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en123 發表於 11-9-25 16:05
搞清楚先, 每個選民只得一票, 我果一票只會投俾可以代表我自己發聲果個人, 我唔會投俾可以代表隔離果個人發聲既候選人, 當然如果佢可以代表我老公發聲, 或者代表我阿媽發聲, 咁又唔拘. 換言之, 當我見到某議員所作所為唔岩我胃口, 我只會話佢唔再代表我, 但我唔會大膽到自大到話佢唔再代表人民, 因為我係人民之一, 唔係人民全部. 我相信, 類似情況其實好多政黨都曾經面對過, 就係響一個議題上陷於兩難, 一方面不能違背自己既信念A, 但同時又似乎同自己既信念B有衝突, 咁以一個正常人既做法, 都係經過黨內商討之後決定邊個理念行先, 當中當然一定要冒上下次被一部份選民離棄既風險, 同時亦可能獲得另一部份選民既支持, 呢個就係選舉遊戲. 民主選舉精粹除左選出代表自己發聲同監督政府既代議士, 另一重點係當發現唔對路時可以定期用和平手段進行更替, 到底對某部份香港人黎講, 公民黨今次做法係背棄承諾定係擇善固執, 到底係反對既人多定係支持既人多, 過幾個月就知, 如果真係一個惡果, 公民黨都局住要食返, 而家下定論根本無必要. 更加無理由去斷言係建設定破壞. 再者, 我都話呢度起碼有一個選民, 即係我, 係以往票投民主黨既, 下次會改投公民黨, 以表達對佢地堅守法治, 雖千萬人吾往矣既欣賞. 起碼有我呢一個普通選民, 認為佢地今次做法係好處多於壞處.
另外, 其實議員工作應該係乜野, 唔係我講, 更加唔係我代表D議員講, 而係本來BY DEFINITION就係咁, 即係1+1=2 / 阿媽係女人, 我講多次俾你知, 你無理由話我: 你話係就係呀?

alien123 發表於 11-9-25 16:36
第一個問題, 答案就係->無!
所以法律一定要有得修改.
但而家係邊個唔俾改? 唔係公民黨, 係特區政府同中共政權, 點解? 面子掛... 普天之下只有基本法係一套不能改的法律.
你翻查一下公民黨同泛民資料, 佢地真係N咁多次提交草案去要求啟動基本法修改程序, 事實上基本法本身都話左可以改, 唔知係懶定乜野, 總之阿爺係唔理你就唔理你, 咁你唔怪阿爺, 走去怪D律師仔, 點計都唔岩數.
至於所謂尋求解決方法, 釋法同修法有根本上既分別, 你唔明再問. 簡單而言, 前者等同人治, 後者強化法治.
法律要因時代而修改, 響呢句說話上我係絕對百分百認同, 但如果修改等於因時代不同而有唔同解讀, 唔好意思, 我唔認為咁樣既一堆野仲可以稱為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