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6-30 12:51 編輯
littlefunpig 發表於 25-6-30 12:37 
我都好無無言
唯一一樣岩既係執10間開16間同劏鋪係無關係
呢樣根本就行左好多年
10間執開16間,係用黎解釋有啲人可能會咁諗卦,當然,10間執16間開,正常係無關劏舖事啦。
而家有啲業主劏而唔做間隔,係希望分細啲,入場費平啲,等啲小商戶入場,而業主唔使無左份收入,呢啲多數日租咁計既,當時勢一好,就一間過租俾人喇,呢啲係過渡性質。
時勢唔好,睇下大埔嗰間滙豐吖,劏成幾多間舖,連滙豐都縮成一角咋,靚位,大位,之前讓左俾雜物店租。(而家都執左)
最離奇係廣福道嗰間前金行,而家劏左幾劏,其中一間變成左6在區區。
我自己就心諗,6在區區,係唔係用政府錢呢?點解會用嗰個位,租應唔平既,使唔使租咁旺地方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