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derlady 發表於 16-11-10 00:09
或者尼個topic 都討論得差不多了。
做個小總結,當為自己整理下思絮。
的確人大釋法不違法,中央絕對有權去咁做。主要最唔開懷的地方係,特首和主席好似好不屑同兩個年輕人談判,協調。
就似有種家長式的面孔,不屑和仔女溝通一樣。一味想以快速去制衡,想反控制議會節奏。
正正主席諗過度過,又冇2/3 人支持罷免二人。去到法庭贏面又唔大,又要等。所以不惜一切交由人大釋法。
但點解法律界咁大反應呢,問題已經不再是梁遊支那問題,而是人大釋法可以無限伸延,去到任何層面。今日宣誓,聽日出入境,後日醫療體系,大後日新聞採訪權⋯⋯
畢竟,要一個本身以人治的國家去解釋法治理念。以香港比國內法治概念成熟咁多,反而要跟隨國內步伐,大家對各論點好難一致。正如以前東西德合併,西德牽頭,大家向前愈行愈進步,可以,反之難也!
香港人唔相信中央會真心只看條文,不看人。中共做事只看人不看事。不過反而傾向相信中央只希望用最快的方法解決目前困局。
反而我較為不滿特首和主席係尼件事上的角色。佢地冇做過任何正面的危機處理,一味向外求幫手。中間完全見唔佢地作為高官的能力,人工白給了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