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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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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發表於 25-1-4 17:01 |只看該作者
咁樣講,就算今次無死人,但個車手因為避人而跌斷手跌斷腳,其實都唔係由一個市民「追賊」而應該出現嘅結果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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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發表於 25-1-4 17:04 |只看該作者
414928 發表於 25-1-4 15:36
自己違法在先,執法人員捉佢,發生意外問題歸入執法者身上是什邏輯?一早停車認罪就不用死,你拒停車係作賊 ...

你好岩去老美做警察

非白人(尤其係黑人)車牌掛得唔好,最尾都可以俾老美警察開四五槍攞命,就係exactly係你呢種論調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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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發表於 25-1-4 17:15 |只看該作者
bb060908 發表於 25-1-4 16:51
x2, 佢直頭妨礙揸緊車嘅鐵騎士, 姑勿論死者有冇犯法都好,佢絕對唔應該/唔需要咁做
...
佢仲無超速、無逃避警察添,因回頭關心關員而犧牲保貴生命,佢女友失去左一個偉大的男友,佢為慳家不買保險,社會失去樂善好施、對別人充滿關懷、閒時積極在街上表演行為藝術娛樂行人嘅人,建議立像及下半旗致哀,明天起放三日假。(手動狗頭)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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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發表於 25-1-4 17:19 |只看該作者
414928 發表於 25-1-4 15:36
自己違法在先,執法人員捉佢,發生意外問題歸入執法者身上是什邏輯?一早停車認罪就不用死,你拒停車係作賊 ...

如果當時有群路人,嗰儍佬走出馬路中心擋車,電單車避佢剷上行人路仲傷亡多。警方執法有佢方法啦。其實會唔會佢唔喺想擋車,喺想自殺呀。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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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發表於 25-1-4 17:20 |只看該作者
okgoodla 發表於 25-1-4 15:27
咩叫罪不至死? 根本無人咁黑心想佢死, 佢死亡主因係吾停車!

睇呢個舖真係大開眼界, 原來咁多人本末 ...

係,真係大開眼界!用肉身去截車居然可以覺得無問題!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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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發表於 25-1-4 17:23 |只看該作者
pickballboy88 發表於 25-1-4 17:04
你好岩去老美做警察

非白人(尤其係黑人)車牌掛得唔好,最尾都可以俾老美警察開四五槍攞命,就係exactly ...

係,真係同老美嘅手法無分別!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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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發表於 25-1-4 17:31 |只看該作者
LedTV 發表於 25-1-4 15:25
只可以講大家唔同Lv
你好似我爸個款,無牌又對有牌指指點點個d人

駕駛者在駕車時必須小心注意其他的道路使用者(特別是行人)。《道路使用者守則》亦明確表示:「無論何時何地,即使行人胡亂橫過馬路,駕駛人在法律上和道義上,均有責任,提防和避免撞倒行人。因此,你應該經常讓路給行車道上的行人。」法庭亦曾多次強調,車輛由不負責任的駕駛者駕駛,可以成為非常致命的武器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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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發表於 25-1-4 17:31 |只看該作者
DICSIK 發表於 25-1-4 09:10
如果個車手當時無炒車繼續飛,可能演變成好多道路使用者無辜遭殃

冇錯,所以不能夠因為車手死咗,就偏幫車手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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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發表於 25-1-4 17:32 |只看該作者
dearmm 發表於 25-1-4 17:19
如果當時有群路人,嗰儍佬走出馬路中心擋車,電單車避佢剷上行人路仲傷亡多。警方執法有佢方法啦。其實會 ...
如果街口轉灣有一家大細行人過馬路,就逃過一劫!!!!!!!佢逃跑得就一路唔會慢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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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發表於 25-1-4 17:34 |只看該作者
omother 發表於 25-1-4 17:31
冇錯,所以不能夠因為車手死咗,就偏幫車手

車手絕對錯,但企路中心嗰個都喺錯。從來冇人話車手啱。

點評

青青豬    發表於 25-1-5 13:29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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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71#
發表於 25-1-4 17:35 |只看該作者
做個靚太 發表於 25-1-4 17:20
係,真係大開眼界!用肉身去截車居然可以覺得無問題!

我無話咁做無問題, 你話咋! 我覺得危險但問題最大係吾停車!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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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發表於 25-1-4 17:37 |只看該作者
LedTV 發表於 25-1-4 00:41
好明顯啦
正常人點會咁樣企馬路彈左彈右 再出手㗎

不是就這件事發言

只係想澄清一件事
現在香港就算有清楚的車牌
也不等同會捉到人
因香港有好人用假牌
同一號碼出入停車場
Facebook 早前有講(彩明苑)
同一號碼兩部的士(走九龍和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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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發表於 25-1-4 17:37 |只看該作者
BKFinder 發表於 25-1-3 23:57
九龍灣宏基街今午(3日)發生奪命車禍,一輛電單車懷疑違規被交通鐵馬追截,他沒有停下,但駛至宏基街時, ...

佢因咩事唔願停車??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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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發表於 25-1-4 17:38 |只看該作者
Yakultcat 發表於 25-1-4 15:37
其實無論咩人,都唔應該咁樣截車,對自己定車上面嘅人都好危險

說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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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發表於 25-1-4 17: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ecelc 的帖子

成40歲都無腦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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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發表於 25-1-4 17:4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做個靚太 的帖子

正確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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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發表於 25-1-4 17: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做個靚太 於 25-1-4 17:42 編輯
okgoodla 發表於 25-1-4 17:35
我無話咁做無問題, 你話咋! 我覺得危險但問題最大係吾停車!

明知佢係拒捕,你仲諗住同佢講良心,用肉身截車?將個傷害放大?
明白好多人想保護個休班海關,但真係唔可以鼓勵le個做法,對雙方都太危險!
我仍然相信,學堂一定唔會教你用肉身截車!
都係果句,支持警方執法,但唔認同肓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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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發表於 25-1-4 17:4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on89 於 25-1-4 17:44 編輯
okgoodla 發表於 25-1-4 17:35
我無話咁做無問題, 你話咋! 我覺得危險但問題最大係吾停車!

因為佢的無腦截車守龍門,間接令車手死亡。
車手為咗避開,撞咗落佢隻手,頭盔甩左
唔係話車手絕對岩,但佢咁樣認為自己超能力上身,間接引致他人死亡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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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發表於 25-1-4 17:45 |只看該作者
414928 發表於 25-1-4 16:00
法理上佢有無權咁做我都唔知,但事出有必有因,佢一早停車就唔會後面的問題,而關員攔佢時佢自身亦有一定 ...

’如果佢一早停車‘呢句係冇太大意義。已經發生咗有定論嘅嘢就冇得如果,就係未定論先至可以如果和相應嘅結果。
例如你要話如果一早停車不如改為如果佢嗰日冇揸電單車,又可以如果佢冇喺觀塘出現,又可以如果佢阿媽冇生佢….這些話有意思嗎?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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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發表於 25-1-4 17:49 |只看該作者
做個靚太 發表於 25-1-4 17:38
說出重點

其實無論咩人企係馬路,駕駛者唔應該見到有人係馬路中心唔停車,而比油撞埋去,同蓄意謀殺冇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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