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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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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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7-11 13:5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rainmum 於 13-7-12 16:11 編輯

不喜者/無意見/離題/雞蛋挑骨頭/認為他人觀點不堪/惡意漫罵/人身攻擊者
以上人士勿進, 請勿留言以免浪費雙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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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是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即侵犯了配偶權,而配偶權可以包括在:

通姦是指有配偶的一方秘密與配偶以外的其他人發生不穩定性關係的行為,通奸不屬於可以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同時,對於通姦行為,受害人也很難根據索取精神賠償取得法律的支持。

請求配偶及外遇者連帶負損害

因此,通姦行為的實質是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配偶權,受害人要求獲取精神損害賠償

1) 如另一方通姦, 那麼作為婚姻另一方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有婚外情的一方付出精神損失費賠償
2) 如另一方與工人或big 6通姦, 除可要求精神損失賠償, 還可以將資料轉介人民入境事務處, 令其永遠不能入香港境內
3) 法援署應該受理以上情況

支持的jm 請踴躍留言提供意見




點評

jump.jump  你既 POINT 2 令人深深感受到咩叫無知婦孺  發表於 13-7-1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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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往往是殘酷的
它不會總是按照你所希望的方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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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3-7-11 13: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brainmum 的帖子

勁支持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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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hashtag影視迷勳章


3#
發表於 13-7-11 14:02 |只看該作者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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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3-7-11 14:24 |只看該作者
現在香港已經道德淪喪, d小三重囂張過大婆

RE: 法例可以由我們創, 各位姊妹為保障婚姻, 香港法律要求加入
受損害一方可獲得賠償,


1) 令人尊重婚姻
2) 避免d女傭 為取好處, 勾引男主人
3) 避免dbig 6 勾引男人取得居留權

尊重婚姻的好處: 社區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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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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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3-7-11 14:4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rainmum 於 13-7-11 14:56 編輯

因應現在香港社會, 小三橫行, 人慾橫流.........


台灣有通姦罪,大婆可以報警捉姦

鄰國如南韓也有通姦罪,且刑度比台灣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重。根據南韓刑法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有配偶之人通姦者同罪。前項之罪屬於告訴乃論,配偶慫恿或寬恕者不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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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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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勳章


6#
發表於 13-7-11 14: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法例可以由我們創, 各位姊妹為保障婚姻, 香港法律要求加入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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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3-7-11 14:55 |只看該作者
無男人會結婚......

點評

mingchan325  應該係男人心態吾好, 就已經無資格結婚. 因為結婚後仲諗住係外邊滾都無事  發表於 13-7-12 15:52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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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3-7-11 14:57 |只看該作者
koko2000 發表於 13-7-11 14:55
無男人會結婚......

錯, 以前歐美國家一樣有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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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3-7-11 14:58 |只看該作者
brainmum 發表於 13-7-11 14:57
錯, 以前歐美國家一樣有通姦罪

以前? 咁而家仲有無呢條法例?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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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3-7-11 15:00 |只看該作者
台灣有“通奸罪”

台灣民眾都讚成“通奸罪”存在



“通奸除罪化”議題在台灣延燒已久,引發輿論廣泛爭議。台當局法務部門今年4、5月間就此進行了2輪調查,結果顯示不贊成廢除“通奸罪”(即反對“通奸除罪化”)的比率分別為82.2%及77.3%。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法務部門指出,“通奸罪”的存廢問題引發廣泛討論,是否以“刑罰”制裁婚姻外性行為,全球立法例並不相同,贊成或反對除罪者也各有論述依據﹔有鑒於此,法務部門4月間委托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82.2%的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奸罪”,即隻有16.8%民眾贊成“通奸除罪化”。
  
法務部門表示,調查結果經媒體披露后,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為調查題目未提供充足信息,使受訪者了解目前“民法”對於通奸行為的相關規定時,易於誤認為“刑法通奸罪”是維系家庭制度的唯一方式,且未規劃“通奸除罪”配套措施,有礙對“通奸除罪”接受度的了解。

  因此,法務部門5月間再度委托民意調查,參考各界對於前一次民意調查題目的意見,先讓民眾了解目前“刑法”、“民法”對通奸行為相關規定,再就贊成或反對“通奸除罪”的主要理由詢問民眾接受度,並納入性別平等原則及全球修法趨勢的問題。

  5月的調查結果顯示,有77.3%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奸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的情形下,仍有將近7成民眾反對廢除“通奸罪”。

  法務部門表示,為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以作為是否“修法”的決策參考,將再舉辦公聽會,廣納意見,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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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3-7-11 15:01 |只看該作者
台灣通姦罪雖屬1年以下的輕罪,卻是元配製裁“小三”、約束老公的法寶,成為“大老婆反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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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3-7-11 15:05 |只看該作者
台灣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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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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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3-7-11 15:19 |只看該作者
我剛剛在攪離婚, 之前問律師的時候, 我都是用通姦為理由申請離婚, 但律師話如果用通姦申請, 一定要 C6 簽名認先可行. 所以, 如果到時真係要佢地有精神損害賠償 ... 咁樣受害一方一定要有確實證據先得喇. 否則, 邊個會認?

如果我攞到我個死佬同賓賓的相, 我一定會去入境處. 可惜攞唔到 ... 但呢個賓賓唔係我請的工人, 佢地係喺出面識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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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3-7-11 15: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brainmum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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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3-7-11 15:37 |只看該作者
bilobilo 發表於 13-7-11 15:19
我剛剛在攪離婚, 之前問律師的時候, 我都是用通姦為理由申請離婚, 但律師話如果用通姦申請, 一定要 C6 簽名 ...

所以希望可以改法,
有通姦罪
令警方可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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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3-7-11 15:50 |只看該作者
現在社會, 人慾橫流

不少男士婚外情不斷 !!!害人害己

更不少妻子在知情下隱忍先生婚外情多年,影響到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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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3-7-11 16:02 |只看該作者
被背叛的創傷,以及,可能被背叛的恐懼,香港婦女不單面對本地小三

big 6和外傭的侵害婚姻

jm們, 團結起來, 維持我們的利益

希望可以改法,
有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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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3-7-11 16:08 |只看該作者
Belle-Belle 發表於 13-7-11 13:57
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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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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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3-7-11 16: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brainmum 的帖子

有法例又如何?台灣夠有啦,難道台灣就沒有通姦、沒有小三、沒有奸夫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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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3-7-11 16:12 |只看該作者
美麗宇宙 發表於 13-7-11 16:10
有法例又如何?台灣夠有啦,難道台灣就沒有通姦、沒有小三、沒有奸夫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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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例起碼可能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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