由於保羅從未到過羅馬,所以他在這書信裡很有次序而且詳盡地向羅馬人解釋福音和神的旨意。按羅馬書的結構:


第一章:剖析人犯罪的原因

第二章:論猶太人的犯罪

第三章:論全世界人的犯罪

第四章:論因信稱義

第五章:論主救的豐富


因此,依這次序,第五章不可能忽然倒過來再講人犯罪的原因。如果人犯罪的原因確是基於原罪;罪性,保羅應在第一章裡首先指出,正因亞當夏絓犯了罪,人就有了原罪。

保羅在第一章至第三章,都是講人犯罪的問題,接著在第三章末提出解決方法——主釘十字架,繼之第四章講人怎樣可以得救──因信稱義,然後追到第五章講述主救恩的豐富。(我常用神恩愛的海洋來形容五12-21節)也同時將主和亞當的影響力作一比對(所以後面充滿不少「更多」「更多」的字眼。)以顯明神恩典的浩大。


12的「死」是肉體的死,正如林前十五章講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都是指身體方面)(奇怪不少的屬靈書喜歡講在亞當裡,在基督裡,這是錯的。因為聖經甚少講「在亞當裡」,只有林前十五章,而且是講身體方面,兩章對照就更清楚了)


原罪論者以這段聖經為最有力的論據,按他們的解釋;「罪」從一人入了世界,這罪是指「原罪」,引申出來就是原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罪性入到每個人心中。而且定罪,成為罪人,死亡都是原罪帶給人的後果。


對這理論反駁:


a. 有甚麼根據指「罪」是「原罪」?──聖經中對罪不是有清楚明確的定義麼?


b. 入了世界並不等於進入了每個人之中

你可以說毒品由某人帶入了你班中,但不能就此說毒癮由此入到每個學生裡面,使他們非吸毒不可。聖經這裡是說罪因一人進入了世界,世界便開始有了罪,結果死就臨到眾人。保羅在此只點出起因、結果,但沒有說明過程──人怎樣犯罪,犯罪的原因等。因為其中過程複雜,原因各自不同,不能盡說,正如毒品由一人帶進班房,後來全房都吸了毒,其中各人吸毒的原因不同,不能硬說這是毒性入了某人,再由他把毒傳遍全班,使全班非吸毒不可。

原罪論者則指出原因是因為罪性,但說原罪因一人進入了世界,即入到人裡面,這解釋實在牽強,而且沒有聖經根據。聖經對人犯罪的原因,沒有提別的,都是說因人接受了試探,揀選滿足私慾,以致犯罪。

雅一1415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羅馬書第一章也講出犯罪的原因,並非由於原罪、罪性,乃由於人,雖然知道神卻不尊重神,不倚靠神,誤用自由,選擇放縱私慾,以致生出種種惡行。

一個沒有聖經根據,牽強的解釋是不成立的。反之,我們有明顯的聖經根據卻是無可辯駁的。如「一同變為無用」──原本不是無用;「一同退後」──明顯起初並未退後。若抱著真誠的態度來尋求真理,誰是誰非,答案是明顯可見的。


c. 封住了原罪論者之口──「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2節)這節聖經足以封住了原罪論者之口,保羅明顯提出人之所以會死,不是因為原罪、罪性,而是眾人,(每個不例外)都犯了罪,有了這節聖經作基礎,就保證了下面的聖經不致被人誤會,以為因為亞當犯罪,其他人就無辜定罪。死之臨到眾人,因為每個人自己犯了罪(犯罪是意志上的行動,不是遺傳因素驅使)。


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


這「死」同樣不可強解作心靈方面,除非有清楚足夠的理由,(沒有足夠根據可證明人出生,心靈已死),這段應與林前十五章並看,就知道這「死」是指身體方面。


d. 14-21節 保羅用對比方法,顯出神恩典之浩大

「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這兒講亞當一個人的影響力)

「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主的影響力更大!)


試想想身體之死和得永生,兩者相距十萬八千里,主的恩典多浩大!


e. 三個「照樣」──第十八,十九,廿一節 上下句必須平行對照來看

因一次(亞當)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後果),照樣,因一次(主)的義行,眾人被稱義(後果)。

因一人(亞當)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後果),照樣,因一人(主)的順從,眾人成為義了(後果)


i. 若因亞當一次犯罪,人無須經過揀選,非犯罪不可,全人類因而被定罪,照樣,主耶穌一次釘十字架的義行,眾人也無須經過揀選,全人類都被稱義,得生命,成為義人了。但明顯的,這與事實不符,是錯誤的。人稱義,要經過信心揀選主、悔改,同樣,人被定罪,也要經過意志選擇犯罪才成為罪人。


保羅在此只講出一人犯罪帶來的後果,但沒有講出其中的過程;另方面講到主一人之義行,所帶來的後果,也沒有講及其中人稱義的過程。因為無論人犯罪或人稱義,每個的原因錯綜複雜,過程多得不可盡說,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亞當犯罪,帶給地球和全人類的影響是巨大的。倘若亞當沒有犯罪,可能結果會不同,或許世上會有一部份人揀選不犯罪。亞當犯罪影響到今日全人類都犯了罪(但這不等於說犯罪是不可免的,每個人犯罪都出於自己的選擇,不是因罪驅使,被迫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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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原罪論之三

轉貼﹕


一)從錯誤中反看真理的重要


原罪論可說是「機械人性論」,它將人性機械化了,使人不去運用自由意志,這是仇敵的詭計。(原罪論者對犯罪的根源,自由意志的重要、個人責任…等,都沒有正確的觀念)我們要從反面學習,對真理有正確的觀念


1. 要盡快運用自由意志倚靠主

有史以來,人犯罪都是因為誤用了自由,是自己選擇錯誤的結果,根本上,不是任何事物令他非犯罪不可。因此,我們要充滿信心,當我們運用自由意志倚靠主時,全宇宙沒有任何人、事、物,甚至是海邊的沙一樣眾多的魔鬼,可使我們犯罪。倚靠主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一個倚靠主的人,是在無罪的境況中,他不可能有絲毫的罪。所以,我們要最高速的運用自由倚靠主,而且倚靠主後,仍要運用意志去奮鬥,不能放鬆任其自然。


2.要更憎惡罪惡

「罪」之所以是罪,在於它是人明知故犯,所以更為可憎。


二)聖經說話的立場都以人有自由意志為基礎


「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太廿二29


全本聖經,由創世紀到啟示錄,說話的口吻,立場都以人有自由意志來講,因為這根本是真理,由此可證原罪論是錯的,這類的經節,比比皆是,如聖經中一切的呼召:「凡願意的都可以來」、「來,跟從我」、「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可以到我這裡來」,這些說話都當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否則,人的罪性怎容許人跟從主呢?詩篇一一九篇,不少叫人殷勤遵守神的話的句子,若人有罪性,一切的命令,都沒有意義了。


三)從罪的定義推翻原罪論


原罪論者說罪的根源就是「原罪」、「罪性」,但都沒有令人信服的聖經根據。一般常引用詩五十一5作論據。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這兒論及罪字,並沒有說是「原罪」或「罪性」,甚麼理由硬說它是「原罪」、「罪性」呢?(有關此節聖經,後面有詳細的分析及討論)


而聖經中,有清楚罪的定義:


1.「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的就是罪。」(約壹三4

 這裡不單講罪的定義,還講明人怎樣犯罪。「違背」之先,必有知識和自由意志,才可「違背」或「不違背」。


2.「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

 先有知識才可分辨「義」和「不義」的事。如嬰孩在超級市場隨手拿走一些東西則不算罪,因為他還不懂分辨義和不義。


3.「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知道」——明顯是有知識。


4.「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


5.「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十六9


對某人、某事,先有知識,才可以信或不信。


原罪論,對罪沒有清晰的觀念,認為昔日亞當的罪,一直遺傳到我們每個身上,而且每人都有罪性,非犯罪不可,這簡直是違背理性的,很難令人信服。持原罪論的人就認為這是神的奧秘,神有絕對的主權,要怎樣就怎樣,祂有權造一個遭毀滅的器皿,也有權造一個蒙憐憫的器皿。人只能憑信心服順神,不服就錯。這是對神的誤解。(參羅九)


不服神是錯的,因為神一切都是正確的。但若把錯誤的理論加諸於神,這就不對。不服原罪論,不等於不服神。我們乃是不服一切不公義理論。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這句意思重點在說神憐憫有信心的人。(參羅九30-33

以賽亞書一18:「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神甚至准許人和祂辯論,因為祂是完全和絕對的合理的。神不是說:何須多辯,太大膽了!


總括來說,犯罪也要有「資格」──有知識和意志。狗沒有資格犯罪,因牠不懂分辨是非善惡,也沒有道德上的意志。同理,嬰孩也沒有犯罪資格(除非他早熟)。白色大寶座前,神按人所行的來審判人,那麼嬰孩何來有「行」呢?


四)原罪是由心發出的嗎?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太十五19


1. 原罪論者以這節聖經為論據,認為原罪是由心發出。但這是聖經正確的解釋嗎?這裡是講心中的態度(包括了思想,意志和感情),從這態度發出外在各種的行為。何以見得,當中包括了原罪、罪性之意呢?


2. 箴言四23說:「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倘若心裡有原罪、罪性,發出來豈不可怕?因為罪性是和永遠不可擺脫的!


3. 羅馬書十二章勸人將身體獻給神。若身體中有罪性,獻給神對不對?


4. 主教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神。若人有罪性,豈非盡罪性來愛神嗎?


5. 箴言廿三26:「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若心有罪性,將有罪的心獻給神不是很可怕嗎?


其實,一個人的內心有思想、感情,但更重要的是有意志。意志是帶動一切,也是影響全體的。一切的行為由心中的抉擇發出。所以,若果心中思想不好的事,意志又決定違背神,從這心態就產生出許多罪惡來。人回轉歸向神,就是意志的回轉,要離開罪,回到神那裡。犯罪是走錯方向,而不是生錯方向。


五)原罪論若成立,救人只要「抽罪」,而不須代價


罪性若可遺傳,它豈不是物質?若是物質,是固態、液態、還是氣態呢?抑或是遺傳因子?若罪性是物質,是可以放在試管中試驗的,這說法不是很荒謬嗎?如果罪性是一種物質,神救人只須把罪性抽離就成了,何須差祂的獨生子替我們釘十字架?


早期較強的教父和教會的柱石,都強調人有自由意志,認定倡議沒有自由意志和原罪的人為異端。


六)犯罪不必因罪性


千萬生靈犯罪都不是因有罪性的。

1. 亞當、夏娃沒有罪性,卻犯了罪。

2. 千萬天使沒有罪性,卻犯罪墮落了。


若人有罪性、原罪,千禧年的人和永世的人為何不犯罪?是不是向個別傳福音都成功了,抑或已把原罪、罪性抽離了呢?(當然許多基督徒不信永世有人不斷再生出來,這是另一問題)


七)遲出世者,罪重如山河


根據原罪論,越遲出生的人就越慘,因為所遺傳累積下來的罪越多。既然亞當的罪會遺傳給你,與你相距這樣近的父母,他們的罪自然更會遺傳給你,這樣越遲出生的人所承受遺傳的罪就越重,這樣看來,我們應勸人不要生養兒女,「無後為好」才對。


八)原罪論引入生活,處處不通


原罪的講法實在源於異教,到奧古斯丁時,才發揚光大。這理論引入生活,處處行不通,所以絕對不會是真理,因為凡真理都是可以經歷和實行的。


1.神不能要求人悔改

既然人有原罪,人就成了木偶是犯罪機器,神若不扭轉人的心,神是不公平的,但聖經卻又要求人悔改。

2.法官無法審判犯法的人

3.母親無法管教做錯事子女

4.教師無可能教導學生

5.勸人做好也是無用。

人的良心證明人犯罪是不對的。若人不能不犯罪,他是不會良心有虧的,因為明知做了不該做,良心才會自責。


九)原罪論使神形像受損


人是照著的形像造的(不單是亞當夏娃,全人類都是照神的形造的),若人有原罪,神豈不是要負很大責任?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雅三9

這兒「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明顯不單指亞當、夏娃。神的形像是指人的靈方面,所以人有意志、思想、感情、創造性…等。若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受造的,但人都非犯罪不可,這豈不是說神的形像很差?要不然,就是神造人造得太差了。


十)原罪興起,黑暗世紀


創世記說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是似神的,有創造性,而不是機械化的。人雖不能無中生有,卻能有發明和創作的能力。但原罪論卻將人性機械化,是機械人性觀,是宿命論,總之,人得救與否,純粹是神的選擇。倘若原罪論是真理,是正確的話,教會應更加強勁才對,但實際上在奧古斯丁提出原罪論後,教會不但沒有進步,反而進入黑暗世紀,原罪論更成為天主教一大重要的理論(所以,天主教有馬利亞無原罪的講法),教會衰弱了很長的日子。

十一)犯罪經驗與原罪說不符


按我們每個的經驗,犯罪就和亞當、夏娃起初一樣(並非因罪性使你非犯罪不可。)有試探來,挑起了慾念,你不倚靠主,卻要滿足慾念,結果意志選擇罪惡,就犯了罪。每次也不例外。並且,你雖犯了罪,仍可再次起來。若有原罪和罪性,只會一直拖下去。(若原罪、罪性使你犯罪,你應對付原罪、罪性才對,但你起來一倚靠主就能得勝,無需對付原罪。)


十二)犯罪有罪性,行善應有善性才公平

十三)不須受罰的不是罪


原罪若真是罪就要受罰,若不須受刑罰的就不是罪了。因為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罪必須受刑罰的程度甚至要主耶穌釘十字架來代人的罪受刑罰。

原罪論者自知若刑罰原罪,對嬰兒欠公平,所以說嬰兒不須受罰,但是對未聽過福音的人又如何?


按神的法律,有罪就要受罰,無罪的就不用受罰,斷沒有某些罪是不用受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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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之二 偽善的緣由﹕


參考書﹕<問得好> 第十章 如果基督教是真實的,為什麼有那麼多偽善的基督徒
橄欖出版


1. 異端邪教信徒都自稱為基督徒﹕


很多信徒都知道,世界充斥着一大堆教假會,異端、邪教等,他們統統都自稱自己為基督徒,信同一個上帝,說大家都是弟兄姊妹,不分你我。即使是真基督徒本身很多也未能分辨得出來,何況是非信徒呢﹗所以,那些人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統統都入基督徒數。


2. 假基督徒混在主的教會中﹕


即使是信仰純正的教會,也有可能被假先知假教徒混入其中,或是有一些根本未清楚信仰,只為了尋找心靈寄託,未真心認罪信主的人就去「決志」及「洗禮」(我老公就是其一),連自己都以為自己是基督徒,其實聖靈根本從來沒有進入他們心裏。現代法利賽人在宗教信仰上表現出高度的熱忱,但他們大多數不認識神,信仰的誓約不代表真正擁有信仰的實質。


3. 即使是真正的信徒也會落入一個陷阱中----外表比他本來面目更有仁義。


基督徒常因為想要獲得他人的接納,便偽裝成屬靈的樣子;他們深怕一旦坦承他們實際的生活,會被其它基督徒朋友所排拒。


事實上,即使連基督徒自己本身,也對其它基督徒有較高期望,「其它人傷害我都算,但作為基督徒的你,對我的傷害會比其它人更重,我會更失望,更生氣。」我曾經就有過這樣的經驗,包括期望其它基督徒是完美的,深怕別人認為自己做得不好。對於對其它基督徒傷害自己,為此感到憤怒和失望時,很多時細心想想,我自己豈不也在其它地方,以類似方式傷害了另外一些人嗎?人往往只會看到別人眼中的刺,卻很難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當我們批評別人偽善或其它壞行為時,我們這樣何曾不是自以為義,自己何曾沒有犯過錯?


4. 為了保持形象,或得到其它信徒的認同

有些教徒,例如傳道人或教會領袖,為了在他們的教友面前維持一個非常屬靈的形象(當然,信徒們對他們也有高標準的期望),導致他們容易落入偽善的誘惑裏。但是,沒有一個傳道人能切實做到他們講道的內容。傳道人若能接受這個事實,便可減少淪於偽善的危險。他們若一心想要給別人一個好印象,表示他們的生活到他們講道內容的標準,便會容易落入偽善裏。


5. 其它人假設所有基督徒都自稱是完美的。

並非所有信徒真是偽善才被非信徒稱為偽善。

事實上,一些非信徒有雙重標準,他們一方面要求基督徒行事為人達到一個水準 (而他們自己從來不想達到那個水準,例如講粗口、講大話、講是非、貪小便宜等),另一方面某些基督徒的種種「道德」觀或行為,又激怒了他們(如有關同性戀、婚前性行為),因為這麼一來便讓他們產生罪惡感而自慚形穢。於是,當他們的基督徒朋友表現出屬靈的態度,他們便認定這是故作虔誠的表現。舉一個例子,在學校對於老師公認品學兼優的學生,總會讓一些同學感到不快,因為老師總會把他提出來和其它同學作比較。於是,當這些在老師眼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在小息時可能只是頑皮的和熟悉的同學們打打鬧鬧,便會有部分同學認為他是偽善的學生,只會在老師面前裝作乖巧。


6. 假設作為基督徒必需完美

在一個人接受耶穌作救主之前,他必須先承認他是個罪人。耶穌對法利賽人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 真正的偽君子,是在神面前自認為自己無罪的人。「我們若說自己無,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一一:810)


基督徒並沒有達到與基督完全一樣的地步,因為我們依然屬肉體的。

除非我們「得見他的真體」且變成像祂一樣,不然信徒是無法免於被各樣的罪纏擾和受到試探。(但若你的品行和信主前完全沒有分別,犯罪卻不感到羞愧和反省,你便有可能不是擁有聖靈的真信徒了。)


我們也有失敗的時候,但這並不減損基督信仰的價值,只不過表示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暫時落後而已。基督徒的生命過程雖然起伏不定,但經過一段時間,總會在學習「更像基督」的事上有進步,與偽君子不同的是,這種改變不僅是外在的粉飾,而昃由內在推衍到外在的功夫。因此,把信徒的生活與他人比較,是不聰明的作法。將他現在的生活與信主之前的生活比較,才有意義。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以為是;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善之法我尋不著。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認為(基督徒)所有罪都是偽善是一種錯誤的假設,較合理的說法應該是﹕所有的偽善都是罪,而非所有的罪都是偽善。」


我們不要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
而看不到自己眼裡的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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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4 14: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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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聖經對偽善的看法﹕


節錄自<問得好> 第十章 如果基督教是真實的,為什麼有那麼多偽善的基督徒
橄欖出版


當時那些宗教領袖,就是那法利賽人和文士,將有極大的災禍,因為他們外表裝作屬神的樣子,內裏卻不認識神,他們深以自己熟悉律法及儀式為傲,但神的律法並未深植在他們心中。


在他們的盛典及形式中,他們尋求人的讚美遠超過尋求神的贊同,因這種自以為義的緣故,使他們無法看見自己的罪,所以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十三:2728)


時至今日,教會裏仍然有許多偽裝虔誠的人在愚弄着他人,更悲哀的,他們甚至自我欺騙。但是,神鑒察人心,神不會被他們矇騙,有一天祂也會鄭重警告這些現化的法利賽人﹕「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3)


基督如此嚴厲地指責他們,不僅是因為這些偽善者自欺欺人,且以此為傲,也是因為偽善者會引起很大的損害,當人們發現傳教士的生活有許多屬靈的騙局,他們就會對基督信仰失望,且放棄尋求的理想。偽善攔阻人信主,影響深遠。


主曾藉着先知以賽亞評論猶大說﹕「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二十九﹕13)


保羅形容某些人是「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5) 「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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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3 20:2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7-24 06:22 編輯

對以上文章的個人看法﹕


節錄以上文章,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去指責和論斷別人所犯的罪,或批評或攻擊別的宗教。而是要堅持自己所守的真理,不要因為別人的批評和嘲諷而妥協或不敢道出真理(在懂得分寸下)。


例如有以下一些情形﹕


1.不會因為別人的信仰與自己不同而排斥別人,但也不會為了討好別人而認同別人的宗教、接受跟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一起禱告、參與別人的宗教儀式或活動。


2.向不同宗教信仰人士傳福音時,只單單傳講主耶穌的福音(不會跟對方說﹕「你的神是假的,我信的才是真的。」);但也不能因為想討好對方不討厭自己或自己的信仰而妥協,不能跟對方說﹕「你的神和我的神其實都是同一個神」;又或說「宗教都是導人向善,信甚麼神都沒問題」;又或說「我也會參與你們的宗教活動/儀式以表示尊重」(和參加喪禮不一樣),以代表自己是個「包容」和隨和的人,或自以為這樣是為自己的宗教/神嬴得好聲譽。


如果主耶穌和祂的門徒當初為了得到人心,為了爭取大量信徒,也如上述的方式傳福音,那就不會被猶太人恨惡和殺害了。(切記的是﹕我們要分得清「尊重」和「妥協」是不同的)


不能不知道的是,聖經多次告訴我們神是忌邪的神,神是不容許我們與別的宗教「共融」的 (不是要你跟異教徒朋友劃清界線的意思,我個人結識朋友,從來就不以宗教來決定的,伴侶除外),也不應在自己「妥協」之餘,還鼓勵其它信徒妥協,甚至標籤不妥協的信徒為固執和偏激 (「尊重」和「妥協」是兩回事來的,我們要尊重別人,但不與別人的宗教「妥協」---例如不應「入鄉隨俗」)


聖經說:「上帝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請看林後6章﹕

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神要我們和其他宗教「合一」嗎?)

15「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16「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 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耶利米書10:2-5

「上主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異教徒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異教徒為此事驚惶。」


3. 在討論異教或異端信仰時,對事不對人(除非已確信這人是披着羊皮的狼,不是普通的平信徒),盡量針對信仰本身把真理道出,只講出錯誤的道理,而不對別人作人生攻擊或嘲笑人 (不過你單是作這個,已經需要好大勇氣和EQ,因為你以事論事,沒有人生攻擊,別人倒反過來會如此,這就很容易讓人選擇閉口不言,放棄「為真理歇力爭辯」,因為自保的方法,就是甚麼都不說,這就不會得罪人,就可以平平安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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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3 20:1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3-7-24 14:50 編輯

十三、要討主喜悅



節錄部分自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nee/read.asp?no=2-17-37


讀經:

加拉太書一章六至十節:『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accused)。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accused)。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四節:但我們既蒙了神所准,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 神喜歡。


哥林多後書五章九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一個作神的僕人的人,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就是要討主的喜悅。加拉太書一章十節,保羅說,『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當保羅說這話的時候,一面他感到很痛心,因為在加拉太的信徒很快的離開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一面他很嚴肅的表示他向著主的態度。當保羅初次到加拉太去傳福音的時候,他告訴他們人得救是因著主的恩典,是因著信,不是因行律法。那時候有很多人信了主,他們也很愛保羅,他們愛他到一個地步,甚至於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保羅也都情願。(四15。)


但是,後來有另外一班人去告訴加拉太人說,單單因著信,因著恩典是不彀的,還需要靠律法來成全。(三1~3。)所以保羅在這裏就很嚴肅的告訴他們:『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accused)。』(一8。)加拉太人受了那一班人的迷惑很深,當保羅為著福音的真理竭力爭辯的時候,他們就不滿意保羅,所以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一10,四16。)


弟兄姊妹,一個作神僕人的人,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就是要討神的喜歡。保羅如果在這裏稍微隨和一點,對於主的福音不那麼認真,只要說,得救是靠信心,不錯,但得救也需要靠律法,也需要靠自己的行為,這樣,他就可以拿對於真理的讓步,來換得加拉太人的喜歡,他就仍舊可以受他們的歡迎,他就用不著出甚麼代價。但是保羅不能如此,也不肯如此。他不能不向著主忠心,他不顧人的情面,很嚴肅的責備他們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三1,五4。)


一個討主喜悅的基督徒,一個向著主忠心的基督徒,他向著主的真理也是忠心的。保羅為著堅持真理的緣故,不顧人的反對。他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加四16。)他寧可叫自己受別人的難為,他不能委屈真理;他寧可犧牲自己,他不能犧牲真理;他寧可讓自己受損失,他不能讓真理受損失。


已往有不少的基督徒為著要討主的喜悅,為著要在凡事上都能合乎聖經,凡是出乎聖經的都接受,凡不合乎聖經的都不要,他們因此付出了種種的代價。弟兄姊妹,如果你在真理上稍微模稜兩可一下,稍微降低一下,你就可以少受許多的攻擊,少受許多的嘲諷。但是,如果你要為真理站住,你就不能逃避難處,你就不能怕出代價。」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nee/read.asp?no=2-17-37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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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m4    發表於 13-7-2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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