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hong9 發表於 19-7-24 17:06 
我就簡單得多,凡事用是否犯法劃線就得。法治是香港嘅基礎。
遊行並無犯法,但遊行過後堵路,不讓車輛行 ...
示威者選擇用傘、磚頭、燃燒彈、鐵枝抵抗警察推進和清場,係個人選擇,而警方亦警告了會動用武力驅趕,示威者吾肯走,繼續抵抗,係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選擇,示威者完全可以選擇離開,既然警察已警告會使用武力,示威者不肯離開,當然要承受後果,包括受傷。這跟在法國、美國、英國等民主國家,警察驅趕群眾的情況一樣,同樣出現示威者受傷的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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