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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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積分: 24246


221#
發表於 19-10-1 20:16 |只看該作者
ET.UFO 發表於 19-10-1 18:33
希望佢平安渡過,開槍者受到制裁
暴徒也要坐監


子爵府

積分: 14607


222#
發表於 19-10-1 20:17 |只看該作者
bbmouse2020 發表於 19-10-1 18:28
中槍的是中五學生曾志健,中真槍,左胸中槍,口徑點38,已送到瑪嘉烈醫院ICU

唔可以畀佢失蹤 ...
陰謀論D,怕班黑醫護起醫院隊死條靚仔,再屈警察殺人,佢地老屈老作最叻


公爵府

積分: 27254

2024年龍年勳章 畀面勳章


223#
發表於 19-10-1 20: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自己申請


大宅

積分: 3115


224#
發表於 19-10-1 20:19 |只看該作者
Matric95 發表於 19-10-1 19:06
目的非常鮮明,係尼個年青人係咁卜警察隻手先,不過有d人可能明明睇到都會話睇唔到, 明白! ...

人一黃,眼便盲。


別墅

積分: 831


225#
發表於 19-10-1 20:19 |只看該作者
合法開槍囉,曱甴打人在先


水晶宮

積分: 67052

母親節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226#
發表於 19-10-1 20:24 |只看該作者
曱甴咎由自取
快D好返,之後去把牢底坐穿


男爵府

積分: 5646


227#
發表於 19-10-1 20:24 |只看該作者
警察絕對合法開槍,呢班恐怖分子想拿警察條命,警察生命受到威脅,絕對可以開槍保護自己。

沒有恐怖分子何來警察執法。


男爵府

積分: 8461


228#
發表於 19-10-1 20:26 |只看該作者
pistachio 發表於 19-10-1 19:53
如果遠距離即是生命無受到威協, 咁而家受到威脅開槍,咁梗系近距離啦。樓主講黎多餘。 ...

我也這樣諗。樓主呢類諗法反羅輯思維。加上襲警唔通任暴徒打死?



男爵府

積分: 6937


229#
發表於 19-10-1 20:28 |只看該作者
bbmouse2020 發表於 19-10-1 18:28
中槍的是中五學生曾志健,中真槍,左胸中槍,口徑點38,已送到瑪嘉烈醫院ICU

唔可以畀佢失蹤 ...

當然唔可以比佢失失蹤啦!非法集會、襲警、甚至想殺警丶暴動!統統要受法律制裁!


大宅

積分: 1354


230#
發表於 19-10-1 20:30 |只看該作者
麻煩大家幫幫忙❗廣傳❗
登入警務處連結讚揚9月29日在銅鑼灣向朱x廸噴射胡椒噴霧既警員,以下有範本,多謝警察在咁多個月辛苦對抗暴徒,為免文章被刪,請大家複製廣傳⚠

警務處連結: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contact_us.html#compliment

詳情:向朱凱廸噴射的防暴警察
事件:
讚揚該警員勇敢向妨礙警務人員執法的人士(朱凱廸)因警告無效而作出合理的驅趕行為。這樣才能顯示警察主要職責: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維護法治,感恩香港有你們保護!
-祝願香港回歸和平的市民上


大宅

積分: 2955


231#
發表於 19-10-1 20:31 |只看該作者
ET.UFO 發表於 19-10-1 19:37
失智,你呀?

曱甴無腦的,失智都已經便宜你了。曱甴


男爵府

積分: 6937


232#
發表於 19-10-1 20:31 |只看該作者
czl115 發表於 19-10-1 20:24
曱甴咎由自取
快D好返,之後去把牢底坐穿

係學生就乖乖聽話讀書啦!警方已呼籲市民離開危險地方,但他卻偏要留底而且製造危險,這叫自討苦吃!


珍珠宮

積分: 36457


233#
發表於 19-10-1 20:35 |只看該作者
ET.UFO 發表於 19-10-1 18:33
希望佢平安渡過,開槍者受到制裁

佢地暴動唔洗制裁?


珍珠宮

積分: 38864


234#
發表於 19-10-1 20:36 |只看該作者
(Samantha) 發表於 19-10-1 18:32
中五學生就可以殺人放火??

犯法就係犯法,唔好用年齡煽情!!

成日話學生 學生就應該返屋但讀書 走出去做咩 明知會出事仲出去 衰左都系自己攞黎 佢地仲口口聲聲話行出黎預左 做咩重要嘈嘈嘈 佢千其唔好死 洗定8月十五等坐監 有片有証據佢持鐵桶打警察


別墅

積分: 907


235#
發表於 19-10-1 20:36 |只看該作者
近距離?咁係咪要後退到適當範圍才可開槍 如果要謀殺點解唔補多兩槍 或直接打頭


大宅

積分: 4204


236#
發表於 19-10-1 20:37 |只看該作者
miyu13 發表於 19-10-1 18:30
唔可以比佢失蹤

搵到仲要拉佢襲警、暴動、參於非法集會

講得好


男爵府

積分: 8729


237#
發表於 19-10-1 20:37 |只看該作者
暴徒不值得可憐,支持警察嚴正執法、自衛!


侯爵府

積分: 21184


238#
發表於 19-10-1 20:41 |只看該作者
支持警察執法


子爵府

積分: 10966


239#
發表於 19-10-1 20:46 |只看該作者
在學校讀書學習嘅嗰啲就係叫做學生。 出嚟中縱火,掟磚,掟汽油彈,破壞,襲警呢啲叫暴徒。 唔好畀人拉咗之後就叫學生。 一個真正嘅學生係唔會做違法嘅事


男爵府

積分: 8017


240#
發表於 19-10-1 20:50 |只看該作者

同學平安,及早康復,
勇於承擔,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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