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思考更深入的幾個問題。
1)基督徒的定義
2)未信/不信的人(以下簡稱為不信者),求的對像是誰?
3)不信者,就是以不信的心來求(若以信來求,就是已經相信了),可以嗎?
4)不信者,求的動機是什麼?
5)禱告的意義倒底是什麼?
基督徒的定義
到底什麼是基督徒?是不是去了地區教會(基督徒聚會之地)聚會就是基督徒了?還是說只要和人做過決志禱告、在禮堂或河邊受過牧師的水禮儀式,這人就是基督徒了?我們不可忘記一些人去教會只是當成一種社會活動,甚至有人去教會的動機是為了推廣自己或自己工作的產品,有些更是在牧者的鼓勵之下參加了慕道、洗禮班,最後更受洗成了會友。若是這樣,那基督徒豈不是只靠外表、行為就能知道了?若真的如此簡單,為何仍有假基督徒?為何如此難以提防?
常常祈禱的就是基督徒?那回教徒、印度教徒,他們不也常常禱告嗎?我們能否稱他們為基督徒呢?亦正如提問所問的一樣:「不是基督徒可以祈禱嗎?」也就告訴了我們有非基督徒在禱告,那便已經表明了單是禱告的不代表就是基督徒,因有許多禱告的人並非是基督徒。
那是否多讀聖經的就是基督徒?這也不一定,因為宗教學者也會研究聖經,他們讀的聖經並不比基督徒少,我們並不能從認識聖經的多少而定這人是否基督徒。我們看聖經,也知道撒旦也懂上帝的話,那我們能不能說撒旦就是基督徒呢?所以讀聖經的不能說就是基督徒,即使是明白的也不能就稱為基督徒。
那麼,我們可以說好行為的就是基督徒嗎?或許我們該從另一方向思想:「是否只有基督徒才會有好行為?」佛教徒有沒有好行為的人?異端當中有沒有好行為的人?自稱無神論主義者的有沒有好行為的人存在?如果只要有好行為便是基督徒,那地上有許多不用看聖經,不用認識耶穌基督的也是基督徒了,不是嗎?
傳講耶穌基督,是基督了吧?我們看看這兩處經文:「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七節)」馬太福音中不是說他們有傳道(福音)的嗎?而且還有趕鬼,那為什麼主會指不認識他們?還叫他們離開?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也指出傳福音的人有可能是被棄絕的人,被棄絕就不可能是基督徒了,因為基督徒是不可能被棄絕的。「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
有些人以為基督徒是「天生」的,因為自己是在基督教國家長大,或是因為自己生長在基督教的家裡,所以自己自然也是成為了基督徒。那我要問一個問題:「在馬槽出生的是否一定就只能是馬?」還有一些人以為,只要信有上帝,就可以是基督徒了,但真的是這樣嗎?回教他們信不信上帝?猶太教的人信不信有上帝?他們也信,那為什麼不稱他們為基督徒呢?
那到底怎樣才算基督徒?基督徒的簡單定義可以從彼得前書第一章二節中看到:「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若是很簡略的要點解釋這節經文,就是被上帝主動揀選拯救、因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可以看見自己的罪,然後因祂的感動,使我們明白並願意在上帝的面前認罪,亦願意順服上帝的話(聖經)來遵行、不斷的悔改(而不是繼續故意給自己藉口去犯罪),這些人都是因着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架上的犠甡、所灑出的寶血,罪才能獲得赦免。也就是說,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要認識真正的生命之道(耶穌基督),然後承認自己是有罪,並罪使我們與上帝隔絕,自己是無法離開罪,唯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才能幫助我們,然後被感動,接受並真正心裡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贖者,認祂為「主」,將生命的主權歸回給祂,不再視自己為主,凡事遵行父上帝的旨意,以父上帝的事為念,這便是基督徒。
『不信者,求的對像是誰?』
在禱告以前,我們先要了解我們的禱告的對象是誰,若我們連對象都不知道,就像是我們要致電尋求協助,卻連電話號碼也不清楚時,我們要向誰呼求呢?所以了解禱告的對象是必需的,而我們基督徒並不是向一個有限的人禱告,而是向獨一的永生上帝禱告。
『不信者,就是以不信的心來求,可以嗎?』
我們也嘗試從另一角度來觀看,當人不信的時候,人是會接受、還是會拒絕?我們嘗試思想,若我們正在羅患絕症,有個醫生在拿一種可以治我們絕症的藥,若我們是心中不信,又怎會去吃那藥?「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十章十三至十五節)」
『不信者,求的動機是什麼?』
我們先看兩段經文:「又有人試探耶穌,向他求從天上來的神蹟。(路加福音十一章十六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四章三節)」我們禱告祈求,也是為滿足「自己的想要」嗎?聖經中直接讓我們知道人禱告祈求上帝並不能是因為私慾,因為私慾的祈求乃是「妄求」,就算是求也得不着。
『禱告的意義倒底是什麼?』
我們先說禱告的五個態度:
1)不是我們命令上帝,而是從禱告中仔細聆聽上帝的命令。
2)不是企圖以禱告改變上帝的意思,而是求上帝改變我們,令我們不走祂不喜悅我們所行的路。
3)不是我們用禱告感動上帝,而是因為上帝先感動我們,所以我們才會去禱告。
4)不是要上帝去聽我們的意志,而是藉著禱告,向上帝說我們要聽祂的旨意,並會遵行。
5)千萬不可忘記,一切禱告是要奉「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字」而求的,而要祂作簽名,當然是按祂的心意來禱告,正如我們若要我們老闆在支票上簽名,一定要因為我們按老闆的心意來使用這金錢,而非為了自己的私慾。
對於「奉主的名」我們實在是要非常小心,若我們以為只要奉主的名便什麼都可以達成時,那我們肯定是把上帝當成瘋子或呆子。我們萬不可把「奉主的名」當成咒語一樣,妄想以這句話來控制上帝,要祂按我們的心意而應許我們。
所以,我只能如實的向您說,若你是只為求丈夫順利而禱告,那樣的禱告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即便作為基督徒的亦不是沒有苦難,我們所求的亦不是私慾的事,乃是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
假若我們是基督徒,遇到這樣的事又可以怎樣祈求?或許我們現在就為您及您的丈夫代禱,但這不是指定及唯一的標準,您只要作為參考便可。
禱告文如下:
『慈愛的父上帝,我們實在感謝祢,因祢使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有禱告的權柄,叫我們能因祢的感動、被祢吸引而來在祢的面祢。
父啊!當祢的真光光照我們時,我們眾罪都顯現,在祢面前無可隱藏,我們感謝祢的光照,若非祢如此浩大的恩典,我們實在仍在罪中而不自知,求祢憐憫我們,使我們被祢光照之時便因着祢的感動而願意認罪、悔改、歸向祢。
求主祢憐憫屬祢的人,使屬祢但未認識祢的能按祢的時間來接受這救恩,因着祢的拯救而得蒙赦罪,得着真正的生命與自由。
我們看到這家庭及經濟上有一定的需要,求主祢憐憫這家庭,因為祢是看顧人的上帝,祢告訴我們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但祢尚且養活牠。我們祈求祢看顧她們、幫助她們,供應她們生活與靈性上的需要。
親愛的主,我們知道人若信靠祢,必然得生。無論遇何時,因着祢的原故必能得享平安與喜樂,在這患難之時,求祢安慰他們,使他們更深知主祢的愛。
若主願意,求祢悅納我們的禱告,奉靠我們救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貴名字祈求,阿們。』
願您和您一家都蒙這大福,得享這救恩之樂。
小農夫
回應信仰問答人仕請注意: 一)請保持真實的禮貌,那些看似有禮的挑戰者,一律不予回應
二)清楚自己立場,不信或信仰立場分歧者,請勿分享你的心得 三)三流的劍客愛四處挑戰,所以很抱歉,我們沒空接受您挑戰
四)不存在的卻要不停討論是無知,存在的卻不信作討論是無恥 五)謙卑受教的發問是真求知,虛假的提問是要顯彰自我的愚昧
願上帝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以謙卑的心領受真實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