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pk_1125 發表於 12-6-8 00:08
本人已經交由兒子的爸爸與曾經照顧兒子的保姆聯絡,並已有解決方式,相方願意接受,她需要為自己的過失付責任!而且她亦願意和平解決及道歉,所以她會在所有費用當中扣除基本午餐下午茶及晚飯及茶點費用之外其他費用全數退回!而本人亦不作任何追究,亦不會在此公開他們網路名稱!
她提出由於現在沒有任何收入,所以要求分六個月歸還,兒子的爸爸和我亦接受!
在此為此事作為個人總結!
pkpk_1125 發表於 12-6-7 10:16
年頭末請工人之先都已經有人見到同照顧我個仔係同一個女人啦!衣家我打電話比相中人但係連電話都轉埋,找唔到佢地開果d幫人照顧孩子既post,好似係度消失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