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無理會(差不多是虐兒)我女兒.我女兒只得3歲9個月,她在上星期六為女兒洗澡後只是和她在房內玩耍而沒有為她穿衣服
(我先生在家但沒有為意因她們經常洗澡後在房內玩耍).直至大女告訴我先生,而我先生問她點解?
賤菲就發脾氣地說"是你細女不肯穿衣,不關我事"(當天還是寒冷
天氣警告).然後賤菲就帶大女出外上興趣班不理會我先生
.此時我先生看鐘已有45分鐘,細女還光禿禿在房內座在床上:-( (興幸是房內有暖風機)但也不夠温暖.我和先生決定抄
賤菲(因她05/10/07也犯過錯獨留小女在家而差點要報警).那我回家抄她時,發現她的行李篋和行李袋已準備好,所以不需10分鐘便已收拾好一切和簽收款項,整個過程也只是15分鐘.翌日鄰居的工人告訴我她老公有女人所以要回家,而今次事件是賤菲的agent教她的,因(1)可以激怒我,(2)可以回家睇賤夫,(3)可以有多D錢走.一舉三得,我聽後差點爆血管
. 各位我已去信入境事務署說明解僱及細明原因,但不知賤菲會否還在HK找工?所以如你們看見ALEJAGA, ANNABELLE VILLA, Passport No: MM0991285. 千奇唔好請她呀!小心!小心!我們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但D法例一點兒也沒有保障我地D僱主:evil: .如果我們這班僱主是做生意有錢賺就應該保障工人,但我們要賺錢養家,而所賺的錢還要分比D工人和僱傭稅仲要受氣:-( .試問我們的保障在哪裏
? 香港政府
有否想過,假如我們這班僱主怕了D工人不敢工作,香港的經濟會如何呢?
原文章由 katherine27 於 08-3-25 09:19 發表
Dears,
Thanks for your work to due with the labour department. I think we need find some more community to expend this cases to flight more and protect our employer .
Mainly to flight the below po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