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1-4 15:58 編輯
有啲人諗法真係好奇特。
個女偷自己錢,關唔關乎大眾利益? 唔報警告佢,但係可以私下責成佢架嘛,加上學校亦會對佢進行教導,咁點會講成自私同犯法架?﹗
而個同學,呃既唔單係佢女一個人,係呃唔只一個同學喎,單呢點已關乎大眾利益。點解唔令佢得到教訓?
建議係先向學校投訴,從而令雙方家長協商架喇,呢個就係因為騙子年幼,而俾一個機會佢,亦俾佢家長一個機會佢再教育好佢既仔女。
若果對方父母唔珍惜呢個機會,至會去到報警呢個程序咋喎﹗點解唔可以咁做而收阻嚇作用?
唔令壞人得到教訓,唔講出被騙既事實,究竟邊個嘔心同自私﹗﹗
究竟點至係為自己既子女好,值得深思﹗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