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 以上程序仅适用于确实因雇主财务困难、移民或死亡而造成的提前解约,而且雇主明确在release letter上写明提前解约的原因为以上三种之一。很多断约工人以此为借口找新工作,不可轻易相信,一定要亲自和原雇主确认解约原因,并保证原雇主同意签署明确写明解约原因(财务困难、移民或死亡)的release letter 。
hi AndrewMami and 各位,
我按情序自己搞"完约工人"己经來到最後一步,工人己於昨天去了入境處,本来好開心。但因她現僱主一直拒绝比release letter,仲以为她反正下個月visa都到期,諗住OK.....点知入境處收晒她的申請表叫她下個月某日回去拿visa但要提供release letter. 工人話無信心僱主會比,想問吓你们有無聽過這類case?如果到拿visa當日真係比唔到release letter,會点?擔心中。請分享啦!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