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hot 發表於 21-10-27 13:44
n年前,外傭咪一樣要自費(借錢,打工後分6期清還)嚟香港打工,當時啲工人至少都似樣半年,衰極都半年後先現形。咁亦冇理由要僱比埋agency fee+隔離費比個工人做踏腳石,嚟玩兩個月就跳工喎。我覺得都要保障返僱主囉。 ...

redhot 發表於 21-10-27 14:16
n年前,工人要自己比培訓費,反而質素冇衰得咁緊要,要適當嘅付出,可能令佢地仲知道咩叫做珍惜,而家啲工人真是衰到不堪入目!我現在呢個,好彩年紀大,心地還可以,叫做唔會搞事玩嘢,但工作認真差,連啲外人(大廈清潔、保安)都覺得佢非常唔掂。過埋呢個約,我都唔想再續佢,但我又唔想做家務,請過另一個值搏率又太低,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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