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未必一定有 Reference Letter
基於私隱條例,以公司名義發出的 Reference Letter 只可以簡單寫上入職、離職日期、職位、最後薪金。若想要一張「有用」的 Reference Letter,可以向直屬上司、曾合作過的人士查詢,請他們以私人名義寫,就可以多多描述工作表現。
5. 遣散信作證明
臨走時,無論多不甘心,都要記得帶走遣散信(即解僱信),以作證明之用,方便下次見工時用作解釋離職原因。
6. 不得要求回公司取回物資
一旦被即時解僱,理論上不可以要求再回公司取回任何文件,或打開電腦取回任何檔案或刪除紀錄,因為公司電腦及內含的所有文件都屬公司資產,私人物品如杯、擺設則可以取回。
未被炒魷魚的人,建議不要放太多私人物品在公司,以免不幸被炒時無法取回,或太多物品難以帶走。
想不開、就別想. 得不到、就不要. 失去了、繼續笑. 擁有了、要珍惜。
快乐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
生悶氣,發脾氣,煩躁,焦慮,失眠. 是指因生气(生闷气、怒气、着急上火生成的火气、思虑生成的郁气)。
理性討論交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