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詠 發表於 20-6-24 11:09 
因為細佬睇死家姐唔會有錢請律師打官司囉
唉﹗有時真係要學識保障自己,好多野要一開始考慮得好清楚,要大家商量清楚,最好係白紙黑字,仲要揾人做見証。
個細佬唔顧住親情,佢連佢媽媽都可以唔理,何況係家姐? 一早有前科,仲會信晒佢?
若要真係信個家姐,只諗到係愚孝,咁至會諗得通喇。
而家我諗若佢爸爸係有業權既,又同情家姐既,希望佢爸爸仲有能力擺平事件喇。
否則,個家姐唔搬,睇下佢細佬又做咩出樣。
最多家姐無野做長响屋企,等尐細妹接濟囉。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