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個工人同我講到一舊舊,我都好唔明,
因為我菲姐舊年自己俾錢做左佢既visa,(去香港既菲律賓領事館做既),咁今年佢12月完約,(佢係我度做满2年,不過上年佢己經放左假既la,所以完約後佢無假放,放無薪假,佢唔多想),佢需要離境,去續工作証,所以我想請教: 我係咪要負擔佢續工作証既所有費用? 工人話佢個親戚,因為同樣既問題要離境,去左澳門,使左五佰幾,聽佢咁講,係想我俾錢咁...唉...我咁講唔知你地明唔明,我都唔知點表達...
我諗我混亂左工人自己既passport同工作證la
你解釋得好清楚,唔該晒
上年放佢假時,我地只係俾左佢單程機票,另一半機票,諗住等佢完約時,再俾返佢,咁衣家諗住都會再同佢續約,所以要再同佢申請工作證,我又再問過我d朋友,再續證,工人可以唔使離境,不過只可以簽一年既工作證,所以我地衣家都打算同佢簽左一年先再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