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在獲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後 方會引入有關藥物
醫院管理局回覆本台稱,藥物品質及安全是醫管局採購藥物的首要考慮,並稱「在特殊情況或當藥物出現未能預計的供應問題時,如因疫情嚴峻導致個別藥物供應緊張,醫管局或需要從不同地區進口採購合約以外的藥物,以確保病人得到適切的藥物治療。醫管局在獲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後,方會引入有關藥物」。又指藥劑部職員會因應實際情況,提供所需訊息給前線員工及病人,確保用藥正確。
衛生署:個別醫療機構選購藥物事宜 不屬於衛生署規管範疇
而衛生署發言人回覆本台稱,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並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本港銷售及供應。而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會在包裝上印有「HK-XXXXX」樣式的香港註冊號碼。
不過,署方稱有關條例「容許註冊醫生可以為治療特定病人或進行臨牀試驗而進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供管有及使用」。至於「就個別醫療機構選購藥物的事宜,並不屬於衛生署的規管範疇」。
繼引入大陸醫生再引入國產藥 港公院「大陸化」大勢所趨
港府的醫療「大陸化」似乎大勢所趨。早於去年10月底,時任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提問,就「再次考慮在審批新藥時接受內地藥物規管當局發出的審查和註冊證明文件」時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屬於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的成員並正執行相關的指引,據了解目前仍有待完全符合該會議所公布技術標準和要求」,不過,在確保藥物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有關標準的原則下,港府當局會不時檢討藥物規管的相關註冊要求,包括參考內地以及其他國家的藥物規管當局所給予的註冊審批。
除了引入國產藥,為解決香港醫護人手短缺問題,醫管局早前推出「大灣區醫生交流計劃」,引入大灣區三甲醫院有經驗的醫生來港服務,包括早前曾來港支援抗疫的醫護人員。有港媒報道指,伊利沙伯醫院將會成為首個試點醫院,今年內引入最多10名醫生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