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u 發表於 23-2-25 15:11
我都這樣想我唔係去偏低逝者原生家庭, 原生家庭富貴與否, 也不該現在有點錢, 便要貼前夫一家.
我想蔡女與男的識於微時, 那時少女入世未深, 喜歡便是了, 而完全不細心觀察那男的人品.
生埋2 個子女, 經濟更緊...家庭生活可能因此不和諧...加上那男的在2015 年涉及騙案, 都唔方好人吧!
那女的為求脫離此家庭, 縱使後來經濟許可, 也不能"話帶就帶" 將與前夫所生的小孩, 帶回身邊.
鄺氏一家見人, 後來越來越好, 梗係唔比番2 小孩跟阿媽, 以便苛索金錢.
若然原生家庭有錢, 點都爭取回2 個孩子的撫養權, 一定帶返自己身邊, 竟算現任唔鐘意, 都會另外在新居附近, 租一間位比2 個細路住, 方便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