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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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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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勳章蛇年勳章


321#
發表於 19-7-23 12:20 |只看該作者
更正啦!大肚腩呀
自由太多會令世人失去平衡


琥珀宮

積分: 166930


322#
發表於 19-7-23 12:40 |只看該作者
下一頁 發表於 19-7-23 09:47
你應該好好看新聞
日日挑剔他們這裏不能執法哪裏不該執法

至於你講沙田果單,根據《警隊條例》(香港法例第232章)第50條(涉嫌人士的逮捕、扣留與保釋以及涉嫌財產的檢取)第(3)款規定,“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第(4)款又規定,“如未能根據第(3)款獲准進入該處,則任何人在根據手令行事的情況下,及在本可發出手令但為免使須予逮捕的人有機會逃離警務人員而未取得該,該人進入該處及在內搜查, 乃屬合法。

睇你完全聽泛民議員講嘅野去信啵,咁好危險。


複式洋房

積分: 195


323#
發表於 19-7-23 12:44 |只看該作者
SandyKL 發表於 19-7-23 12:40
至於你講沙田果單,根據《警隊條例》(香港法例第232章)第50條(涉嫌人士的逮捕、扣留與保釋以及涉嫌財產 ...

第一,SHK已經講左無俾
第二,無手令


琥珀宮

積分: 166930


324#
發表於 19-7-23 14:09 |只看該作者
下一頁 發表於 19-7-23 12:44
第一,SHK已經講左無俾
第二,無手令

你睇清楚我寫出嚟條法例講咩未?

「“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第(4)款又規定,“如未能根據第(3)款獲准進入該處,則任何人在根據手令行事的情況下,及在本可發出手令但為免使須予逮捕的人有機會逃離警務人員而未取得該手令的情況下,該人進入該處及在內搜查,乃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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