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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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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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發表於 25-1-4 21:0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電單車瘋狂駕駛,對行人車輛都係意圖謀殺,而家有人出手停止佢傷害其他人,邊個錯?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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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發表於 25-1-4 21: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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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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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發表於 25-1-4 21:0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唔犯法唔速逃,有錯就應打就企定,意外咪唔會發生囉。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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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發表於 25-1-4 21:0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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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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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發表於 25-1-4 21:10 |只看該作者
PUIPUI2000 發表於 25-1-4 19:45
我只想講罪不致死~~~唉!

認同,罪不至死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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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發表於 25-1-4 21:1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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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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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307#
發表於 25-1-4 21:18 |只看該作者
兩個都吾岩,一個睇見有路人都吾減速,瘋狂駕駛引致自己死亡,另一個不顧自身危險,講真如果佢俾人撞死都係疚由自取,太魯莽!兩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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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發表於 25-1-4 21:2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harebuy 於 25-1-4 21:23 編輯
LedTV 發表於 25-1-4 15:29
一向都係有牌就追捕到
咩事後孔明?
以前大把case 都拉得返

照你咁講有牌就追捕到,警察以後唔駛追,事後返警署查就可以,一定拉到人。
你保證駕駛者係車主?
架車有無報失?定偷車?
架車有無套假牌?
你肯唔肯定身上車上有無違禁品?

4個月前係公主道果單警察想截查可疑車輛,警察唔駛即場拉人?放佢走事後用車牌上門拉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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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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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王國長老


309#
發表於 25-1-4 21:24 |只看該作者
babytt2 發表於 25-1-4 21:04
電單車瘋狂駕駛,對行人車輛都係意圖謀殺,而家有人出手停止佢傷害其他人,邊個錯?
...

要為呢件意外負責嘅,根本就係死者!當時係下晝5-6點放工時間喺九龍灣,要知而家九龍灣係幾咁多人架?呢個馬路炸彈喺嗰度橫沖直撞,唔停佢一定會撞到其他無辜途人。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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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310#
發表於 25-1-4 21:24 |只看該作者
成日話罪不致死,根本冇人想佢死,關員只想截停佢,或slow down佢,講真如兩人相撞關員會死快啲,邊個諗到佢咁天才全速去撞樹?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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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發表於 25-1-4 21:30 |只看該作者
公民拘捕權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 ... 3%E7%A6%81%E3%80%82

公民拘捕權,是指香港法律賦予市民可以在無法庭命令情況下,逮捕懷疑犯下指定罪行的人。包括謀殺、傷人、襲擊、縱火、盜竊等等。市民在使用此權力時,不能單單主觀認為對方是犯法便制服對方,而是要確保對方所犯的法是可逮捕的罪行,而且刑罰是可判超過12個月監禁。

這個權力在香港俗稱「101拘捕令」,法例同時授權市民在制服犯人時可使用合乎時宜的武力,目的是為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令他不得逃走[1], 但不包括故意傷害疑犯的暴力。如果市民在行使公民逮捕權期間誤傷疑犯或誤用權力,則有機會構成襲擊或非法禁錮等罪行。

在本港,如果市民合適地使用「101拘捕令」成功拘捕罪犯,有可能獲得香港警務處頒好市民獎加以表揚。然而,曾經有疑犯被市民制服後死亡,導致相關市民惹上官非。另外,由於部分市民對「101拘捕令」的條文並不理解,引起非法禁錮的爭議。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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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發表於 25-1-4 21:32 |只看該作者
alau2021 發表於 25-1-4 21:08
如果佢唔係自炒就死得人多

如果當時係一大班人喺條馬路上,咁就真係大大鑊啦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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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發表於 25-1-4 21:3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s_bob 的帖子

我都係咁諗~做開關員呢,對呢啲追捕好敏感, 直覺好大機會係緝毒/立即懷疑係通緝犯嗰啲必須把握時機行動, 心裏面都係想協助同袍進行拘捕
關員哥哥命大,希望件事不要被有心人扭曲




公爵府

積分: 25472


314#
發表於 25-1-4 21:3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s_bob 的帖子

我都係咁諗~做開關員呢,對呢啲追捕好敏感, 直覺好大機會係緝毒/立即懷疑係通緝犯嗰啲必須把握時機行動, 心裏面都係想協助同袍進行拘捕
關員哥哥命大,希望件事不要被有心人扭曲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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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發表於 25-1-4 21:3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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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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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316#
發表於 25-1-4 21:39 |只看該作者
麟媽媽 發表於 25-1-4 21:24
要為呢件意外負責嘅,根本就係死者!當時係下晝5-6點放工時間喺九龍灣,要知而家九龍灣係幾咁多人架?呢個 ...

講得啱!!

個電單車司機根本就危害緊其他途人同駕駛者安全!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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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發表於 25-1-4 21:40 |只看該作者
LedTV 發表於 25-1-4 00:41
好明顯啦
正常人點會咁樣企馬路彈左彈右 再出手㗎

無錯,其實超速、無保險,佢有車牌,點都會捉到,而家通街都係cctv。況且,個警察可以call上台,可能會比其他伙記截到。
奇怪係,個海關點知架電單車比警察追緊,而佢又咁有把握可以截停到駕車呢?佢係企係到等緊。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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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發表於 25-1-4 21:5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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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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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發表於 25-1-4 22:0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奇奇媽媽 於 25-1-4 22:11 編輯
yuenpoo 發表於 25-1-4 13:51
就係你呢d人,咩都說反政府,為政府添煩添亂 .
人肉攔車行為,危害本身和途人,唔理甚麼理由,亦 ...

你夠是非不分,不知所謂
違法人士唔講,講制止既人,佢砲彈式周圍沖撞死巿民又點計,你唔去問佢點解唔停車,做打手捍衛違法的人,你係咩人心知肚明啦
垃圾電單車手無危害巿民咩,本末倒置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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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發表於 25-1-4 22:13 |只看該作者
Bibibut 發表於 25-1-4 21:40
無錯,其實超速、無保險,佢有車牌,點都會捉到,而家通街都係cctv。況且,個警察可以call上台,可能會比 ...

呢位休班海關係見義勇為嘅,但行為魯莽。

有齊cctv、車牌資料,我相信就算冇呢位海關介入都會被警察輕易緝拿。根據[101拘捕令],呢位休班海關犯了兩個錯。。。

1. 佢確定電單車司機犯了嚴重罪行嗎?乜都唔知,佢作為普通香港市民並沒有拘捕權。

2. 佢拘捕過程動用過份武力撞甩司機頭盔,導致電單車發生意外,司機身亡。

電單車司機無牌超速當然都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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