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家的焦點,仍在海洋公園的生死存亡,因為立法會財委會正在審議是否批出海洋公園54億撥款。
我倒想扯開話題一問:香港人,問問自己,你上一次去海洋公園是幾時?
我覺得,我是比較有資格說海洋公園的。
我們這一代可說是看盡海洋公園的興衰起落,1977年主題樂園開幕,給全港學生優惠門票,那時候,幾乎所有中小學都組織旅行團入園參觀,我便是其中一員,當年的海洋公園,是一個海洋教育基地多於主題樂園。
然後,長大了,跟年輕朋友仔再去海洋公園,除了看魚看海獅看大熊貓,也愛玩機動遊戲,「去玩,去癲,嚟Ocean Park!」這兩句廣告歌深入民心,從前消閒玩意不多,年輕人不是去浪茄露營游水,就是去海洋公園玩一天,門票不算便宜,但仍付得起。
出來工作搏殺的日子,得閒死唔得閒病,有假期會出外旅遊,到外地其實也會去人家的海洋館,世界各地的海洋樂園各有各精彩,香港的相對之下是落伍了。
有了孩子,我的海洋公園歲月又回來了,3歲以下入場免費,3歲至11歲的小童票也不貴,於是一有空就開車帶孩子去看魚。三個女兒對海洋公園的熟悉程度,是連進出香港仔隧道前的廣告牌都背到滾瓜爛熟。
2003年沙士,主題公園水盡鵝飛,我們是第一批買年票支持它,當然還有迪士尼樂園。孩子說,她們喜歡海洋公園多一點,因為機動遊戲是死的,玩多了會悶;但海洋生物是生的,每次去都有不同體驗。
沙士過後是自由行,海洋公園的鼎盛不用多贅了。人多、門票愈加愈貴,紀念品食肆感覺都是搶錢的,漸漸覺得這裏是一盤生意多於教育。
後來因為幫忙寫童書,我走進海洋公園的後台,看大小熊貓的保育照顧,原來營運一個樂園,單是照顧動物,開支大得驚人,如果沒有遊客,單靠我們這類本地客根本不能營運。
這些年,不再童年的孩子年年仍會去海洋公園,通常是自己生日或者朋友生日,因為生日優惠,所以大家都是免費白玩。
所以,如果大家繼續趕客,繼續不歡迎自由行,海洋公園只靠本地人光顧,是死定的了。
今天的54億並不是起死回生藥,因為後繼無客之後,54億只會無限loop,欠完一個億又一個億。
有朋友建議把海洋公園改建成海洋大學,香港是小島,三面環水,本來有研究海洋的地利,不過香港的大學太多,如果要搞海洋大學,首先執了三幾間市區大學才成。
也有朋友建議把海洋公園拆掉來起居屋,整個山頭的地,加上幾面環海,完全夠地方建一個太古城規模的屋苑,屆時明日大嶼計劃可以收檔,社會又少了一個爭拗點。
因這裏已有港鐵站,交通配套齊備,起樓真的有得諗,到時留一個大魚缸、留下海馬標誌和登山纜車做集體回憶,屋苑就叫「海洋花園」吧!
船家消息:明天着草往台灣的偷渡費即將漲價。
機票網站:明天起所有香港飛往台灣的機票已經售罄。
以上兩句雖是戲言,但無膽匪類搞革命,下場如此不足為奇。
昨晚消息傳出,今天的全國人大會議議程之一,是討論授權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國安法。「連登」網民頓時陷入一片恐慌,有人發文問:「今晚之後連登係咪要熄燈?」
恰巧昨晚8時許「連登」出現網絡故障,一度無法進入,瀏覽速度亦非常緩慢,黃絲黑暴隨即風聲鶴唳,有人教路說:「請大家立即delete telegram及連登account,以及清除所有反共照片/訊息,國安法係以言入罪,所有反共嘅嘢都可以用嚟入你罪。如果國安法過咗,呢個公海以及channel將會消失,有緣再見,手足保重。」
彷彿是上天開的玩笑,當國安法消息一傳出,幾乎同一時間,Facebook多個專頁突然無法發帖,香港眾志的黃之鋒、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本土民主前線專頁、青年新政專頁等正準備發表反國安法言論,誰知卻無法帖文,於是立即身有屎地認為這是國家打壓言論自由。
真神奇了,他們不是常恐嚇說內地不能上Facebook等社交平台嗎?怎麼現在Facebook出事又關國家事?
傍晚,Facebook總監出來公開解釋那是涉及全亞洲的FB故障問題,反對派又繼續找新恐慌去嚇自己。他們說,Google忽然無法搜尋有關「黃色」的關連詞,但「紅色」、「藍色」等字詞就沒影響。杯弓蛇影到這地步,真讓人笑翻天。
連黎智英都腳軟了,今早他打算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因為肥佬黎有四案在身,其中的刑事恐嚇案保釋條件是保釋金4000元、不准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不准離港」四個字相信是他最大恐懼,於是早前其代表律師已向法官爭取增加保釋金至十萬元,換取黎智英可離境但被拒,看來,他今次再試,真的要為走路作準備了。
不過是一段只聞樓梯響的消息,「國安法」三個字一條都未落實,反對派已惶恐至此,真的要說一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這幾天,我腦海一直浮現周星馳《大話西遊》裡一段經典對白,那是至尊寶為了救紫霞仙子,決定戴上金剛箍忘掉七情六慾變成孫悟空前的一番感悟: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給我一個機會再來一次,我會對那女孩子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是否有點共鳴感覺呢?如果我把對白改一改,大家就心領神會……
「曾經有一份真正的自由擺在反對派面前他們沒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給反對派一個機會再來一次,他們會對中央說三個字:23條……」
那天,聽到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在香港電台大放厥詞:「中央已經沒了耐性,直接代香港立法,他們放棄23條,即是放棄《基本法》,等於一國一制了。」咦,原來你們想要23條?
真是雞與雞蛋的問題,反對派永遠是這樣輸打贏要沒邏輯。明明是你們反23條在先,你們不喜歡,那國家就改用國安法,現在你們又說強立國安法是不顧23條、放棄《基本法》,那到底你們是討厭國安法?還是想要23條?舉個例,你家有老鼠洞,我給你一塊石頭塞著那洞,你說不要,於是我拿水泥幫你把洞封了,你回頭罵我:為什麼不用石頭封?
我又想起,《大話西遊》裡羅家英飾演嘮叨的唐三藏這句經典對白:
「悟空,你想要啊?你想要就講嘛,你唔出聲我點你想要呢?雖然你好有誠意咁望住我,但你都係要同我講你想要㗎,你真係想要?好啦咁你攞去啦……」
23年了,張達明說「中央已沒了耐性」,吓?沒耐性不會等你23年,沒耐性不會讓你們罵她23年而半聲不哼,沒耐性不會眼白白看著你們打爛她最珍視的東方明珠仍按兵不動。如果這是一段愛情,23年已等到人老珠黃,是死心的時候了。
張達明又說:「香港的刑事法判得好重的,你看今日有什麼香港人做的事有哪些是香港法律阻止不了的?為什麼偏不會走一條本地立法的路,而要中央直接頒布國安法?」
那我就問問這位港大法律學者:請問今日香港哪條法律可阻止李柱銘黎智英陳方安生郭榮鏗莫乃光黃之鋒去美國通番賣國?請問哪條法律可以禁止暴徒拿著別國國旗在我們的國土高喊「香港獨立」?請問哪條法律可以懲治那些把外國黑金漂白成眾籌捐款的暴動操控者?……
容忍有個限度,國家已給香港人23年機會,儘管你們不斷謊稱自由度愈來愈少,但我們看到的是你們破壞力愈來愈大。一個沒自由的人,可以放肆到這地步?想想這23年來,到底是中央打壓你,還是你們沒間斷地壓逼中央?想想,到底是河水犯了井水?還是井水一直在挑釁河水?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廣東人有句老話:敬酒唔飲飲罰酒,今次在反對派身上完全應驗。
時辰到了,萬眾期待的國安法即將降臨,這幾天,香港人真的忽然有種光復香港的感覺。
【屈穎妍@HKG報首發】國安法只來了腳步聲,香港的黑暴黃絲已頹如喪家犬。在黃媒工作的朋友形容,這幾天公司瀰漫著「死老豆」氣氛,大家都開始在社交平台刪舊帖文甚至取消帳戶。
中央一聲令下,香港人非常怕死的特質表露無遺。畢竟生於安樂,過的是打開雪櫃隨時有東西吃、等不到巴士就揚手改搭的士的太平盛世,犯不著為虛無的訴求斷送下半生。
罪孽太多刪不掉的、或者已有案子逃不了的,已在考慮出走台灣這條不歸路。
連黎智英最近也由幕後走到台前,今年五月打正旗號開了個Twitter帳戶,直接做心戰工作,這天他留言說香港人只得兩個選擇:「immigrate or stay to fight to the end. I'll fight to the end. HK is my home. We are not frightened.」
說得壯烈,其實大前題是:一,他正在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想走也走不了;二,他一家人都拿了英國護照,隨時可以走進英國領事館那種公民身份,不是黃絲以為好巴閉拿出來「大」警察的BNO。
黎智英也在Twitter為打算著草台灣的手足打氣:「Anyone looking to emigrate to Taiwan should bear in mind, blood and tears were sacrificed to build its democracy and freedom.」
又是口號式的空話,但實情是,誰會喜歡收留犯法的逃亡者?
這幾天,台灣網民開始有這樣的躁動:
「港仔要入籍台灣?房價會飆高啊!」
「不挺港仔來台有兩大原因:1.香港人20年前很看不起台灣;2.誰知道是不是間諜?」
「叫港仔先當兵!」
「香港人嫌中國人吵,他們自己也很吵。」
「全世界都是歡迎有錢有能力的移民…」
「……」
當香港的黑暴以為台灣是他們的最強後盾,卻原來,「港仔」已是個負面詞,誰會樂見「政治難民」湧入本地?更何況那些不只是難民,更是通緝犯。
5月20日,蔡英文在她的總統就職典禮上發表五千字演說,半句「香港」都沒提及,她多謝台灣人民、多謝抗疫醫護、多謝各國使節,卻沒有多謝她的最大助選團——香港黑暴,手足聽完,大概會從心底寒出來。
政治就是這麼殘酷,過去一年,蔡英文多次站在香港暴徒一方表態支持,反修例暴亂也成為蔡英文「逆轉勝」連任總統的催化劑。但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當人家登上總統寶座,你就是打完齋的和尚,「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只是個選舉口號,台灣人要的是生活小確幸,不是暴徒大遷徙。
現今流亡台灣的黑暴已超過300人,他們沒工作簽證、學生簽證,嚴格來說,只是個「旅行者」。國安法一出台,相信逃到台灣的人又會大幅飊升,不過,我希望年輕人提篋踏出家門前,先看看這個前車的故事……
有個叫王丹的人,22年前離開國土出走美國,輾轉又去了台灣,太陽花學運他出來過,黃之鋒去台灣也拜見他。一個長期流徙於美國和台灣的棄國者,原來他仍是「無國籍」人士,因為中國護照失效,台灣和美國也沒給他護照或國籍,現在僅以「政治難民」身分拿著美國綠卡。
黑暴們,想一想,你有王丹這麼世界知名嗎?他的下場尚且如此,那你呢?
昨日,銅鑼灣一帶再次發生暴亂,警察防暴隊又開始一更直踩十幾廿個鐘的抗暴歲月。
有一個鏡頭,躲在銅鑼灣一OK便利店內,拍到一隊筋疲力竭的防暴隊,在一片催淚煙中走到波斯富街稍事休息。其中一隊員走進便利店拿了一支水來洗眼,聽到他拿著水離開時跟店員說了句:「轉頭俾返錢你!」
鏡頭所見,30秒後,一名便衣警員走進便利店問店員:「頭先攞咗幾多支水?」然後掏錢找數,店員大姐還給他送上一杯水。
機會來了,專門製造謠言針對警隊的的黑暴黃絲,立即如獲至寶地把視頻前半段剪輯廣傳,把事件老作成「警員偷水」,黃媒亦立即附和大造新聞,故意隱去後半段付錢視頻,斷章取義說:「有警員涉嫌闖入OK便利店偷水」、「而家國家要徵用你支水!」連官媒香港電台新聞都加入做假行列,每半小時「報」一次「警察偷水」。
挑撥了仇恨,當然引來大量網民攻擊警方及恐嚇店員:
「拿槍入便利店搶野,仲唔係持械行劫?」
「起個職員底!」
「得閒去認吓兩個阿姐咩名?」
「……」
警察為市民而戰,市民送上一支水一啖茶,根本就是我們的公民責任。警隊紀律嚴明,不拿人民一針一線,拿了水,付足錢,我們更該感恩讚賞,而不是造文章嫁禍。
況且,警察穿著幾十磅防暴裝備,還要持槍配彈拿盾牌,你認為警察會帶銀包?那是一個戰場,那是作戰時刻,他們正在除暴安良、維持治安、保護市民,你卻去跟他斤斤計較講一支水?況且,帶錢的便衣警已迅速回頭付錢了,你們還要挑剔,還要把事情放到無限大,那我想問:如果你們覺得警察拿一支水是罪大惡極,那麼,暴徒把過路的律師、把搬開路障的女子圍毆兼打到半死,這種罪行大概應該判十次死刑吧?為甚麼你們不為市民的生命發聲?為甚麼不對殘暴的行為作譴責?一支水跟一條命相比,你們竟然選了死物?
黃媒黑暴不斷發酵那不存在的「偷水事件」,卻對十二個月來無數宗打砸商舖、群毆途人、爆破銀行、襲擊警署、謀殺警員、刑毀地鐵、拆毀欄杆、撬爛地磚、扑交通燈、侵害私隱……視若無睹,反對派的雙重標準,實屬世界之冠。
我想說一件真人真事……
一九九五年,距離九七回歸還有兩個年頭,我當時還在黎智英麾下的《壹週刊》工作,職位是副總編輯。有一天,黎老闆把我召到房間,凝重地說:「九七後我不知道會是什麼世界,但我肯定的是共產黨不會放過我們,你也要為將來打算一下,你有沒有外國護照?」
「沒有。」
「那我幫你辦吧,英美加澳紐新加坡,你選一個地方,我幫你和你的家人搞投資移民,錢我會幫你付,總之盡快拿個護照傍身。」
「我從沒想過移民。」
「那你現在要想了。」
「我不認為九七後會有事。」
「那是因為你不認識共產黨。」
黎老闆給我一天時間考慮,基本上我沒有特別細想,翌日就回他說:「謝謝老闆美意,我真心覺得沒必要,你給我的高薪和福利已包含所有工作風險,真心,你沒有欠我,我也不想欠你。」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當年拒絕他的,只得我一個。
說起這往事,是因為看到今日反對派的恐懼,跟當年九七前一模一樣。那年黎智英用了很長時間游說我不要相信九七、不要相信共產黨、不要天真不要傻,他在加拿大尼亞加拉大瀑布那邊有一條街,整條街的酒店都是他的,還有美國、英國都有生意和物業,狡兔要有三窟,他不只,他有N窟。
當時仍年輕的我,不明白他怕什麼,但我完全感受到他對共產黨那種恐懼。其實,九七前,好多香港人也像黎智英那樣,很怕,很怕。
九七來了,一切不變,甚至比九七前更寬鬆更無王管,原本好驚好驚的人,開始放鬆,開始放肆,這種放肆一發不可收拾,演變成今日爛狀。
回頭細想,如果當日在他們好驚好驚的時候,中央果真大刀闊斧來一記殺雞儆猴,在香港下重手落重藥,也許,今日香港可能會是另一面貌。
所以,今次《港區國安法》將是另一次改變香港的好時機,看到反對派在驚慄、在腳軟,中央千萬不要手軟,香港人絕不害怕國安法,怕的只是心虧理虧的人。要立,就狠狠地立,嚴苛地立,不必留手,不要留情。九七回歸後國家就是對香港太有情,結果把這個愛兒縱成逆子,嚴師才能出高徒,棒下才會出孝子,來吧,還是那句,正常香港人一點都不怕國安法。
這幾天很悶熱,時晴時雨,三十多度高溫下戴著口罩出外,不消十分鐘,口鼻已翳焗得滴出水。稍稍在街上慢行五分鐘,已汗流浹背。
但同一天空下,有一群人,背負著三、四十磅裝備,在烈日下跑上跑落,汗水可聚成河了,卻仍堅守崗位,守護我城。
他們有的連續工作35小時,有些收工時在社交網站留下一句:「今天破紀錄,45小時!」有父母雖心疼但引以為傲:「阿仔今日呢更唔係8小時或者12小時,係三日兩夜!」
他們不是埋怨,他們甘之如飴。他們是在記錄,這歷史,他們曾經參與,他們士氣高昂,他們此生無憾。
那一身不是輕裝,三、四十磅是基本,頭盔、豬咀、滅火筒、盾牌、長槍、子彈、大型胡椒噴劑、警告旗……走動都困難,何況奔跑、抓捕。
有位女警朋友告訴我:「我試過穿這裝備穿足36小時,睡覺也不脫下,因為再逐件上身好費時。其實,習慣了,已經不覺有重量,因為人和裝備已合二為一。我相信每位同袍落場時的感覺都會跟我一樣,絕不覺得熱、不覺得重、不覺得痛、不覺得餓……」
「穿著那身重裝備怎如廁?」我問。
警察朋友傳我一張相片,是一班警員在公廁如廁時被偷拍然後擺上網侮辱的照片。原來,我想到的只是膚淺的問題how,他們遇到的卻是深層次的私隱問題why。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社會已變態到連警察撒泡尿都要被偷窺被公開被凌辱。
一哥鄧炳強那天在鎮暴完畢後給伙記錄音留言:「大家在30幾度高溫下流的每一滴汗都不會白費,你們為香港治安作出的努力,已經將目無法紀的暴徒映照得非常渺小。」
是的,香港警察,衷心感謝,你們身上所背負的實在太重,那不只是三、四十磅裝備的重量,更是七百萬人生命的安危,小城能頂到今天,慶幸有你們堅守崗位日夜守護。
這天消息傳來,有兩位警員在長時間辛勞工作回家後忽然離世,我們痛心,我們更憤怒,歷史不會忘記,香港的安穩,是執法者用命換回來的。
我沒有信仰,但一直覺得,西方人跟中國人在信仰上的最大分別是:一個信神,一個信天。
拿張美鈔出來看看,上面印著幾個英文字:「In God We Trust」,意即「我們信仰上帝」,1956年美國國會一致通過,把這句話定為國家格言。從此,這四個字不只出現在美鈔上,還刻在佛羅里達州、印第安那州、北卡羅來納州、南卡羅萊那州和俄亥俄州的車牌,讓子民無時無刻牢記著神。
信神的人敬畏上帝,信天的人相信因果。所以在我們的文化裡也有很多跟「In God We Trust」不一樣的提醒,譬如:「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善惡到頭終有報」……
因為我們相信這世上有天理循環、有因果報應,所以,我們說話不會說得太盡,做事也不會做得太過火。我們相信,冥冥中會有紀錄,作惡多端的,今生不來個現眼報,來世也要算帳。總之,紀錄在案的債,一定要償還。
所以,當去年六月,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看到香港修例風波引起的暴亂潮時說:「那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時,我們知道,報應一定會來,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當日你們大灑金錢在各國製造顏色革命,今日全世界人不費分毫看著同樣的火在你土地上燃燒,中國人叫這做「報應」。
香港暴亂持續了一年,你們仍然稱這做和平示威,叫黑衣人做示威者。但同樣畫面在明尼蘇達州只出現了三天,你們立即定性為「暴亂」叫他們做「暴徒」,總統特朗普更揚言:「when the looting starts, the shooting starts. 」(當搶掠開始,射擊就會開始)。用中國人的說法,這種叫「針唔拮到肉唔知痛」。
日前,紐約布魯克林博物館前發生暴亂,一名女子向被人群圍攻的警車投擲了一顆汽油彈,結果被控謀殺。想想這一年來,香港警察共吃了幾多顆暴徒的汽油彈?數不清了,我只知道,這些國際標準的殺人者,卻被法官評為「優秀的細路」。
剛剛收到一段視頻,一面美國國旗被人歡呼著丟到海裡,似乎又應驗了一句老話:「他朝君體也相同」。
中國人信天,當歪理歪到連上天都看不過眼,我又想起這句:「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據三年前日本橫濱沿海漁民的統計數字,每年至少有超過兩名漁民或遊客在小艇上被蜘蛛蟹襲擊而葬身蟹腹。
想起這巨蟹,因為我懷疑近日香港多宗人口失踪事件跟牠們有關,一班天天現身鏡頭前的反對派,這星期完全「潛水」了,大家都很擔心,他們是不是遇上蜘蛛蟹被拖進海底?
當近日暴亂之火在美國遍地開花,總統特朗普已揚言要出動軍隊鎮壓,平日動不動就跳出來發表意見的反對派,這陣子通通上了潛水艇探蜘蛛蟹,不哼聲,也不蒲頭,或許,他們也被美國的美麗風景線嚇得目瞪口呆。
日前《文匯報》記者逐一找反對派議員對美國暴亂事件回應,神奇的是,他們不是「不回應」,就是龜縮,連露面都不敢。最好笑是兩位仁兄的答案,一個叫尹兆堅,他說:「我不在美國,好難講。」另一個是鄭松泰,他說:「美國的事都不關香港事,回應來做甚麼?」
實在是自打嘴巴,既然美國事不關香港事,那麼,過去一年香港的黑暴日子,你們為甚麼又拼命叫西方不關事的國家表態?你們為甚麼又拼命跑去外國乞求干預與制裁?原來你們都知,香港事關美國乜事!
據《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境內目前已有至少140個城市爆發示威,最少21個州啟動國民警衛軍平亂。視頻傳來的打砸搶燒,比香港去年的黑暴有過之而不及。
不過,沒有比較,就不會發現箇中分別。你看美國暴徒走進店舖搶掠,電視機、多士爐、衣服鞋襪甚麼都搬。他們真的是因為窮,他們沒有Gear、沒有頭盔臉罩,他們拼命搶,因為那就是他們的暴亂的紅利。
相反看香港的暴徒,裝備齊全、資源充足;你不會見到他們搬電視,因為他們不屑,物質他們從來不缺,香港暴徒收的是真金白銀,不是玩「一手搶得幾多得幾多」的遊戲。他們打砸燒,卻不太搶,因為你一搶掠,就會從道德高地掉下來,警察也有足夠理由掃射。看來,這就是有大台和無大台的最大分別。
愈來愈覺得法庭新聞不適合兒童觀看,因為它除了包含荒誕的謊言,還會看得人智商滑落,當然,最重要是看完之後,你會開始不相信法治。
昨天,又有一宗挑戰人類智慧極限的案件審結,被告人的狡辯與法官的判決實在讓人嘆為觀止。
那是一個19歲名校男學生,去年11月參與「和你塞」三罷活動,在灣仔地鐵站內與一休班警長起爭執,情緒激動,不斷以粗言大罵警長。後來警察到場,在男生背包搜出一把軍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日審結,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審訊過程中,被告有一句自辯對白讓人異常驚訝。當法官問他為什麼帶刀參與不合作運動時,他說:「帶刀出街是為了讓它接觸一下空氣」。哇,這個19歲的名校學生不單把法官當做智障,還把世人都視作失常。
是的,法庭新聞看得多,真的會以為自己失常。你以為狡辯的人砌詞,卻原來法官的判語更叫人驚嚇。
上星期一宗15歲少年掟汽油彈案,裁判官水佳麗不僅輕判被告18個月感化,更以溢美之詞讚揚對方,譬如說被告是「一名有上進心,追求公義的學生,打算日後參選區議員回饋社會」,「認同被告愛惜香港,想為香港出一分力」、又形容他是「優秀嘅細路」……擲汽油彈都優秀?我們社會的道德標準到底哪裡去了?
道德底線在沉淪,法治的尺也正消失。一個月前,涉及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等多宗嚴重炸彈案的女被告,竟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外出。放炸彈都可以保釋,那誰才應該被拘留?
今年二月,油麻地發生一宗街道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兩名被起訴的16歲中學生竟以「要交網上功課」為由,成功申請保釋外出。縱火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暴動至今棄保潛逃現象已屢見不鮮,但法官對罪犯仍然充滿信任和愛心,叮囑被告回家後一定要做好功課。
香港醫生有醫務委員會監察專業失德,香港警察有監警會監察一言一行,法官擁有至高權力,卻不受社會監察,做錯事判錯案沒後果可言,市民評一句,立即招來「藐視法庭」的指控。難道這就是我們多年追求的民主自由法治?如果這叫法治,請你告訴我,它到底跟人治有什麼分別?
5月28日下午3時,北京人民大會堂的人大會議通過為香港制定港區國安法。同日黃昏,我走進便利店增值八達通,店員認得我,壓低嗓門問:「屈小姐,剛剛新聞報道說立了國安法,是不是明天就可以拉曬班政棍?」
「大家都心急,不過還有許多細節要商討呢!」我說。
然後,看到手機群組的歡呼聲中,有個年輕母親問:「國安法可否明晚實行?因為他們明晚又搞事,我等不及了。」
這天聽到郭榮鏗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已進入「恐懼管治」時代,你在社交網站發表意見、參與簽名活動、或者不表態支持港區國安法,都可能會有刑責,「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已經bye bye……如果港區國安法設有追溯期,更是威嚇港人,製造恐慌……」
郭榮鏗似乎太不懂民情了,今日恐懼國安法的,只有他們這種人,正常守法市民,對港區國安法不單翹首以待,更是急不及待,大家奔走相告時的感嘆都是:「嚇,還要等?等多久啊?」可見民間對國安法是萬眾期待的。
有網民更留言,希望給中央表達一個很重要的港人意願:「一定要有追溯期,最好追溯到上年六月。」
我當然贊成追溯期,但我更贊成國家在香港設立國安部。因為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外部勢力干預,這些都是關乎國防危機。《基本法》第十八條講明國防、外交不屬香港自治範圍,所以港區國安法由國家派國安人員來搜證及執行,才是理所當然,才有阻嚇作用。
環顧全世界所有國家及地區,國安和警察從來都是兩個互不從屬的機構。就以美國為例,負責罪案的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涉及國安就是中央情報局(CIA)事宜,分工清晰。所以,在香港設國安局、有國安人員駐守,絕對是國際標準。
《基本法》第十九條雖明言「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也有一句:「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即是說,香港法庭無權獨立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故另闢法庭處理港區國安法個案是唯一選擇。
我比較狠,總覺得,魔鬼作惡多年,今日得天下利刃殺之,機會難逢,必須一劍封喉,仁慈不得,所以港區國安法絕對宜緊不宜鬆。
如果可以,我支持觸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在國家自設的特別法庭審理,罪成,就送到內地監獄服刑。出賣國家,就得由國家來處罰,最好困在大西北的牢房,面壁思過。
如果今日仍然有人質疑為什麼要立港區國安法,我請他們翻翻1947年的美國歷史,73年前,美國國會通過、由杜魯門總統簽署了美國國家安全法。人家73年前已有的法律,我們今天才訂立,誰還敢說香港沒自由沒民主只得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