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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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1663


1#
發表於 20-10-5 20:53 |只看該作者
就陳同佳案,蘇貞昌表示:「……他不可能來這裡自由行。我們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
所謂「無罪推定」就是任何人未經法庭審判為有罪,應當作無罪。
陳同佳只是殺人疑犯,而非殺人犯。
台灣當局竟然如此缺乏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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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積分: 39660

開心吸收勳章


2#
發表於 20-10-5 21:56 |只看該作者
iamken 發表於 20-10-5 20:53
就陳同佳案,蘇貞昌表示:「……他不可能來這裡自由行。我們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
所謂 ...

陳同佳已承認殺人。


伯爵府

積分: 19174

牛年勳章


3#
發表於 20-10-5 22:48 |只看該作者
根本陳已經認佢殺咗人
之前又有D相關閉路電視
其實呆灣又想借呢件事炒作


公爵府

積分: 29935


4#
發表於 20-10-6 09:15 |只看該作者
一日未定罪,一日都只係嫌疑人。呢個係普通法下嘅基本野。


大宅

積分: 1663


5#
發表於 20-10-6 09:4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陳同佳是被台灣通輯的在逃疑犯。
如果台灣以陳同佳是殺人犯為理由而不發入境準許的文件給陳同佳去台灣投案,於理於法於情均站不住脚,就是如此簡單。陳同佳到台灣,台灣警方在機場禁區就可以拘捕他,根本不存在所謂「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的問題!

點評

小詠    發表於 20-10-6 11:57


伯爵府

積分: 17506


6#
發表於 20-10-6 11: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台灣行大陸法架


珍珠宮

積分: 48415


7#
發表於 20-10-6 11:59 |只看該作者
iamken 發表於 20-10-6 09:46
陳同佳是被台灣通輯的在逃疑犯。
如果台灣以陳同佳是殺人犯為理由而不發入境準許的文件給陳同佳去台灣投案 ...

台灣可能仲係好落後, 民智未開.... 一個犯都攪咁多野, 佢地覺得死者是香港人, 殺人犯係香港人, 只不過在台灣殺, 點解香港人犯錯唔係香港審....?

呆灣真正的落後幾十年不變, 就係老土, 鄉下人思想
所有遇見,皆有因果
要是每個人都懂你,那你得有多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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