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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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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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發表於 24-3-5 09: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b7mu23 於 24-3-5 09:32 編輯
Carmen8080 發表於 24-3-4 23:03
我細佬甩左名三年 有人上黎查 問點解仲有嘢係到 大佬呀 住左成三十年 唔一定所有嘢要搬走呀丫 真係好離地 ...

我上年暑假
係溫哥華私樓住了一個月
管理處職員可每月自行入屋至少一次!


侯爵府

積分: 20882


182#
發表於 24-3-5 09:3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oodle_noodle 於 24-3-5 09:33 編輯
李豆豆 發表於 24-3-5 09:21
係囉,完全當正自己係業主咁,咁中意做業主咪買私樓搬走囉,住得公屋就係要查呢樣查嗰樣架啦
...

我媽咪係,當年佢趕我走果時幾威威,佢話間屋係佢,鐘意俾邊個住就俾邊個住,仲想叫佢果個俾其他仔女嫌棄嘅阿媽即係我婆婆黎住,我當時唔識咁多舉報佢,後來我唔肯佢就迫我走
講起d霸住間公屋我又係一肚氣


珍珠宮

積分: 44745


183#
發表於 24-3-5 09:35 |只看該作者
mother904 發表於 24-3-4 23:10
老老實實,咁多人濫用公屋,我寧願房署跟得緊啲,抽出害群之馬。樓主就話知道搬走左者,有啲人偷雞係度住甚 ...



別墅

積分: 829


184#
發表於 24-3-5 09:35 |只看該作者
Carmen8080 發表於 24-3-4 23:03
我細佬甩左名三年 有人上黎查 問點解仲有嘢係到 大佬呀 住左成三十年 唔一定所有嘢要搬走呀丫 真係好離地 ...

大力支持嚴查打擊濫用,攞政府資源即係攞其他納稅人錢,比人嚴查係應份!


公爵府

積分: 28313

認識瑞士牛牛第二回 認識瑞士牛牛第一回 想生BB熱投


185#
發表於 24-3-5 09:3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該捉嘅唔捉
大女4.5歲啦,努力成果胎兒5個月啦,10月可以見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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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186#
發表於 24-3-5 09:40 |只看該作者
cara.mak 發表於 24-3-5 09:27
你咁激動做乜?又係度侮辱盛,我得罪你呀?我同樓主講野又關你事!我只同有禮貌嘅人講野
...

你激動啲喎,句句都感嘆號
你又唔咪喺現場,點知人地咩態度? 係你覺得問下都唔得,話人地唔咪大晒,叫人投訴佢喎,跟規矩做嘢都俾人投訴,你大晒多啲

我又點侮辱你呢?


男爵府

積分: 9072


187#
發表於 24-3-5 09:40 |只看該作者
Carmen8080 發表於 24-3-5 00:11
我由三人住起 我同我細佬都退住 其實都好細 我諗佢會再要我阿媽搬細啲
...
你/你細佬退住之後,係唔係再申請公屋/居屋,但係其實仲住响度?所以佢哋先會查。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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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188#
發表於 24-3-5 09:42 |只看該作者
noodle_noodle 發表於 24-3-5 09:27
房署知,但一直無做野,知我因為家庭糾紛無返去住,但一直唔肯除名,今年仲打算唔返去報入息審查,唔知房 ...

既然係咁你就乜都唔好填唔好簽,等房署減你名仲好


男爵府

積分: 7996


189#
發表於 24-3-5 09:43 |只看該作者
cara.mak 發表於 24-3-5 08:48
其實可以投訴佢哋架!呢啲野佢哋無權管!家居擺設點能當犯咁問? 你話問用水太多問下都情有可願! 你有不 ...
係啦,放咩嘢有自由,搬走一定要拆床咩,唔駛力㗎,由其老人家鐘意儲物, 家有好多BB仔衫唔肯掉,但仔女已經4x歲

點評

yeung_ma    發表於 24-3-5 13:23


男爵府

積分: 9938


190#
發表於 24-3-5 09:48 |只看該作者
waic 發表於 24-3-5 08:23
我都識一個女人,罷住間公屋做倉,其實一早搬左去自置私樓住,仲係一劏3房,兩房租比人,自己住一間。
就係 ...

如果只需提供電話號碼比房處就可以舉報
咁一定好多人舉報
我都識好多亞媽住公屋成日炫耀自己大陸收租每個月幾幾


已刪除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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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191#
發表於 24-3-5 09:49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男爵府

積分: 9938


192#
發表於 24-3-5 09:51 |只看該作者
noodle_noodle 發表於 24-3-5 09:12
我唔見捉我,俾我媽趕走左7年,我一直無除名,捉佢收返單位喇,一個人霸住個大單位,我地無得住佢都唔好過 ...

你親自去房處舉報佢


侯爵府

積分: 20882


193#
發表於 24-3-5 09: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oodle_noodle 於 24-3-5 09:56 編輯
李豆豆 發表於 24-3-5 09:42
既然係咁你就乜都唔好填唔好簽,等房署減你名仲好

我兩年前問過除名一定要本人簽名,如果唔係無人可以除到,我自己申請緊另一間,但仲未派房,我已經唔care舊果間,亦都唔會返去佢度住,就算我真係回復單身,我新公屋都係我名申請(我唔洗靠老公先有屋住),唔除名又唔申報入息只係想拖住我媽(過去幾次審查我都有合作申報),同想睇下房署會點處理係咪要我媽交雙倍租


侯爵府

積分: 20882


194#
發表於 24-3-5 09:54 |只看該作者
^^Hannah^^ 發表於 24-3-5 09:51
你親自去房處舉報佢

房署知架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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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發表於 24-3-5 09:55 |只看該作者
支持嚴查!太多人濫用公屋資源!


男爵府

積分: 7996


196#
發表於 24-3-5 09:58 |只看該作者
無人住捉就合理, 多個人住捉就浪費時間,一句話探訪,根本口同鼻拗,要証明非常困難。

捉公屋養狗好過啦,大模師樣晚晚放狗, 路面間唔中有屎尿。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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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發表於 24-3-5 10: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fatgarden 的帖子

我覺得好喎, 領X會叫保安通水比住戶架, 所以D屋邨主任可以話無呀,咩都見唔到. 扣咩分,態度極差,欺善怕惡.


伯爵府

積分: 15537


198#
發表於 24-3-5 10:03 |只看該作者
支持房署做嘢,雖然不便,但請租客合作。
多咗人住係犯規,房署有權利要求跟規例。


男爵府

積分: 9938


199#
發表於 24-3-5 10:03 |只看該作者
noodle_noodle 發表於 24-3-5 09:54
房署知架


原來你攪緊分戶


大宅

積分: 3305


200#
發表於 24-3-5 10:04 |只看該作者
做得好,留番俾真正有需要住的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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