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awuwu 發表於 20-6-24 08:31 
你應該無睇到東張。。。
有d地方你唔知道,所以,理解錯左。
間公屋只有大家姐一個名。
我睇到係間公屋有細佬個名,所以佢而家至可以做綠置居既戶主之一。而佢家姐只係有戶籍而非戶主,所以佢至話被趕走。否則,法理上講唔通。
而點解要換綠置居呢?就係驚父親一旦去世,佢地要重新審查入息,咁細佬就一定超額而至要搬走喇。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