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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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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發表於 14-9-24 14:27 |只看該作者
高達哥哥 發表於 14-9-24 14:21
回覆 klm402 的帖子

婚姻唔會令人高一等, 未婚都應該要有保障
超FUNNY, 咁米即係我所講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既概念囉. 想要保障但又唔結婚, 結婚有保障但又怕COOL身......人總要取捨, 條例立黎唔係幫你去平衡風險的.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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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發表於 14-9-24 14:3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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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發表於 14-9-24 14:32 |只看該作者
高達哥哥 發表於 14-9-24 14:19
咁你要搞清楚到底係有呢條條例後D人先選擇同居唔結婚
定抑或修訂後條例可以保障到原本已選擇唔結婚O既伴侶 ...
你要搞清楚係政府而家要所有情況入閘, 有人嘈時先再慢慢諗, 但到而因為已經批左例, 就算合或不合淪理都唔可以再發聲.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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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發表於 14-9-24 14:33 |只看該作者
高達哥哥 發表於 14-9-24 14:26
因為社會係有進步, 講求平等
以前婚姻都無一夫一妻制度
社會對男女權利追求平等後婚姻制度改變為一夫一妻制 ...
呢個完全係歪理. 法律條文原意令人有更好既生活同保障, 婚姻制度就係呢個理念底下而成的. 要有保障就當然有取捨. 依家呢條例係要為單身人士確立好似已婚人士既保障, 灰色地帶多到上面既JM舉一條你都已無辦法可解決. 再者, 如真係講公平, 咁又點樣安置已婚人士未能享有單身人士既福利呢. 唔通呢班人就唔需要公平??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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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發表於 14-9-24 14:42 |只看該作者
klm402 發表於 14-9-24 14:27
超FUNNY, 咁米即係我所講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既概念囉. 想要保障但又唔結婚, 結婚有保障但又怕COOL身. ...
係, 條例係為想要保障但又唔結婚的人, 同時另有人想結婚但又不能結婚的, 平機會就成日話市民唔好歧視同性戀, 但原來條例同時保障左可以結婚;但唔結婚;又想要已婚的保障....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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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發表於 14-9-24 14:49 |只看該作者
ManPL 發表於 14-9-24 14:42
係, 條例係為想要保障但又唔結婚的人, 同時另有人想結婚但又不能結婚的, 平機會就成日話市民唔好歧視同性戀 ...
我真係冇咁超脫可接受呢種條例去保障呢類型既人. 總之唔好立就唔會嘈.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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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發表於 14-9-24 14:54 |只看該作者

回覆:ManPL 的帖子

係米簡逐章作出回應???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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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發表於 14-9-24 15:01 |只看該作者
cucumber12 發表於 14-9-24 14:54
係米簡逐章作出回應???
你可以自由決定, 我沒有範本的, 只想喚起各人關注, 表達自己意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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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發表於 14-9-24 15: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歧視條例檢討-> 給小三們入屋, 仲要保障佢地!

咁b6係咪可以利用呢條條例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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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發表於 14-9-24 19:45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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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發表於 14-9-24 19:4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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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發表於 14-9-24 19: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歧視條例檢討-> 給小三們入屋, 仲要保障佢地!

咁都得???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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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發表於 14-9-24 19:52 |只看該作者
咁都有人支持
你諗住對自己有保障所以支持, 但佢今日同你同居啫, 以前呢?? 以後呢?? 果D保障真係你會獨有咩, 為乜要損人不利己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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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發表於 14-9-24 20:08 |只看該作者

引用:就第2D(b)段而言,若一個人與另一人有事實

原帖由 AK47AK47 於 14-09-22 發表
就第2D(b)段而言,若一個人與另一人有事實婚姻關係,則該兩人:

(a) 互相沒有合法結婚;且
同意。如果是旦一方已婚,其實就代表佢有家庭關係,條例保障就不成立。我理解係咁…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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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發表於 14-9-24 21:5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咁都有人支持你諗住對自己有保障所以支持,

原帖由 noodles9112002 於 14-09-24 發表
咁都有人支持
你諗住對自己有保障所以支持, 但佢今日同你同居啫, 以前呢?? 以後呢?? 果D保障真 ...
同志人士會支持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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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發表於 14-9-24 22: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ac917 的帖子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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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發表於 14-9-24 22: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歧視條例檢討-> 給小三們入屋, 仲要保障佢地!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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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發表於 14-9-24 22:49 |只看該作者
我都想搞清楚咩回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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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發表於 14-9-24 23:03 |只看該作者
平機會並不公平,主力推翻一切道德和家庭的基本價值觀念!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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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發表於 14-9-25 09: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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