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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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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241#
發表於 19-5-22 02:16 |只看該作者
Poyau 發表於 19-5-22 00:52
三人交雙倍租 月入$69,031-$115,050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public-housing ...

如果你唔貼出來,真係唔知雙倍租金的入息限額咁高。

上網查了一下,六百呎大單位租金也只不過五千蚊左右,雙倍即一萬。

睇來加快公屋流轉的再佳方,是大幅對富戶加租,不然公屋只會服務既得利益者,幫助不了有需要的人。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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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發表於 19-5-22 02:29 |只看該作者
620620 發表於 19-5-22 01:30
結左婚一定要同住? 唔比分開住?我細佬係咁架,分開住

唔比架!結左婚就一定假設係同住,好正常啫下嘛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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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發表於 19-5-22 02:45 |只看該作者
Mabelline 發表於 19-5-21 19:18
回覆 bleeblee 的帖子

我明大家所講嘅野,而家問題係: 我爸爸已過六十,即使我除名,得佢哋兩個户籍,佢哋 ...

有子女在戶籍,又點可以申請天倫樂調遷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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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發表於 19-5-22 02:56 |只看該作者
MM2H 發表於 19-5-21 23:08
仲可以繼續鬧政府,好霸道

佢跌落地都要(emoji)番砟沙,話政府唔會以人為本,大佬全香港咁多公屋戶,係咪要逐個case幫佢深入研究先得呀


男爵府

積分: 5239


245#
發表於 19-5-22 03:01 |只看該作者
又要搬近d 細佬,想住邊區就邊區
又要就樓主,得閒番去訓比間又大小小既

個個申請人都咁多要求,咁米好唔得掂

E+住大單位係因為家人年老,著情處理,先唔洗搬走大單位。唔係一早樓主結婚就要甩名,一早無大單位住

所有野都係基於家人年老去安排,而唔係基於樓主得閒番去住。

甩得名就1.2人單位,又點安排到中型單位比你番去,姐係同房處講,樓主要番去屈蛇住?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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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發表於 19-5-22 03:37 |只看該作者
Mabelline 發表於 19-5-21 18:45
是咁的,本身我、細佬、父母、祖母五人住緊一個五百幾呎公屋單位,後來祖母過身,細佬買咗私樓除名,淨返我 ...

只可以講房署職員跟足規則做,沒有任何錯

仲有平時只會抽查,唔會個個檔案查,佢有講明需自行申報,加名減名亦一樣
(難聽啲講邊有人手日日check住全港公屋戶嘅婚姻狀況,出生狀況,離婚狀況,過世狀況⋯⋯)
佢宜家唔話你瞞報你咪算好彩(無加老公名)
香港公屋,居屋⋯這些房屋政策係結左婚必須一同申請申報⋯不可分開
你老公因工作關係長期不在港這不是理由⋯因你如果要繼續同父母住,資產入息必須計埋你老公⋯⋯
唔知你同老公住邊⋯老公入息資產,老公有冇樓等⋯⋯呢啲都有影響
另你要嘅白紙黑字結婚必須除名⋯⋯呢個上房署網已可以搵到/你問職員都已經可以答你
你宜家情況有以下選
1)加老公名
2)你除名
不過,當合資格可加老公名,咁就一定無得搬近細佬⋯⋯(因照顧理由已不成立)
你除名⋯父母唔搬冇問題,可繼續住大單位⋯⋯
但如果想搬近細佬,首先係有困難,因細佬係住私樓⋯(你可以去公屋討論區睇下)⋯⋯房署政策係公屋~公屋⋯⋯個邊有會員公屋~居屋都不成功⋯⋯⋯何況係公屋~私樓?
唔係100%冇可能⋯每個個案都係睇情況,但成功機會細⋯⋯有會員提過房署係會叫如需照顧,請私樓的人仕搬近公屋戶⋯⋯(私樓係除時可賣可買可搬⋯⋯睇會唔會放棄)(同埋房署角度係不應由病人搬近照顧者⋯⋯公屋~公屋個案多為照顧者搬近病人放便照顧覆診)
如果好彩成功批準調,咁只會派2-3人單位/比較舊可能就2-4人單位(大約230呎-290呎)

不過無論你地決定係點,房署已知你未報老公名⋯正常之後一定會跟進,所以你點都要除名/加名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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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發表於 19-5-22 03:41 |只看該作者
Moti 發表於 19-5-21 19:31
題外話,點解年滿60歲可以豁免唔需要遷出大單位?

係房署角度係比長者係熟悉環境安享晚年⋯⋯或者係長者已無太大能力搬

無論係體力/金錢

搬一搬要還原舊屋⋯新屋要裝修,電器,傢具等⋯⋯⋯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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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發表於 19-5-22 03:49 |只看該作者
Mabelline 發表於 19-5-21 20:38
回覆 jesswu 的帖子

留意返,我唔係想要keep三房,只係想唔除名申請三人單位which = 2XX呎價房,比起而家 ...

下⋯⋯如果真係咁簡⋯咁你放心
2-3人單位大約係230-290呎
3-4人單位大約係350~390呎

你所講150呎係1-2人單位⋯⋯跟本2人少之有少咁派⋯⋯更何況係交大單位轉細⋯⋯
仲有⋯⋯咁唔好彩比1-2人單位係可以拒絕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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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發表於 19-5-22 04: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amyee503 於 19-5-22 04:04 編輯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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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發表於 19-5-22 04:22 |只看該作者
LedTV 發表於 19-5-21 22:24
一定唔係啦
我表妹都無除
職員話只要仲係到住緊就唔駛除


不是,只係個職員唔想做野
條例係結左婚一係加配偶名,一係除名
因為結左婚係一齊計⋯⋯加名可能超入息/資產⋯⋯已經可以影響租金/超額收樓問題

仲有一個唔加名可能,有其他兄弟姊妹⋯父母想留比第二個⋯⋯
因只可加一個已婚仔女嘅配偶⋯⋯其他結婚必須除名搬走

仲有⋯計清楚,如果冇超額,冇其他原因好快啲加返⋯⋯萬一比抽查中就變瞞報
同埋如父母走左,有名先有得留低通過審查做戶主⋯⋯如無其他兄弟姊妹⋯基本就表妹做,但到時因咁多年冇報老公就變成瞞報,有排解釋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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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發表於 19-5-22 04:39 |只看該作者
620620 發表於 19-5-22 01:30
結左婚一定要同住? 唔比分開住?我細佬係咁架,分開住

係現行資助房屋制度係唔理你結婚係咪一齊住
但申請申報必須一齊計

姐係男同女結左婚但各自同父母一齊住,跟足條例做一定要加名/除名
因如果其中一方入息資產過/有私樓⋯咁佢配偶已不合資格住公屋
又或者各自父母退休/加埋都唔過入息⋯
但當加入配偶到就超額⋯咁已經要交倍半2倍3倍租/收屋

所以係唔可以分開計⋯當然實有人話唔知,唔明,瞞報等⋯⋯
好彩抽查唔中咪冇事⋯⋯查中咪比人告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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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發表於 19-5-22 04: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LMSFS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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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發表於 19-5-22 04:58 |只看該作者
puzzledmama 發表於 19-5-21 21:12
應該呢個先係重點

所以想轉二百幾呎?一個人點都霸唔到6oo呎吧?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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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發表於 19-5-22 05:21 |只看該作者
kiki771 發表於 19-5-21 23:56
分分鐘個仔個首期都係老竇老母比
但係亞仔又唔願意同老竇老母住呢!

基層真係要住公屋先儲得到首期。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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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發表於 19-5-22 06:33 |只看該作者
Mabelline 發表於 19-5-21 22:53
回覆 virgokaren 的帖子

房署有講,如果老公無香港身份證,係可以被接納為已婚但又同父母住嘅理由。

咁你老公係咪冇身份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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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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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發表於 19-5-22 06:49 |只看該作者
結左婚一係加配偶名,一係就除名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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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發表於 19-5-22 06:52 |只看該作者
Mabelline 發表於 19-5-21 19:18
回覆 bleeblee 的帖子

我明大家所講嘅野,而家問題係: 我爸爸已過六十,即使我除名,得佢哋兩個户籍,佢哋 ...
其實問題唔係你結左婚未...

而係係你父母要調遷...理由係想個仔照顧...

咁有個女同住...即係有人照顧...咁就唔駛搬近個仔....等阿仔照顧...

咁你地之前個理由都唔成立...咪冇得調遷囉..
你除左名...佢地唔會理你係咪同住..
見你冇名..只有2老...咁得2老住..冇人照顧..
想搬近其中一個仔女..方便D有人照顧...
理由就成立囉


其實一D都唔難明...
人地都係跟規舉做野....有乜問題?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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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發表於 19-5-22 07:10 |只看該作者
bdrescue 發表於 19-5-21 21:31
好好笑, 加老公名唔合資格就識, 其他就話咩都唔識, 除左歪理同死蠢, 我搵唔到其他合理解釋 ...
其實房署如果查起上來,就算樓主有名在公屋名單上,樓主的老公如果有私樓(就算私樓是老公單名持有)她都沒資格同父母同住公屋架,她如果比房署查到,係會當富戶比人趕走的。除非沒結婚證書或她老公的物業不是她老公名持有啦!


水晶宮

積分: 65221


259#
發表於 19-5-22 07:16 |只看該作者
MissUmuch 發表於 19-5-21 21:50
你講間屋, 又去到關心我個仔, 話你知, 我不痛不癢的。
網友,我只是覺得樓主好沒品,討論主題就算,仲拉埋人地個仔來說,又踩人地個仔。樓主未有細路,難怪。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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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60#
發表於 19-5-22 07:24 |只看該作者
babyhoi 發表於 19-5-21 19:43
好明顯你父母寧願住近個仔,
都唔寧願你一齊住照顧佢地囉,
你咪交返俾你細佬,

贊成 尊重老人家諗法,你以後只約佢地日間見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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